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爱普森城之后,给人第一印象便是——拥挤。
这个城市因为容纳了大量的人口,让人感觉到有种挤得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街头林立的商铺各种精美的商品琳琅满目,但实际上只有窄窄的门脸,店面狭长而深邃,里面的商品挂满墙壁,店铺上面的阁楼几乎都要街对面伸出来的阁楼连在一起,走在这样的街上,就像是在隧道里穿行,街道两侧的建筑不断侵占长街高处的空间。
走在这条街上的人总是有些担心,头顶的阁楼什么时候一旦承受不住重量,垮塌下来那才是最糟糕的。
当然,这些爱普森城里平民们并不是最悲惨的。
城里还有一种被称为鸽民的人群,他们是从华沙位面的其他城市迁徙到爱普森城里的,他们的家园被恶鬼侵占,于是搬到了爱普森城,可他们又买不起城里的房子,只能选择向城里让人购买楼顶的居住权。
几乎所有的房子的屋顶天台都会扩建像鸽子笼一样的小木屋,这些木屋通常只有四五平米左右,仅仅可以容纳一两人在木屋里睡觉,至于吃饭和洗漱都要在天台公共区域,清晨和傍晚是洗漱台和公共厕所最为拥挤的时候,这里的人总会搭建的凉棚里一边纳凉,一边排队洗漱。
他们在城里从事最辛苦最廉价的工作,拿着最低的薪水,却只能像鸽子一样生活。
鸽民们至少还有一个可以供他们在晚上休息的窝,算不算这个城市里最底层的人。
大街上遍布着很多流浪汉,他们有时候会躺在街边的长椅上卷缩着身体休息一会儿,不过这种休息仅能维持一会儿,用不了多久警卫营的骑士们就会骑着马,手握棍棒跑过来驱赶他们,这些长椅可不是用来给他们睡觉的。
这些流浪汉们通常会聚集在公园里,大桥下,或者车站附近,他们会沿街乞讨,到处捡一些生活垃圾,哪怕是在城里饿得骨瘦如柴,也不愿走出城外寻找更多的生存机会,他们不仅是群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还是一群被恶鬼吓得软了骨头的懦夫。
他们的生活更像是行尸走肉一样,为了一口吃的甚至可以和野狗抢食。
有些流浪汉甚至躲进了城市的下水道里。
除此之外,城市里面还有这大量的奴隶。
在爱普森城,贫穷与富有的差距很大。
贵族们占据城市人口的百分之一,但是却拥有城市里面百分之九十九的财富。
平民们都在生活线上努力挣扎,他们仇视、妒忌,羡慕,憎恨那些贵族,但人人都想成为贵族。
爱普森城的下水管路设计得也不怎么样,雨季来临,街上总是充满了积水,只有雨停了之后,那些城市里的清道夫和守夜人们才会全体出动,疏通各处排水管道。
……
苏尔达克骑士牵着马走在城市的大街上,长筒皮靴踩在水坑里,飞溅起来的积水充满了腐烂的味道。
一群流浪汉围上来向他乞讨,脸上带着畏惧与麻木,在这群人当中,钻出几个瘦得像猴子一样的半大孩子,他们奋力的挤在最前面,努力地向苏尔达克推销自己。
“骑士大人,您需要向导吗?我对爱普森城每条街巷都非常熟悉。”
“骑士大人,你雇佣我吧,我能帮您找到既便宜又干净的旅馆,保证不会浪费您一枚铜板。”
“骑士大人,您需要姑娘吗?我可以带您去一个好地方,那里有爱普森城最美的姑娘,假如您愿意,您可以在那里睡到天亮,花销绝对不会比旅馆贵多少……”
‘苏尔达克’在这群孩子当中,选择了一个眼神最清澈的,盯着他的眼睛,对着他说道:“带我去一处有空房间的旅馆,最好能距离市政厅广场近一些……”
那个半大孩子欢呼一声,庆祝自己抢到了一旦新的生意,然后主动帮助苏尔达克牵着马,并驱散聚过来的人群。
大孩子走在前面,两只手牵着古博来马的缰绳,边走边不停用灵活的眼睛不停看向四周。
他走路的时候,脚尖沾地,每走一步都要向上窜一下,方式很奇特,他主动对‘苏尔达克’说道:
“市政厅广场附近的旅馆住宿费用都比较贵,但那边的治安相对更好一些,那边餐馆的消费水平在城里也略微有些偏高,而且并不是每个旅馆都能有空房间,我们可能要多找两家。”
苏尔达克问大孩子:
“多少钱?”
大孩子用力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市政厅广场附近的旅馆,一晚上大概要五枚银币儿,再好一点儿的房间可能需要七个,说实话,我觉得这个价钱您真的不如去东城区抱着年轻姑娘睡一晚……”
苏尔达克咳了两下,然后才说:“我是问你带一次路要多少钱?”
大孩子眼睛一亮,连忙说道:“三十个铜板……我可以带您找到城里最好的旅馆,如果您晚上还想出去消遣的话,需要我的话,您还要额外支付我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