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做这个人,只想享受之后的成果。
他对肖长庆道:“你现在就可以给你父亲发一封电报,要他派军队来助你稳住惠城,趁着郝大帅还未发丧,谁都想来分一杯羹的时候,谁先下手,谁就占尽先机。”
肖长庆这人身上有一种古代儒士才有的宽容与仁义,他的确有才能有知识也有想法,但他总是不愿意去做违背自己原则的事,现在没这方面的困扰了,杀了郝大帅的人是郑良俊,凶手被当场捕获,又有平安报社的两位主编做见证,肖长庆完全可以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跟郝大帅联盟,自然比不上把惠城掌握于自己手中。
郝大帅那性格,答应联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便是加入盟军,也不可能一心一意保家卫国,基本等于加了颗老鼠屎进来。
现在,老鼠屎没了,肖长庆应该高兴才对。
还是太嫩了点。
肖长庆要是知道自己被个十五岁的少年在心里评价太嫩了,怕不是一口血呕死,他权衡片刻,选择听从玲珑的意见,去给肖大帅发了封电报,肖大帅得知后非常惊讶,当机立断派了军队过来,无论如何要先一步将惠城拿下。
至于在背后暗算自己想要自己命的人,肖长庆没说,他也不是真正的老好人,意图伤害他激怒他父亲,惹起盟军内部矛盾的人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这是他自己的账,他自己算。
肖长庆如何打算与玲珑无关,比起短命的郝大帅,他是不想让郑良俊现在就死掉的。
郑良俊躺在隔壁房间,他运气不错,郝大帅砰砰砰乱开枪,只有四枪打在他身上,最严重的是打在他下腹处那一下,直接把他作为男人的功能给打烂了,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腿一条胳膊,以及肩膀,都不算致命伤,至少短时间内死不了。
玲珑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昏睡,于是玲珑伸手摁在郑良俊肩膀的枪口上,瞬间伤口崩裂鲜血四溅,郑良俊面色惨白地睁开眼睛,见到的就是玲珑,他眼中闪过一抹惊恐,显然在最初同归于尽的气势过去后,他开始怕死了。
看到玲珑,他肯定是还活着,但之后呢?之后郝大帅会怎么对付他?
玲珑微微笑道:“你命真的很大,居然这样都没死,不过怎么办呢,郝大帅死了啊,你杀了惠城的一把手,你说说看,这事儿要怎么解决?”
郑良俊浑身都开始颤抖,连被戳开的伤口都感觉不到疼,只剩下恐惧。
玲珑吓了他一波还不够,继续打击:“这么一想你真的好惨,就算你能全身而退,以后又要怎么办呢?先不说你已经是个废人了,你老婆孩子会管你吗?会照顾你吗?听说你们离婚了,那你后半生怎么办啊?啊啊对了有件很重要的事忘记告诉你了。”
不知为何,郑良俊有种极为不祥的预感,果然,下一秒……
“郝大帅有一枪崩到你兄弟了。”玲珑温柔地说,“你成太监了。”
郑良俊:!!!
他的脸一瞬间就憋的通红,说不出是因为气还是因为怕,总之五颜六色非常精彩,因为他自己也清楚,他的妻子也好儿女也好,都不是那种会为了他牺牲奉献的人,否则也不会丑闻一传出来就要跟他离婚断绝关系了。
所以说他这一辈子,到头来得到了些什么呢?
恍惚中,郑良俊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小镇,看到了那个初出茅庐野心勃勃的自己。他厌恶那个地方,迫不及待想要逃离,可到了这个时候,浮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穿着棉布衣裙冲他微笑的陈姑,还有卷着旱烟打棺材的老陈头。
那个阴森的、潮湿的、好像天永远不会亮的棺材铺,居然是他最无法忘怀的。
玲珑看他这眼神就知道又开始了,“怎么,抛妻弃子的负心汉在临终前突然幡然悔悟想起过去?这种戏码太老套了,我都不爱看。”
他告诉郑良俊:“我娘又不是那种你给她一巴掌把她踩进泥里也爱你爱的要死要活的女人,她之所以会死是因为生我后伤了身体,我可请求你千万别把自己当成什么万人迷,她早就看不上你了。至于外公,外公临终前就跟我说你毕竟是我的亲生父亲,凡事要给你留几分余地,你看,到最后你自己遭报应了吧?众叛亲离人财两空,没了青春还没了小弟弟,太惨了。”
陈姑虽然不像巩雯丽那样有个好出身,又能出国留洋,但就品格上,可比巩雯丽不知高出多少截。她本以为丈夫回国后会跟自己长相厮守,但万万没想到他回来,头天晚上还与自己温存,第二天便提出离婚。
对于在小镇上长大的人,“离婚”是个时髦的词汇,他们不懂这些,只会认为陈姑被“休弃”,随后他们会猜测陈姑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够好,甚至于有些人还很能理解郑良俊,毕竟陈记棺材铺在整个小镇上都是不祥的存在。人们麻烦缠身时,兴许会想到老陈头,可当他们安逸下来,立刻就视老陈头父女为不祥之人。
老陈头是个善良温和的人,玲珑从小跟在他身边长大,自幼性子便不像老陈头跟陈姑,他是从不肯吃亏的,幼时他一人在外面玩,常有顽童想要欺负他,朝他丢石子,说他不吉利,是个扫把星。玲珑仗着年纪小,敢把熊孩子们摁在地上捶,他可不像是外公那样好说话,外公给人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