不过,若真的有朝一日他们还自己这银子,她也会收起来,不会拒绝。
她有她做人的底线,人家也有人家做人的底线。
他们是真心还是虚情假意的拒绝银子,朝歌自然心里有数。
分别终究是会来临的,朝歌在泰川州给他们租了一辆马车,直接负责将他们送到村子里,而朝歌带着那个狗男人塞回她怀里的孩子,也朝着岭丰县而去。
没了几人一起,赶路累了,朝歌就带着小萝卜丁进入空间。
走走停停,十几天过去了,朝歌脸上的疤痕也淡化了一点,但是还不够太明显。
八天后,朝歌终于到达了岭丰县。
只是按照纸条上的街道地址一路问去后,一抬头看着门上的牌匾,朝歌差点没给直接跪了!
“怎么又是县衙后院?!
我穿越过来,难道这一辈子都逃脱不了跟这县衙后院打交道的命运?”
震惊完,一手握着缰绳,一手牵着孩子的朝歌忽然想到二掌柜说的话!
他说,到了会有惊喜?!
难道,这就是惊喜?
低头,看了看望着自己笑盈盈的小萝卜丁,朝歌无奈的叩响了房门。
门一打开,一个小厮就探出了脑袋,当看着朝歌牵着一个孩子,身后还有一匹马儿时,本来有些嫌弃的表情也收了起来。
“你找谁?”
朝歌:“......”
对啊,她找谁啊?这孩子妈是谁啊?叫什么名字她也不知道呀!
“找一个女的,她应该十来天前到的这里吧?具体时间我也不太清楚。
她是从西瀛州那边过来的。”
朝歌犹豫了一下,也没说是找孩子的母亲。
毕竟孩子这么小,这小厮看着孩子的眼神也不像认识,便是形容了一番。
小厮蹙眉,想了半晌,忽然反应了过来。
“我知道了,你等等!”
随即,小厮将房门关了起来,朝歌带着孩子便是乖乖的等在了门外。
这一等,差不多一刻钟都过去了,朝歌甚至都有点想再次敲门的冲动,谁知这时那房门终于再次打开了。
房门一打开,一个穿着华丽的妇人走了出来。
妇人三十多岁的年纪,头戴珠钗,手带玉环,身上绫罗绸缎,脸上还略施粉黛,保养还算得体,但眼角的鱼尾纹却是出卖了她的年纪。
女人一出来,就将朝歌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视线落在了朝歌手中牵着的孩子脸蛋儿上。
这一看,妇人就看得移不开眼,甚至直接还蹲下了身,不顾身份,伸手就想要去摸孩子的脸。
朝歌脑洞大开,已经在猜想这妇人会不会是这孩子的奶奶时,谁知那妇人忽然来了一句:“难道你就是那小野种?!”
朝歌!
靠!
什么玩意儿?
听到那妇人口中不善的话,朝歌一把将小萝卜丁往身后一拽,就制止了两人相见的视线。
妇人见朝歌这动作,缓缓起身,上下又是将朝歌打量了一番,眼里全是审视。
“这孩子是我们府上的,听她母亲说,半道儿遇到危险,她将孩子交给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姑娘。
看来,那姑娘就是你了。”
朝歌已经对眼前这个妇人没了好感,也不用说话多客气了。
“是她母亲交给我的,不过为什么她母亲不出来?
麻烦让她出来一下,我好亲自将孩子交到她的手中。”
朝歌语气冰冷,身上穿着普通的细棉布长裙,虽然干净整洁,但落在妇人的眼里,那就是穷酸。
妇人冷冷一笑,微微一抬手,她身后的丫鬟立即拿出了一个荷包,就交到了妇人手中。M..
妇人看都没看荷包,直接拉起朝歌的手,就将荷包塞在了她的手中。
“这里面的银子足够你吃喝几年了,多谢你将孩子送来,孩子的母亲现在还病着,就不出来亲自给你道谢了。”
什么玩意儿啊?
眼睛都长在头顶上的?
“既然如此,那就等孩子的母亲身体好了,我再送过来。”
朝歌直接将那荷包就塞回了那妇人的手中,弯腰将孩子抱起,直接放在了马背上,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
朝歌刚一转身,那妇人忽然开口,带着命令的语气!
朝歌是来送孩子的,当然是希望送到他母亲手中,就这样的一个妖婆,她真怕小萝卜丁直接被她给吃了。
可这不代表,朝歌就得给她乖乖受着。
“怎么,难道孩子的母亲身体忽然好了?”
朝歌回眸,面纱下的脸,带着浓浓的讥讽,露在外面的眸子,却是冰冷一片。
一听朝歌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