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同样带三年级的绘画,她是学校里唯一对简保持良好印象的老师。
她曾公开表扬过简具有卓越的艺术天赋,虽然她几乎对每一位学生都说过同样的话,包括但不限于,仅仅用红色蜡笔在白纸上画了一个不规则圆形的我。
史密斯夫人说如果给简好好培养的机会,她绝对会成为艺术史上一颗耀耀生辉的明珠。
可能是她给出的期许太高了,简对她还算得上尊敬,至少不会做出课上到一半,踢开教室门姗姗来迟的举动;也不会在课堂上指出老师不小心的口误后,称其为“蠢货”。
她根本不去上史密斯夫人的绘画课。
以上这些都是我从莱德嘴里听来的,每当他在课间,像是闭不上嘴的小喇叭,讲出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简的“英雄壮举”时,都会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向我,就好像在说,你们这种人就算毕业了,也将是社会的悲哀。
“哼。”我才懒得理他,简可比你有用多了。
数学和科学我学得一般,但好歹勉强能跟得上老师的节奏。
音乐和体育简直就是我的噩梦。
教我们音乐的芭贝特小姐,在听过我的演唱后尽量将话说得委婉。
“噢,克劳利小姐,真是让人难过,你恐怕有些五音不全,但相信我,这绝对不是天生的,我们可以尝试将它更正过来。”
她有信心教会我,并将我视为教学生涯上的第一个挑战,所以我每日的作业册上比别人要多一项“歌曲练习”,这个月芭贝特小姐给我指定的是学会“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她说我可以在每天睡觉前多唱几遍,就当做是献给自己的摇篮曲。
“好的。”我甜甜地应下这项任务。
唱歌没什么,简单轻松,体育才真的是让我头大。
体育课有一项结课考试,要求小组能独立完成一场网球赛,继五音不全之后,我又被发现了新问题,那就是四肢不协调。
每一次上课,网球打在我头上比我用球拍接到的次数还要多。
虽然现在还没有进行分组,但我觉得班上没人愿意选择和我在一起。
因为每当完成首次发球,他们就可以安静找个地方休息了。
说来有些羞耻,明明老师教的时候我觉得很简单,但等真正上手,我却根本没有办法将球打过网袋。
有时候我也希望和简一样,假装得了不能见光的皮肤病,虽然不至于不去学校,但起码能让我逃过体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