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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1 / 3)

人的一生会犯下几回刻舟求剑的错误?

朝彻子希望这是自己仅有的一次,但她无法保证,因为对手太聪慧,也怪她自个愚钝。

这世间能扭转乾坤、力挽狂澜着寥寥无几,她深知自己力有不逮。作为方巨侠的亲女,她在江湖上毫无建树,她甚至不是位正经剑客。

总有人自封为这个积重难返腐朽朝代的救世主,调起的倒挺高,不过是迷惑世人的把戏。

待她一路受够了小侯爷的极尽歪缠,蹭着对方的马车回到汴京时,春雨如丝,如麻,织住了这座六朝古都。

开封府巍峨的城门遥遥入目。

那时,她的兵刃正抵在对方的喉间。

方应看眸中闪过一丝阴霾,却又立刻按了下来。

“莫要再靠近我了。”她带着冰冷的拒绝意味,挥开了圆润肩头属于年轻男子骨节分明的手。

翻脸无情是对朝彻子行为的最准确形容。

于是,电光火石间方应看按住了她,突如其来的刺痛使其发出轻吟。

“滚!”怀中女冠愠怒至极。

叫的可真好听。

跟春夜的野猫似的直达心舍。

方应看生受了她一耳光,却不甚在意,只将她沁出殷红血珠的耳垂含住轻吮。

交锋一触即收,驾车的彭尖早就见怪不怪了,哪次真动过杀招?回京路上每天都要闹上这么一出,吵得内容也是五花八门。

但再屈辱她竟也还是忍了,任他们侯爷拘在车里无礼冒犯。

入夜后的那动静……

饶是彭尖再讨厌她,听见也觉得自家侯爷未免过了。

不过这女冠娇气又暴躁,要是弄疼了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必然抬手打人。

即便脖颈被挠出条长长的血痕,方应看也并不在意,只得偿所愿地笑道:

“如此,我与姊姊可算是交换了定情信物。”

黄金绶带鸟耳坠弯钩如月。

尽管工匠已竭尽所能使它小巧精致,却依旧如刑具般沉甸甸扯拽着女子娇柔的耳垂。

以疼痛施加惩戒,穿耳一事,亦为古时边裔之俗。其起因,当为俘到女子,恐其逃逸,故穿其耳,以便拘管,似与掠夺婚姻有关。

虽说自本朝以来,中原女子穿耳为饰的习俗逐渐兴起……

但——

这对耳饰乃眼下金国贵族间正流行的样式,却戴在了大宋帝姬的耳垂,多少有点耐人寻味。

方应看得了它有些时日,到杭州不久骤然想起,便吩咐手下快马加鞭送了过来,彭尖近来亦时常见自家公子闲来无事便把玩此物,哪成想犹犹豫豫绕回了汴京才送出。

因修行之故,“赵玉珠”不像旁的帝姬从小穿耳,此番却在神通侯手里遭了罪。

戒指、玉佩、手镯、发梳……定情信物何其多?他怎的就偏挑了最狠辣的、要她流血的来回礼?

倘若她真是帝姬本尊,应当已气晕。

迫不及待跳下疾驰中的马车,一头扎进京城暗巷的朝彻子发现——拐角处雷媚正撑着把藤黄的油纸伞,伫立在阴影里。

“你……你怎么在这儿?!”

她如惊弓之鸟般回头,一张脸在雨里白的透亮,见属于神通侯府的车驾未被勒令停下,且已远去,失律的心跳才逐渐恢复平稳。

雷媚见状,指着耳垂打趣她:“还在滴血呢,你疼是不疼?”

疼。当然疼。

被强行刺破的耳珠像被火灼似的红肿,一时半会碰不得也摘不得。

“那,杭州城的烟花可好看?”雷媚再度捂嘴,乐不可支。

烟花?方袭予老实摇头:“这倒是没看上。”

“咦。为何?”

“……我晕过去了。”她含混不清的说道。

那晚沉浮中她依稀是听见了响,却连怎么回的后山禅房都没了印象。她倒没不好意思,只觉自己睡个荤觉也能晕过去颇为丢人。

雷媚未听清她说了什么,央着她大点声,她却怎么都不肯开口了。

晶粒似的雨点,噼啪打在油纸伞面。

人影幢幢,女子的衣袍交叠,宛如大轮的拒霜花在风中左顾右盼,随后并肩没入黑暗。

朝彻子一路被雷媚强挽着胳膊调笑,只宠辱不惊反问她:“你们方侯爷不是向来最讨厌蠢人吗?”

“予姐,你真是蠢人吗?”撑伞的少女神情灵动,她眨着眼,似乎在说我不信。

尽管很不愿承认,但……很遗憾……

——“我是。”

女冠答的斩钉截铁,平心而论雷媚并不笨,她只是沉不住气,却仍要比自己机敏。

汴京诸多女子,朝彻子都逊色她们太多,以致她生不出一丝不该有的妄念,指望有人会为她的魅力折服倾倒,顾念本就不存在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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