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的网民,还有全体公众。
所谓的“真孙大国”(身份证号图片)和夜未央文化娱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二、别的不说,就上述问题,你的博文就存在不实,是彻头彻尾的谣言。根据律法第三百九十二条,造谣文章转发五百次就构成刑事犯罪,你的博文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目,你觉得我们会处置你不?(微笑)
三、你提供的视频证据,我们已经看过了,确系为真,但是存在几个问题。
1、光线太暗,侧面拍摄,人物面貌看不清楚,所以不能根据视频中的人物侧面相貌辨认是谁,哪怕双方叫出对方名字也不能作为指认证据,因为完全可以组织好了人员,化妆之后再进行拍摄。
2、视频不全,并没有博主l36受伤害的过程记录。
综上两点,我单位认为该视频不能作为抓捕“真孙大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