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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福隆经纪公司(1 / 2)

福隆经纪公司。

刘慈伟出去后,陈启明便认真翻看起合同。

大概十几分钟后,他大致看完了合同里的所有条款。

福隆经纪公司的签约条款并不是太苛刻,但陈启明对其中的几个条款还是不太满意。

比如分成。

按照这份合同,陈启明成为艺人以后,不论发唱片、演戏乃至接商业活动,都需要将利润分给福隆唱片七成。

当然,作为代价,福隆经纪公司也有义务帮陈启明接取各种活动代言,以及帮他联系唱片公司制作发行唱片。

如果单纯从一个素人的情况来说,其实这个条款很合理。

因为经纪公司前期是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将艺人推广出去,其中需要的资金也是海量。

艺人不需要出一分钱,只需要接受安排,红了以后就能获得一半的钱。

不过,陈启明不认为自己是一般的素人。

是的,关于这一点,他很自信。

外形上面不用说,他自认不逊色目前娱乐圈的任何人。

而才华。

这东西更不用说,他能从破碎梦境中获得未来的作品以及信息。

这先天上就给了他极大的优势。

这优势就是他自信的原因。

他相信,只要有机会,自己绝对能红。

因此,他打算跟福隆谈谈分成,看看能不能往下压一压,哪怕是多一成,对于他来说也会是個胜利。

除此之外,关于分成的范畴他也有些意见。

按照合同的意思,那就是只要他签约,那他以后在娱乐行业获得的任何收益都得进行分成。

打个比方,假如陈启明写了一首歌卖给其他人,那他一样要与经纪公司进行分成。

这种分成范畴,已经完全超出了陈启明的底线。

他是想签约福隆经纪公司这个有实力的公司出道,但他不想把自己完全卖给他们。

除了这两个点外,其他零零碎碎还有几个小的问题,陈启明都用笔把它标了出来,然后就静静地等待刘慈伟。

又过了大概十几分钟后,刘慈伟回来了。

他一回来就问道:“怎么样?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虽然之前让陈启明如果有问题就标注,但刘慈伟自己却是认为这份合同很合理。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合同比当初的郭富城刚刚签约是的合同还好。

“刘哥,我看完了,有几个地方我觉得需要更改!”

陈启明把合同递还给刘慈伟,并开口说道。

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时候就要争取,这是陈启明这几年在社会上领悟到的道理。

如果说,连你自己都不为自己出头,那么别人也永远不会施舍给你。

所以,该为自己争取的时候,你必须拿出态度来,不然就是对自己不负责。

“这么多?”粗略看了一下,刘慈伟一脸惊讶。

他没想到,陈启明居然给他标注出了这么多需要改的条款。

他大概算了一下,这其中起码有不下六七处被陈启明画了红线。

“是的,这些地方我觉得都要改!”陈启明态度坚决的点头。

闻言,刘慈伟皱了皱眉,仔细看起陈启明标注过的条款。

看完后,他眉头皱得更深了。

他发现陈启明标注的几个问题都是公司最重视的几个问题。

首先就是分成,公司就是依靠这个赚钱,三七分成一直是新人的惯例。

而分成范畴,这更不用说,要是限制在几个特定的领域,那他们岂不是要少赚很多。

再然后,其他一些问题也大部分是不好更改的问题。

深吸了一口气,刘慈伟摇摇头,“启明小弟,这里面很多条款是不能改的,我们公司签新人都是这样。”

闻言,陈启明忍不住沉默。

他懂刘慈伟的意思,那就是大部分地方不会改。

沉吟少许,陈启明直接站了起来,“那谢谢刘哥了!”

说着,他走到刘慈伟的办公室,拿起自己之前给刘慈伟的本子,转身就走。

福隆经纪公司并不是宝岛唯一的经纪公司,与他类似的公司这几年冒了很多出来。

另外,像飞碟与滚石这类唱片公司也可以签人。

从之前刘慈伟看《不潮不用花钱》的表现来看,他这首歌可能很优秀。

他或许可以去飞碟跟滚石看看。

“哎!启明小弟你急什么啊!”

见陈启明一言不合就要走,刘慈伟忍不住苦笑,他赶紧拦住他说道:“虽然我不能改这些条款,但葛总可以啊!你是她看重的人,她应该会为你破例的,伱等等,我给她打个电话,让她过来。”

闻言,陈启明想了想,还是没立刻离开,而是坐下来等待。

他查过,葛福宏在宝岛的资源很大,作为宝岛的综艺之母,她不仅在综艺方面有资源,电影、电视以及乐坛领域,她的资源都是不可忽视的。

另外,昨晚回去以后,陈启明又做梦了。

这次他梦到的还是宝岛四小天王,不过已经不是关于林志颖的信息,而是另一个四小天王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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