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京城。 早晨,阳光透亮,晃得电脑屏幕一阵模糊。元蕾正敲到结尾,不禁皱皱眉,朝窗外望去,才猛然发现自己又熬了一个通宵。 她伸了伸懒腰,起身冲了杯咖啡,偌大的新闻中心空无一人,只有热线部的小姑娘揉着睡眼,出来上了趟厕所。 “真是麻烦,现在的明星脑袋里都长着什么东西?” 她舒活舒活身体,重新坐下,看着桌面散乱的资料,小声嘀咕道。 这十来天,赵微军旗装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当年的全民偶像瞬间成了万夫所指,公知满天乱飞。她可不想复制同行们的政治屁股,挖深度,找延伸,耗费了整宿精力终于赶出一篇大稿。 她再次检查一遍,心中满意,通过内部软件提交,方待关机,忽听背后的感应门拉开,有人快步进来。 “哎,元蕾,又通宵啊?” “是啊,这就回家了。”她见是中心领导,点头应道。 那人似有急事,啪嗒啪嗒的跑到里面,转了一圈又马上折回,恼道:“大夜班的人呢?” “六点多去跑个突发,还没回来呢。” 领导糟心的摇摇头,只好道:“那元蕾,你去一趟吧。” “呃,行。” 她撇撇嘴,压住不爽,问:“什么事儿?” “电影局不晓得抽哪门子风,忽然要开个通气会。你赶紧去。快开始了!” 元蕾一听,心里猛跳了下,绝逼有种预感,今天会是个大日子,也不再矫情,急忙穿好外套,拎着相机就闪人。 八点半的时候。她打车赶到地方,四处一瞧,嗬,全是娱记圈的大咖,个个都满脑袋雾水。 待入了会场,签到,找位置坐下,还没稳当,肩膀就被人轻轻一拍。 “嗨。孟姐!”元蕾扭头,见是个熟人。 “我就猜是你过来。” 孟敬挨着她,也稍稍打量,问:“知道啥事么,怎么连通稿都没有?” “不知道啊,听咱们老头子说。这是紧急召开的。可能没时间准备吧。” 俩人低声聊着,会场几十个座位已经全满,接着脚步声起,从外面进来两个人,走到台前坐好。 一位是电影局宣传处的,娱记们都很熟,另一位不认识,但看名牌写着国际交流处的字样,派头颇大。 “非常抱歉啊,因为通知的比较急。大家肯定也很辛苦,通稿我们还在准备,过后会发给大家。” 宣传处的那货客套几句,随即展开份材料,正式道:“本次通气会,主要讲两件事情,第一件……” 他低头,照着念道:“为了加强对电影行业的管理,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2月12日,也就是前天,大衙门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最新的《电影管理条例》。” “嗡!” 开篇一出,所有人顿时吓尿了,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窃语声不断。大早上的,不情不愿跑这来开会,结果搂头就是一棒子。 什么叫《电影管理条例》? 从立项,到审批,投资,版权,建组,拍摄,后期,公映,参展,分成,违规,处罚……一整套的流程,它都管。 国内有多少人吃电影这碗饭,大到国企、电视台,小到路边群演,除了层层扒皮的潜规则之外,这会又明晃晃的多了份御笔朱批。 以前,有96年颁发的旧条款,哪会各方面还很落后,规定极为笼统。现在好歹进步了些,虽然娱记们还没看到全文,但不妨碍他们对此事的盖棺定论: 新家法! 那哥们在台上唠唠叨叨的当水逼,慢条斯理,底下人却急疯了,迫切的想看到通稿,以便迅速抓住核心。 所幸,几分钟之后,工作人员就抱着摞材料进来,给每人发了一份。 元蕾拿到手,立即刷刷往后翻,略过大段大段的官腔,很快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电影制片单位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影片;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 “个人违反本条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发行业务,或者擅自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或者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电影节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她看完这两条,不禁咽了咽口水,即便自己对地下电影没啥好印象,此刻也油然生出一股怜悯。 从90年代中期到现在,那些怒放一时的文艺青年,好日子算到头了。 那些个性与体制,赞美与鄙视,光明与阴暗,成双成对的矛盾、精彩、张力、争议,砰地一声被闷死在了箱子里。 她这边感慨,孟敬那边还在继续翻,嘟囔道:“怎么就这几页,不说两件事么?” “上头传达,不好明言呗,咱们体会意思就行了。”元蕾笑道。 “也是!”孟敬耸耸肩。 …… “好了,我就简单介绍到这,下面请国际交流处的郑副处长,说说近期电影工作的一些重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