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刘鸿天还没亮就起来了, 他出门之前,还特意左右张望了一下, 确定没有发现那一抹不该出现的身影后,便放下了心,带着随身的砍刀和绳索上了山。
前几天下过雨之后,刘鸿在泥泞的地面上发现了野兽的脚印,根据脚印的形状判断应该是鹿或者是野猪之类的动物, 于是昨天特意上山布置了几处陷阱。今天准备上山去看看, 有没有收获。
他的运气很不错,居然真的在一个陷阱的坑底发现了一头奄奄一息的公鹿, 他特意在陷阱的面上盖了一些新鲜的草叶, 估计着头公鹿就是被这些草叶给吸引来的,然后不慎掉进了坑里, 摔断了腿。他直接用石头砸死了这头公鹿, 然后把它从坑里拖了出来,不顾这头鹿身上的血污,就用肩膀扛着就下了山。
为了不引人注意, 刘鸿特意走小道下的山,准备趁着天色还早,直接去县城把这头鹿给卖了。县城的酒楼经常会收一些野味,这么大一头鹿,估计能卖不少银钱,刚好家里的盐和米粮所剩不多了, 刚好可以在县城买上一些带回来。
然而他刚拐到大路上,就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抬头看去,只见刘锦和刘汉正一前一后地坐在一辆驴车上,正朝着他拼命挥手。这辆驴车是里正家的,王氏舍不得小儿子走那么多路,特意去找里正借了来。
蒋墨让他哥把驴车停下,然后一溜小跑来到了刘鸿的面前,双眼亮晶晶地满是崇拜地看着刘鸿肩膀上扛着的鹿,“刘鸿大哥,这头鹿是你打到的吗?你真是太厉害了!”
刘鸿被他亮晶晶的小眼神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干咳一声后说道,“运气好罢了,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打算去县城,昨天回去之后,我画了一副牡丹图,记得同窗说过书画可以卖钱,我想去县城看看,是不是有人愿意收,顺便再去书坊看看,有没有抄书的活计,听闻也能挣些银钱。”这当然只是蒋墨的借口,他就是特意在这里等着的,“刘鸿大哥你去哪儿呀?”
“我也去县城……”
“那不如咱们一起走啊!你一路扛着这头鹿多沉啊!放在驴车上能轻松许多!”不等他将话说完,蒋墨就热情地发出邀请,并且还看向了自家大哥,“哥,你说对不对?”
“对。”刘汉用力地点了点头,他和刘刚是一模一样的憨厚性子,在家一贯都是听王氏的,弟弟在家里是最受宠的,这会儿他自然是弟弟说什么就是什么,再说驴车本来就只坐了弟弟一个,空的很,带上一个刘鸿和一头鹿,也没什么。
人家都这么热情地邀请了,刘鸿要是再拒绝,就实在是没眼色了,于是只得答应了下来。
四条腿可比两条腿快多了,三人在中午之前就到了县城,刘鸿为了感谢刘锦和刘汉带了他一程,他便在包子店,给他们一人买了两个大肉包子。
古代的肉包子皮薄馅大,味道也很不错,一个只要两文钱,刘锦和刘汉都吃得满嘴流油。
“谢谢鸿哥!包子可真好吃!”蒋墨笑眯眯地同他道谢,还偷偷地把称呼换得更亲近了一些。
“谢谢鸿哥!”刘汉有样学样,也跟着道了谢,他比刘鸿小一岁,喊哥没有任何问题。
“不客气,是我应该谢谢你们才对。”
蒋墨也不和他纠缠到底应该谁谢谁的问题,他舔了舔嘴唇,然后问道,“鸿哥,你打算去哪里卖鹿啊?”
刘鸿看着蒋墨伸出小舌头,舔了两下粉嫩的唇瓣,眼神微不可查地闪了闪,“我打算去酒楼看一看。”
“去酒楼当成野味卖的话太不划算了,我觉得你还是先去医馆看看比较好,鹿浑身都是宝,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尤其是公鹿,鹿角鹿鞭鹿血鹿骨等等皆可入药,鹿皮也没有破损,应该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刘鸿闻言,顿觉醍醐灌顶,认真地向蒋墨道谢,“多谢锦哥儿指点了。”
“鸿哥你和我客气啥?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蒋墨笑着提议道,“不如我陪你一起去吧,免得让人坑了。”
刘鸿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
“哥,你去驿站那歇一歇吧,我陪鸿哥去一趟医馆,一会回来找你。”
刘汉不疑有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甩掉了电灯泡,蒋墨便陪着刘鸿去了县城最大的医馆仁和堂。
“你们掌柜的在吗?新鲜的鹿你们收不收?”蒋墨对着仁和堂的伙计问道。
“收的收的!你们跟我来!”那伙计眼前一亮,立刻将两人迎进了店里。
仁和堂的掌柜姓朱,是位资深老大夫,看到这头品相不错的公鹿,便直接出价五两银子。
刘鸿被这个价格吓了一跳,他以前也不是没有猎到过鹿,但是送到酒楼,至多得个几吊钱,哪里拿到过这么多的银钱?
蒋墨轻轻用手肘撞了撞刘鸿,又朝他眨了眨眼睛,意思是让刘鸿别说话,让他来说。
“掌柜的,这头鹿可是成年公鹿,新鲜的很,拿来入药是最好,这鹿皮花纹漂亮也没有任何破损,完全可以拿来做个皮袄和靴子,咱们大老远地把这头鹿扛到县城也不容易,您看这个价格是不是能再高一些?”
朱大夫见蒋墨虽然穿着普通,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