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都市言情>我在天庭做仙官> 第三十二章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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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通过(2 / 2)

卷玉简。

紧接着玉简缓缓展开,凌空显出了数列金色的仙篆大字,从左往右,最醒目的三个大字名为《仙官律·劝善法》

“都仔细看一看吧,这就是四御尊神与大主使新修之天律《劝善法》。”荀况院主对众人说道。

众人马上肃然端坐,目光看向了前方的《劝善法》内容。

内容并不复杂,甚至很简单,因为这篇《劝善法》乃是对所有天条的补充,并且首次明确了两点,第一点是仙官必须要严格遵守天条,施行天条。

第二点是天条的最终目的,是劝导现实天地间一切众生向善,而不单纯地只是一种用以惩罚的律典和手段。

也就是说,以后天法官执法,都要向着‘劝善’为出发点,如果是附和‘劝善’标准的,就可以不予惩罚,甚至可以赐成其美。

所谓的‘善’,便是‘好’,便是‘美’,便是天地间最美好的事物与德行。

另外,这《劝善法》着重规定,仙官触犯天法,尽管其附和《劝善法》的规定,天法官可以赐成其好事,但必须剥夺仙官身份,并没收通过天庭得来的一切好处。

比如一个仙官来天庭之前是个凡人,现在却是真仙,那么就要收回你的真仙道行与法力。

如果之前是个元婴境,那么就要将你打回元婴境,收回你元婴境以上的道行法力。

但具体的流程,还是要靠天法官们来根据实际情况定夺,但必须要在《劝善法》的范围内定夺。

“都看完了吗?”片刻之后,荀况院主朝众人问道。

众人收回目光,齐声答道:“看完了。”

荀况院主道:“既然看完了,那就表决吧。”

表决?这还需要表决?四御尊神和大主使制定的律法谁敢不通过?

但是规则就是规则,正规程序还是要走的,天庭只有一个人可以直接绕过天法院修改、颁布天条,那就是玉皇大天尊。

所以表决的结果是毫无悬念的,《劝善法》经所有在任天法官一致通过,正式并入《天条·仙官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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