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媳妇的迷之相信,黎修平知道那是好吃的。
不过还是很想知道:“媳妇,这是什么?”
“我今天买到了一块比较好的瘦肉,上面也没什么油,就想着能不能给你做点不一样的吃食。
还真让我给试出来了,这是把猪肉煮软之后撕成肉丝再炒香,然后加入酱油白糖用植物油去翻炒。
就做成这个肉松了,可以当零嘴吃,到时候你也可以带进考场的。”
听着方青青热情洋溢的介绍,特别是她看着自己时双眸里闪耀着亮光,黎修平也开始飘飘然起来。
看,这就是我的媳妇,媳妇聪明好看又善良。
是全世界最好的媳妇!
肉松吃起来滋味很不错,咸淡适宜却又透着股股的香甜,肉炒得有一种焦香的味道。
那么一大盘子,方青青给分成了两份,黎修平和周健安都有份。
一半可以早上搭配着白粥馒头,吃起来比较美味可口。
一半是日常当零嘴吃的,他们读书辛苦的时候,还可以用来提神。
要是他们吃着觉得还好,会试之前方青青可以考虑再做一次。
而在黎修平试过了味道之后,周健安也闻香而来了。
“有糖的味道,有盐的味道,这是——肉?”
他瞧着那金黄酥脆的肉丝,忍不住深吸一口气,也学着黎修平的样子用筷子夹了点放入口中。
一下子,周健安惊为天人,一整个吃饭的时间黎修平耳边就只能听到他喋喋不休的夸赞。
又是夸赞这个叫做肉松的东西是如何如何的好吃,又是羡慕黎修平有这么好的媳妇。
“贤弟,大哥终于知道自己与你真正的差距在哪里了。”
好吃到让人想哭啊,自打与贤伉俪夫妇一同用餐之后,周健安感觉好几天功夫自己整个人都胖了一圈。
要是让人看了,还以为他每天都没有用功读书,在偷懒呢。
原本黎修平是不想搭理的,可是老有人在耳边嗡嗡叫,实在是影响了吃饭的感觉。
于是他无可无不可的问道:“在哪里?”
“我媳妇比不上你媳妇。”周健安说的十分悲催。
噗嗤一声,方青青笑了。
她也是近日才知道,同样是读书人,可是这位周家大哥却是个爱耍宝的性子。
“周大哥,这句话下次碰到了嫂子,我一定告诉她。”
“说就说,难道我还怕她不成?”周健安若无其事的回道。
心里却在算计着,最近这一年内,媳妇应该不会进京吧?
那就好,只要她跟黎家大娘子碰不了面,就不会知道这些了。
与这边小院子里的温馨静谧不同,内城的安王府今日可是热闹非凡,从一大早下人就喜庆的开门迎客了。
今天是安王爷的嫡女安乐郡主行及笄礼的日子,就连皇上都派人送来了贺礼,其他宾客当然也不会落后了。
安王毕竟是当今的亲弟弟,而且是在皇帝陛下历经风雨登基之后唯一存活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安乐郡主又是王爷唯一的嫡女。
其分量可想而知了,所以许多人来送礼,也是想要趁此机会与安王爷打好关系。
从一早上开始,安乐郡主眼皮就跳个不停,她都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及笄之后再过几天,三年一次的春闱即将开始,那一个人是否已经进京?
这一次,他是否依然可以高中三元及第,成为皇伯父最为看重的天子门生?
上一辈子想尽办法也没能嫁给他,这一次,安乐郡主不想重走老路。
已经历经生死甚至是连累了父王母妃的安乐芯子里当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十五六岁的小娘子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接到抄家圣旨之后她居然回到了十年前。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她,还没有犯下那一连串的错误不用面对父王的怒骂母妃的泪水。
而且,她还有机会,可以规避前世的风险。
哪怕她只是一名闺阁小娘子无法干涉朝政,但是最起码,远离那个恶魔是她可以做到的吧?
想到这里,安乐郡主强压下内心的激荡,表现出一脸的坦然。
“替我更衣吧。”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黎举人老家安顺县的红桥村,村民们都在为春耕忙碌着。
这一天黎老头却是回了乡,却是被黎氏一族的族长和红桥村的村长请回去的,说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他商量。
的确是很重要的事情,因为也是现在,族长从别的地方知道了。
黎三郎中举除了让他们黎氏一族面子上更好看之外,还有一个天大的好事,一个真正造福他们族人的实际利益。
因为按照官府的规定,一个举人可以免除五百亩田地的各种杂税,而整个红桥村村民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