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都市言情>和豪门大佬网恋后我红了> 74、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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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七十四章(2 / 3)

站了许久,耳边渐渐恢复了声音,电话却依然无人接通,少年嗓音发涩,垂下眼问:“是我做错什么了吗?”

“我都会改的,我会自己做饭,会自己看书,会一个人照顾好自己,不需要你花太多心思。”

“如果我让你感到困扰,你不用躲着我,以后我只当你是我哥。”

“奶奶去世了,只有我一个人了。”他的眼眶慢慢红了,“我还没有考上燕大,还没有给你买大房子,你不可以不要我。”

电话那边是长长的静默,衣着单薄的少年颤着声,将一直不敢问的问题问出了口:“哥,你不要我了吗?”

可始终无人回应。

少年终于无望地关了手机,从严雪宵的房子搬了出来,搬回自己的出租屋,把自己关在狭小的房间中,缩进黑暗的角落。

*

美国,纽约州。

餐厅两端放置着大理石挂钟,餐桌上的鱼类产自里埃维拉,葡萄酒则是餐厅的侍酒师从世界各地酒窖淘来的,今天准备这支是勃艮第出产的蒙塔榭。

“今天不谈公事。”上惯国内酒桌的郑安显然看不上度数低的辅餐酒,往对面推了瓶伏特加,“喝完再谈。”

一个混血面容的年轻人用不熟练的中文开口:“他的身体不能喝烈酒。”

“年轻人怎么喝不了酒?”郑安状似不满地叹了口气:“还是学哲学的清高,看不上我们这些老人也正常,你父亲还在的时候就从不会拒绝。”

严雪宵拿起酒杯,把整整一瓶全喝了。

阿裴见过青年过去淡泊恣意的模样,想要是严雪宵的父亲还在,其他人根本不敢在他面前这么放肆。

他还记得严雪宵刚知道严照死讯时一滴眼泪都没留,但他看见严雪宵在遗像前长跪一夜。

“我记得你去年还去了边城。”郑安若无其事问,“那孩子叫沈迟吧?”

“他是谁?”

严雪宵抬起狭长的凤眼。

郑安看反应不似有假,应该早忘了被抛弃在边城的那孩子,他没再多问,他不愿意和骆书那只老狐狸打交道,严雪宵回国掌权倒也行,只不过他一直没摸清软肋,他又朝青年递了瓶伏特加。

严雪宵喝完整整五瓶酒向餐厅外走去,在走出餐厅那一刻神色骤然冷漠,阿裴担忧问:“你身体才好,喝这么多酒没事吧?”

青年沉默不语,仿佛透着夜色在看一个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阿裴慢慢看着严雪宵在黑暗中蛰伏,从温和清冷的青年长成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唯一没变的是——

手腕上系着根破旧的红绳。

*

离高考六十九天。

六十八天。

六十七天。

……

沈迟没来过学校。

第五十九天,少年出现在了教室,讲台上王老师的眼圈一下子红了,他迅速低头揩眼泪装作擦眼镜:“同学们,离高考只有两个月了,千万不要在最后关头放弃。”

“你吓死我了,突然把自己关在房间。”庄州望着专注看书的少年,提着的心放下了。

施梁也哽咽开口:“我们在你门外轮番喊你名字,王老师知道都急死了,你再不出来学校的保安都要去踹门了,燕深也去找他爸爸开锁,没发生什么大事吧?”

“没有。”

沈迟平静坐在座位上做题,他把自己关在房间的那十天忽然想通了,没有人会永远陪在他身边,他们也希望自己变成更好的人。

他把自己重新投入到紧张的备考中,不浪费每分每秒,在消息闭塞的边城迎接高考到来。

高考那天边城是一个连绵的雨天,庄妈妈送他和庄州去考场,给他们一人塞了支去庙里祈过福的笔,他接过笔:“谢谢庄妈妈。”

庄妈妈的眼圈红了红:“谢什么,难道要你一个小孩子孤零零上考场。”

沈迟走进考场坐下,他原本以为自己会紧张,可坐在座位上异常镇定,他望了自己手腕间的红绳一眼,收回了目光。

第一门考的是语文,他的速度说不上快,但每个字写得工整无比,作文题目围绕康德的生平自拟,他的面前浮现出严雪宵的面容,他下意识写下第一句: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两天的高考不知不觉过去,当他走出考场时,边城被层层叠叠的雨水所覆盖,空气中弥漫着潮湿闷热的气息。

保卫处的瘸腿保安递给他一把伞,他没接,从雨中走回家。

沈迟回到家,庄妈妈昨天送了他一个新手机,他换了新号码,将旧手机以及严雪宵留下的所有东西装进一个箱子里。

他看着箱中的东西骤然陌生,好像他的生命中从未出现过严雪宵这个人,他从来也不认识一个在美国上学的研究生。

一直只有他一个人。

他的视线落至手腕,最后也将腕间的红绳解下放进箱子子里,像是彻底释怀般轻轻松了口气。

边城连绵的雨停了,像是他漫长的青春期,以及无疾而终的爱慕伴随着雨季的结束——

全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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