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混混被踹飞,吐血倒地,重伤不起。
“麻的,你小子敢伤我兄弟,更该死!大家跟我一起上,赶紧弄死他,好拿着赏钱去潇洒快乐!”
为首的黑哥狞笑,带着一众混混,好似恶狼般扑了上去。
短发青年找来的这些人,全是北江市道上混的打手,心狠手辣,只要钱到位,什么事情都敢干。
秦天临却只有一个人,还带着个孩子,必死无疑。
然而结果,令人震惊。
秦天临只是释放出了一股威势,冲上来的一众混混就如同飞蛾扑火般,身体炸裂,化为血雾。
转眼之间,十几名混混全部惨死,尸骨无存!
短发青年目睹如此恐怖的一幕,被吓尿,表情惊骇,亡魂皆冒,大脑一片空白。
秦天临转身,打碎玻璃,抓住了短发青年的脖子,拉拽着他的身体,卡在了车窗上。
“是谁派你来的?”
“是……包……老……板。”
秦天临森然冷笑:“原来是包万鸿,不可饶恕,你还知道什么?”
短发青年差点被吓死,战战兢兢的回答道:“包老板还命我找了两个人,白天就想弄死沈清依的女儿,不知道为什么没成功,那两个人也失联了。”新笔趣阁
闻言,秦天临这才明白,白天在自家老宅,想残害诺诺的两个畜生,也是包万鸿派去的。
“好你个包万鸿,人面兽心的狗东西,想害我女儿,罪该万死!”
“你先下地狱,等他去吧!”
秦天临杀意浓烈,一股真元爆发,短发青年瞬间化为一团血雾!
不管谁,试图谋害诺诺,都得死!
几分钟后,秦天临抱着女儿,来到沈清依的住处,打算跟她好好谈谈。
但屋里黑着灯,沈清依不在家。
秦天临的手机在七年前就报废了,身上只有一千多块钱,暂时买不起手机,也不知道沈清依的手机号码,一时联系不上。
想了想,他捡了块砖头,刻下宾馆的住址。
若沈清依还爱着女儿,看到后,会去宾馆的。
此时的沈清依,正在闺蜜董欣柔家,拿着存到银行卡的一百八十万彩礼,请闺蜜去带女儿治病。
留下地址后,秦天临返回宾馆,若非要照顾女儿,他今晚就会去找到包万鸿,碎尸万段……
转眼第二天清晨,诺诺还没醒,一阵敲门声忽然响起。
秦天临打开客房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穿着一身休闲装,青春靓丽的美女。
“你就是秦天临吧,我是沈清依的闺蜜,董欣柔,我要带诺诺去治病,已经联系好了医院,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
美女主动说明来意,表情冷淡,看秦天临的眼神充满了不友善。
秦天临客气道:“谢谢你关心诺诺,但不用去医院了……”
“你知道诺诺的病情有多严重吗?不去医院,进行手术,她活不过一个月。”
“你失踪七年,没尽过一天当父亲的责任,连人渣都不如,有什么资格替诺诺做决定?”
“我今天必须带诺诺去医院,你再敢说半个不字,要你好看!”
董欣柔劈头盖脸一通怒骂,强行闯入客房。
秦天临没有生气,毕竟他确实愧对女儿。
“你怎么骂我都可以,但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
“我已经治好诺诺了,所以不用去医院,并不是不想给她治疗。”
“治好?”董欣柔根本不信,深深的质疑道:“严重的白血病患者,怎么可能一天治好?你糊弄鬼呢!”
“听说你以前是烂赌鬼,欠下一屁股高利贷,是狗改不了吃屎,估计这七年你过得也不咋滴。若混出人模狗样,早回来了。”
“你没钱给诺诺治病,害怕花钱,可以直说,别找借口,拿诺诺的性命开玩笑。清依已经把钱准备好了,不用花你一分钱。”
董欣柔先入为主,把秦天临当成了抛妻弃女的人渣,又是一通怒骂,替闺蜜沈清依出气,恨不得甩秦天临几个大耳光。
她觉得还不解气,继续泄愤道:“这些年,清依独自抚养身患重病的女儿,无依无靠,举目无亲,她过的有多苦,你知道吗?”
“你知道清依为了给诺诺筹钱治病,做出了多大牺牲吗?”
“她宁可牺牲自己,嫁给一个半大老头子,而你呢?”
“害怕花钱,不给诺诺治病,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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