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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不是我不讲义气而是我真的惹不起(1 / 3)

“余沧海会吸取教训么?”

“如果他吸取教训,回到青城,去了心头的执念,专心修道,还有成为武道宗师的机会,受到后人的敬仰。

如果他贪心不足,执迷不悟,想要伏击林震南,逼问剑谱,啧啧……

你不会觉得我大哥脾气很好吧?

他平日里嘻嘻哈哈,看起来非常的好说话,但那是在面对我的时候。

余沧海和沈家非亲非故,如果他敢得罪我大哥,后果会非常凄惨。

我大哥和我不一样,我在公门,他在江湖,我们讲的是不同的道理。”

沈炼长长的叹了口气:“捕快不必讲江湖规矩,但不是不讲规矩,我们讲的规矩叫做证据,叫做大明律。

无论我多么讨厌某个人,只要他没有触犯大明律,或者没有证据,我就不能对他出手,否则就是徇私枉法。

或许有一些捕快,喜欢用特殊的手段做事,但那肯定不是我的作风。

我有属于自己的底线。

江湖讲求快意恩仇,如果看某人觉得不爽,或者发生利益冲突,就可以动手伤人,黑道白道都是这个道理。

余沧海没在我眼前作恶,没有人告他杀人害命,我对他只有震慑劝勉。

余沧海对我大哥的下属出手,哪怕林震南没正式加入,哪怕是我替我大哥做的决定,也是挑衅我哥的尊严。

就算我哥一刀砍死他,也没有人会多说什么,因为这是余沧海活该!”

风四娘翻了个白眼:“我就是问你他会不会吸取教训,你和我长篇大论这么多做什么?展示你的超高底线?

你和我讲江湖规矩?

我比你大好几岁,我在江湖中厮混的时候,你还在打熬筋骨呢!

你能比我懂规矩?

我见过无数种江湖规矩!”

沈炼砸了咂嘴,心说我还真就比你懂规矩,因为你从来都不讲规矩。

对于不讲规矩的人而言,懂不懂规矩没区别,全都默认为不懂规矩。

规矩。

唉!

我也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啊!

辟邪剑谱已经到手,在福州玩了几天之后,沈炼和风四娘决定去华山。

一来如果现在回金陵,年前肯定是不让出门的,师父会把人关起来。

二来在福威镖局,提到华山的次数太多,怎么着也该去华山看看。

三来顺路去趟七侠镇,看看老白他们怎么样了,如果没什么大事,就不要干扰他们,一切都顺其自然即可。

……

同福客栈。

往日的同福客栈,虽然没什么精品菜肴,但怎么说也是七侠镇最大最好的客栈,午饭时间,必然宾客云集。

现如今,门可罗雀,毛都没有。

倒不是李大嘴不想做饭,也不是佟湘玉和白展堂吵架,更不是郭芙蓉和莫小贝作妖,而是因为来了一个人。

南宫残花。

佟湘玉的小师妹。

佟湘玉小的时候,曾被送到点苍山七绝宫学艺,后来由于某些原因,离开了七绝宫,这段记忆也被封存。

唯一记得的,便是和自己一同离开七绝宫的小师妹——南宫残花!

以姿容而言,南宫残花温柔端庄,再加上出身于武林豪族,礼仪仪态都是一等一的,按理说早就该嫁出去。

实际上,莫说寻常江湖人士,就算是沈炼,看到南宫残花也只能跑。

这家伙实在是太能折腾了。

当年离开七绝宫的时候,佟湘玉封存记忆,失去炼神修为,南宫残花则是脑子出了问题,成了“小动保”。

简而言之就是

——不许吃肉!

——不许杀生!

这两条看似没什么大不了,做尼姑的需要遵守这两条戒律,可以去恒山派做厨子,或者去慈航静斋清修。

以南宫残花的端庄颜值,还有对于天地自然的敏锐感触,完全有资格加入慈航静斋,可以成为记名弟子。

偏偏南宫残花已然走火入魔,对此形成执念,到了近乎变态的地步。

莫说是吃肉杀生,就连佟湘玉郭芙蓉的毛皮制品,比如貂皮披风,都被南宫残花埋了,可谓是损失惨重。

最关键的是,同福客栈是正经开办的客栈,不是恒山派尼姑庵啊!

这年头有钱下馆子的,哪个不是为了给肚子添点油水,解解馋,让自己更有上班动力?谁特么来吃素啊!

莫说李大嘴的二流手艺,就算少林寺香积厨的大厨,他们的素斋也只有武林豪族感兴趣,比如江南花家。

素斋就不是给普通人吃的。

哪怕到了几百年后,动辄三四千块钱的素斋,普通人如何吃得起?

就算咬咬牙,掏出四千块钱去一家豪华酒楼,谁特么要吃素斋啊!

这钱留着吃肉不好么?

这钱留着吃大闸蟹不香么?

水晶肘子、葱烧海参、干烧鲳鱼、红烧狮子头、炸溜松子黄鱼、滑溜三鲜水蛋、油焖大虾,糖醋鲤鱼……

以上菜品,哪怕在京城八大楼,四千块钱能吃两次,还能剩下几百块。

南宫残花的理念,不说超越时代八百年,就算到了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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