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翻了大半个天源国,这个女人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想要容身且不被注意,一定是去人口杂乱的地方,而风波城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国师府这边,司剑和司画也跪在了地上,沮丧中带着自责和惶恐。 “三个月……”叶扶苏冷冷一笑,好看得连外面的春花都要羞愧得低头,三个月了,她竟然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消失。前面两个月还有她的音讯,哪曾想,她借着自己的力量摆脱了沈诚舒的追捕,也摆脱了自己! 还拐走了自己的灵兽! 真是自己的好姐姐! 司剑心里腹诽,早就该把那个女人给宰了,麻烦精!弱小、事多、粗俗!关键是狡猾! 怎么不累死她、冻死她呢!上次就不该帮着她阻拦沈诚舒派去的走狗,被沈诚舒抓住了,必定打断她的腿,看她还跑不跑! 陈瑾初不知道有人在心里这么恨她,隔着两千多里呢,不停地打喷嚏! “要是在他们之前找到她,你们就不用回来了。”叶扶苏淡淡道,声音很轻,一如既往玉石碰撞的清润音色,但他们知道主子这是震怒了。 司画道:“奴才请命去一趟风波城。” 提到风波城,叶扶苏墨黑的眸子微微动了动。 以他对她的了解,那还真是她最可能选择的地方。作为天源国秘术第一人,他完全可以用她的八字测算她的方位,他想办法从当年的卖身契中查到了她的八字,但他推测出那个八字的女人已死…… 那活着的人是谁? 还有大殿上那个术士的搜魂术,他之后对这个术士也进行了搜魂,从他的意识中看到了奇怪的景象,与这华夏大陆格格不入的景象,那里的人身着奇装异服,生活方式也非常迥异。 思及此处,叶扶苏的眸子沉了沉,道:“本座亲自去一趟风波城。” 天都城的人正紧锣密鼓地赶往风波城,五个月风平浪静的生活让陈瑾初的危机意识下降许多。 此刻她还在感慨:明明是穿到一本权谋文中,怎么到了她这里就成了种田文?到底是炮灰啊!没死就是万幸了,要啥自行车! 将近半年里她做过很多事,赚了些钱,还跟着商队去了北辽国游历了一段时间,顺带花钱在北辽国买了户贴,算是有双重国|*籍的人了。 因为攒了点钱,她还稍微扩大了一下酒肆的规模,把隔壁卖早点的小铺子收了过来,简单装修了一下。 努力赚钱、攒钱,关心着家长里短,平淡生活,事情琐碎,没有金手指,没有权谋和战争,工作量不大,不用当社畜,吃饱了可以去睡,压力小,进展轻快,这是典型的种田文! 当陈瑾初发现这个光景的时候,忍不住又叫骂天道了! 她怀疑自己被天道狗东西拉入黑名单了,因为如今骂天道,已经不解气了! 这一天,她端了一盘子瓜子吃得正起劲,卫昭出现了。 卫昭满足了陈瑾初对古代纨绔的全部想象:英俊、贵气、风流、傲娇、讲究、有派头。 “把你这里的最好酒给小爷端上来,要最好的。”卫昭大喇喇又不失优雅地坐下来,他的那些狗腿子们立即进行了清场。 陈瑾初知道这是个金主,道:“坤子,去给这位公子搬几坛好酒过来,由着他选。” 坤子就是她之前高薪挖过来的年轻人,全名梁坤。 “你想灌醉小爷啊?几坛?小爷不是说了,要最好的,难道这几坛并列最好的?” 矫情!刻薄! 这是陈瑾初对卫昭的第二印象。 陈瑾初道:“把屠苏给这位公子端上来。” “屠苏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酒,而且是窖藏了二十年的屠苏。”陈瑾初对着卫昭笑道。 卫昭笑了笑,这养尊处优的白净脸蛋上绽放出来的笑容甚是纯净和好看,但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好听了,明显带着嗤之以鼻的意味:“这窖藏二十年的屠苏就成了最好的酒?他们还推荐来小爷来这小酒馆,我看也不过是浪得虚名。” 陈瑾初虽然看出他是金主,却并不想做成这单生意,这种纨绔子弟没那么好应付,但是,赚钱是其次,怕惹麻烦却是第一位的,他带来的那些狗腿子,万一把她的店给砸喽! “您要么尝尝看?我们小本经营,混口饭吃,公子贵气逼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到我这个小店来,那真是蓬荜生辉。这是我们能拿出的最好的酒了。我们真的是尽力了,公子若是不满意,不妨移动大驾,前街有两家酒楼,向来迎接贵客,藏酒甚多。若是找不到地方,我给公子带路。”陈瑾初满脸诚恳地说道。 卫昭看了看她,上下打量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