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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征服周蓉的野望(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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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是那里的人们对现状的麻木。故事里的乡村笼罩在愚昧和迷信里,但是无知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里的人们对知识的轻蔑与不屑。

唯一温馨的画面,就是几个娃们围在灶边看着菜面湖湖在大铁锅中翻腾。

这确实太沉重了一点。就连李浩宇当初自己也差点没看下去,差一点错过这部经典的科幻。

不过要是周蓉看到这篇文章,估计她就很难保持平静了吧。乡村教师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把最壮阔的伟大和最朴实的渺小撞在了一起,宇宙中无数个星系正在被摧毁,这是壮阔。

而贫穷的村庄里,一个乡村老师正在上课,这是平凡。但李老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绽放出照耀宇宙的人格和信念,并在太阳系生命的最后一刻与执政官完成了交汇。

这就是最感动的地方。既感动于人类的渺小,又感动于进化的不易,宇宙的浩瀚和壮丽。

这对于周蓉那种文艺女生,杀伤力简直不要太大了。李浩宇想了想,自己才跟周蓉立下了三月之约。

现在他估计再有三天就能把《乡村教师》写完了。这打脸也太快一点吧,也不知道周蓉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要知道和大刘比起来,冯化成那点无病呻吟的诗歌和简直太low了一点。

简直是全方面无死角的碾压。这都让李浩宇产生了一种杀鸡用牛刀的感觉。

不过李浩宇还是决定尽快写完,然后发给周蓉吧。这种事情还是不能拖太久,还是要速战速决给周蓉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才行。

这样就算周蓉以后再和冯化成见面,他那点才华也就别的不值一提了。

说句老实话,李浩宇觉得冯化成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他就是利用了女性先天喜欢的甜言蜜语的天性,装出了一副艺术家风范来撩妹。

其实这倒还处于正常范围,但是他隐瞒了过去的一切,把自己结过婚和离过婚的事情都三缄其口。

这其实就很恶劣了。其实想想也是,那个年代受过教育长得又不丑的冯化成怎么会30多岁了还没结婚?

偏偏周蓉恋爱脑上头,对他的话照单全收了。冯化城不管是作为老公还是男友,都不合格,因为他最可怕的一点不在于穷,而在于花心。

对于年轻美貌的女人,他可是照单全收绝不会手软。周蓉跟了他16年,吃尽了苦头。

尽管周蓉有各种缺点,可是周周蓉唯一不亏欠的人就是他冯化成了。冯化成灰是个彻头彻尾的利己者。

李浩宇认为他对待周蓉也不是纯粹的爱情,只不过是在孤独寂寞的时候,出现了一个肯陪他共患难的女人。

周蓉就像是他的救命稻草,他肯定不会拒绝。冯化成在面对选择时,总会先权衡自我得失,选择一条最优越的人生道路。

他以往选择周蓉,是需要陪伴。冯化成跟王紫相识不久,就能跟着对方一起去国外,也是因为对方更加年轻貌美罢了。

这种毫无原则性的男人。即便是在渣男里都是极其没品的一种。这一次李浩宇要把《乡村教师》好好写上两遍,第一份要去投稿,第二份更加要用心摘抄了。

因为他打算寄给周蓉。文章内容已经全文在李浩宇脑子里了,要把整篇滕写的干净漂亮才是关键。

这其实相当的重要。不管是对编辑还是周蓉都是如此。尤其是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你的字还好不好看其实决定了一个人的最初印象。

写一手好字的作用,其实类似于长一副好皮囊。至少你字写的好,别人一般认为是你努力养成的,长得好看的话,别人不一定会认为颜值是你努力的结果。

这就如同穿西装出席会议显得正式一样。好在李浩宇在练字上下过一苦工,再加上还有巧手技能的加持。

他字体的美感都上升了不止一个台阶。李浩宇全力以赴之下。这字确实太潇洒飘逸了。

简直力透纸背!李浩宇客观评价确实很好看了,字体钢筋又不失柔美。

别说周蓉了就算是阅稿无数的编辑,光看这字也得眼前一亮。说什么也能赢得多看两眼的机会。

李浩宇这么一写就是好几个小时。不知不觉夜深了。白日里喧闹的农村,也变得安静起来了。

吵闹的犬吠声也听不到了,静的只能听到风声。李浩宇也越写越快。结果没多久李兮兮又冒头了。

由于奶奶已经睡了。李浩宇很小声的说道:“都这么晚了,你不睡觉过来干嘛?”李兮兮说道:“你这个人真的有问题,为什么不放到白天写。大晚上不睡觉眼睛迟早要被你弄坏。”李浩宇还是第一次被李兮兮说教。

奈何自己确实理亏,他只能点了点头。李浩宇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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