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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事了拂身去(1 / 3)

第六十四章 事了拂身去
“国内的出版社?”方明远诧异地道,华夏的漫画业,在前世里,就是到他死亡时,也没有真正地发展起来。《画王》可以说是华夏最早的漫画杂志之一,是国内漫画产业的启蒙,早期主要连载优秀的日本漫画,后重心转为华夏本土漫画,象颜开、陈翔、姚非拉、自由鸟、胡倩蓉等一批早期华夏漫画界的中坚力量都是在这个时期成长起来的。但是它后来被改版为《画书大王》,再之后就被停刊。《雪椰》直到方明远死亡时,仍然停留在了第四十四话,可以说是那一代华夏年青人心中无法抹去的伤痛。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想歪了,不确定地道:“是不是海之南出版社?”海之南出版社,在方明远的前世里,也是大名鼎鼎。它是华夏国内正版日本漫画的发行者,像《七龙珠》和《城市猎人》、《猫眼三姐妹》都是它引进的。如果说在这个时候,国内有人想要出版自己的作品,无疑它的可能性最大。
宫本折一诧异地道:“咦?方君你已经知道了?就是它,它已经拿到了《七龙珠》和《城市猎人》在华夏的出版权,而且提出的……”
方明远摆了摆手,打断了宫本折一接下来的话。他记得这一家出版社,也记得当时的《城市猎人》和《七龙珠》每一本都很贵,对于当时还是个初中生的自己来说,买一卷都要从自己那不多的零花钱里千方百计地克扣下来,还要将买回来的漫画书藏在大人发现不了的地方,否则仅仅是那个价格,就足以令家里人对自己咆哮如雷了。
“宫本先生,我同意授权海之南出版社出版这两部作品,但是我有一个要求。”方明远沉声道。
宫本折一连忙拿出了笔记本和笔,准备记录。
“这两部漫画,都以一日元的价格授权他们出版,但是,我要求他们在销售时,也必须同样扣除掉版权这一部分的价格。如果说他们违约,那么将处以一千万美元的违约金。合同上一定要注明,我们有权调查他们在出版销售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程度。一旦合同发生争议,有权审理的法院为东京地方法院!”
“啊?”宫本折一吃惊地张口结舌。一日元,折合人民币不足一毛钱,这转让费可是创下了日本漫画界之最了。但是这违约金的可观,也同样是创下日本漫画界之最了。而且更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方明远居然会选择东京的地方法院成为合同的审理法院,这显然不符合他一向的风格。
“对于这一次转让中所产生的费用和宫本先生应得的报酬,你可以从贵社付我的稿费中提取。”方明远这也是无奈之举,虽然说他很想相信一把国内的地方法院,但是他同样害怕会遇上一位不依合同判案,非要根据“逻辑”推断来判案的“英明”法官。也许在他的眼里,自己这样的行为同样是极其不合常理的吧。要是让他来判,肯定是认为自己怎么能该挣的钱不挣,那么就肯定是别有用心,企图借此来搞垮国内的出版社,打击国内的出版事业,祸害国内的出版界、攻击伟大的……
要是发生了这种事,他可没有那位“我爸是李刚”的官二代的厚脸皮,让苏浣东出面清理此事。况且国内法院办案向来是拖泥带水,随随便便一件案子都能够拖得你五脏生烟,七窍冒火。而且即便判下来,如何执行也是一个难题。反倒不如这样,海之南出版社要是敢违约而又不付出违约金,负责人就乖乖地缩在国内不要出国一辈子好了。而且他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也许什么时候,日本哪位高官出访华夏,和高层提到此事,他所面临的就不仅仅是商业赔偿问题了。
方明远长叹了一口气,这种借外国人压制本国不法行为的想法,令他感到极其的不爽,仿佛自己变成了一个汉奸卖国贼似的。他不由得想起了前世里曾经看到过的一个签名——以前他们叫汉奸,后来他们叫亲日派,再后来他们叫华日友好人士;以前我们叫爱国者,后来我们叫民族主义者;现在我们叫愤青。话说的固然是偏激了一些,但是……
方明远摇了摇头,强令自己的思绪收了回来。
宫本折一和林莲都察觉到,方明远的情绪似乎突然间就低落了下来,宫本折一甚至于没有继续向他汇报近期内他的收益情况,就识趣地匆匆忙忙地告辞了。
走出了酒店大门的宫本折一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回望着酒店,摇了摇头。方明远,可以说是他的命中贵人,正是因为方明远的缘故,他才能在短短的时间里由一名外联的编辑,数级跳地最终成为了副社长。可以说,只要他与方明远的关系一天是融洽无碍,他在社中的地位就不可动摇。而以方明远和自己的年龄差距来看,他足以保证自己一直在这个位子上干到退休了。
而且这两年来,做为方明远在日本漫画及其相关产业的代理人,他所获取的代理费用也是相当的可观,甚至于是他在《少年月刊》杂志社里收入的十倍以上,所以宫本折一对于方明远的关心也是远超常人。
“天才,即便是再强的天才,他也是一个少年,一个中学生,本应当是在学校里享受无忧无虑的生活,却整日间操心这些原本是成年人才需要操心的事情,唉……”想想自己也属于因为方明远而得利之人,宫本折一将满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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