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最美人间四月天,可是在东北,五月是最美。 青松翠柏茂密,丛林新绿,生物种生机,庄稼苗茁壮,旷野流露着无限的希望和神秘,生机勃勃。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侯林尽情高歌,抒发愉悦心情。 自从二十六岁老女儿有归宿后,他终于放下心里大石头,不用再整日忙碌寻摸别家男生。 对于未来女婿,他相当满意,富有、帅气、善解人意,更重要是温柔体贴,一心一意照顾老女儿。 和自己相比尽管有所差距,但相差无几,毕竟像他这样的好男人已经绝种。 当今世道,周安是最优质男性。 当然,他并非看在周安礼物、红包份上,不是那般粗俗的人。 俩人再热恋个一年半载,就能举办婚礼,想想心花怒放、欣喜若狂。 然而想到儿子,侯林发愁起来。 这小崽子没继承他的“风流洒脱”,反而是个情种,因为区区一個女人要死要活,就不是个大老爷们。 回想年轻时候,他多么潇洒倜傥... 小崽子的婚姻大事可能比老女儿更难搞定,说来愁眉不展。 曹! 早知道该生女生,哪用得着如此焦虑。 儿子是吸血鬼,小时候和他抢玩具,长大要买车买房。 侯林思绪万千,但飞快驾驶着汽车,行走在回家路上,拐个弯,大门打开,方向盘一打,标准地停在院子正中间。 漂亮! 可惜是个面包车,大煞风景,要是凯迪拉克,那得多帅气,都怪刘淑华。 “嘿,干嘛呢。”望着妻子一愣一愣的,大声说话。 “滚!” “......” 家有悍妻,无药可医。 “啥?”侯林怔了一下,眼珠崩就瞪出来了,下巴咣当砸脚面上了,短促而痉挛地呼了一口气,像生根似地站住。 刘淑华翻个白眼,往厨房走去:“你小崽子又有女朋友了。” 呆住好一阵子,他慢慢反应过来,微笑浮现脸庞,果然是他的种,没丢脸。 男人嘛,潇洒、洒脱是必须的。 “侯俊达告诉你的?”侯林自觉做到烧火位置,依旧难以相信。 “小崽子能告诉我?想得美!”刘淑华不屑一顾,忙碌做饭,“猜的。” “猜的?” “废话!” “刘淑华你能不能改掉说一半留一半的毛病,白高兴一场。”他笑容顿时消失,憋着嘴埋怨道。 “八九不离十!” 为了庆祝侯家光荣时刻,她准备做顿丰盛晚餐,一边切肉,一边说:“侯俊达最近努力工作,想在魔都买房,而且给女生送花,听得是真真的。” “曹!”侯林忍不住国粹,MD,陷入兴奋,火柴烫着手了。 他非常了解自己小崽子,玩世不恭、游手好闲,没有奖励,能是认真上进的主? 更何况还给女生送花,听着太不靠谱。 知子莫若父母。 前段时间隔着电话都能察觉到侯俊达动向,现在仅凭寥寥信息,竟然完全推测出真实情况。 想到这,侯林得意洋洋起来,俩个拖油瓶终于要脱手,到时候开未来女婿房车旅游去。 “不会像上一个女朋友吧?”他皱着眉头,思虑很多。 “不会。”刘淑华摇头,“婷婷没告诉我们,那就代表非常附和她心意,暂时隐瞒。” “老女儿隐瞒就算了,小崽子竟然也敢不告诉我,认为自己翅膀硬了?”侯林一脸气愤,侯梦婷他拿捏不了,侯俊达还是可以说上两句,“不行,我要去魔都看看。” “你敢!” 刘淑华清洗着手,声音很轻,语气很重,瞬间压制侯林,擦拭手说:“孩子好不容易找到女朋友,你去掺和算怎么个事,万一搞砸了呢。” 侯梦婷从小到大是个很成熟的人,分得清好坏。 她家男人是个吊尔郎当的人,一旦去魔都,指定闹出破事来。 “你难道就不想见见周安和那女朋友?” “想,但时候未到。” “......” 侯林瞥了刘淑华一眼,眼神闪动,似乎在思考着些什么。 然而她没察觉到。 ...... 回到魔都,已经是夜晚,华光笼罩,绚丽多彩,周安拒绝侯俊达虚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