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的视野看,就好似几个人开了无双一般,杀人跟割草一般容易。
放眼望去,满目都是一片猩红。
地面上积了一层的血污,踩上去黏答答的。
死伤惨重的马仔很快陷入了崩溃的局面,四散而逃,当大哥的带头往里面逃。
花衬衫也不是没有参与过几百人持刀乱斗。
见过被乱刀砍死的,也见过被肠子淌出来的,但还是头一次见过这样的场面。
“花仔,别吐在这,指个方向,怎么没看到电梯?”
花衬衫不知道从哪找到了一个袋子,吐着说:“藏在屏风后面。”
推开屏风,果然看到了一个电梯。
“走,上三楼,高档会所和办公室都在那。”
电梯缓缓上升,打开后,过道里一群手拿砍刀的马仔冲了过来。
“砍死他们,强爷说,一个脑袋,200万港币!”
重金之下,这群马仔忘记了死亡的恐惧,举着刀就要和莽村众拼命。
傻大个脑子一热,就想提着刀冲过去。
“tmd,你傻叉啊,开枪啊。”
说着,王秀全举起ak47,就是一阵扫射。
很快过道里躺满了被射穿的尸体,他们的脸上都满是不甘。
此时,即使捂着耳朵跪地求饶,也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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