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明天都走了,我也就没拦着,难得轻松一点,尽兴最好。
随便点了些烧烤和吃食,我们四个就开喝。
如果按照酒量,奴柘肯定是第一,这小东西就是个无底洞。其次就是我,至少我还没醉过。大头最能咋呼,可我是曾把他灌到痛哭流涕的。凌云差了些,可今天也摆出了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架势。
几个人推杯换盏,烧烤撸的签子冒火星,兴致正盛,忽然电话响了。
我这才想起来,先前和白薇约过,把这茬忘了。
我赶紧起身,往卫生间走,本想给自己狡辩一下,谁料白薇去过宾馆了,已经从阿芦那知道我们正给凌云送行,所以,正在赶过来。
“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凌云是你朋友,就不是我朋友啊?”
我一笑道:“对不起,白小姐,我现在能重新邀请你参加我们的酒局么?”
可此时白薇却正色道:“罗天,你叫我的名字听听,快点……”
“咋了?”
“别问了,快叫啊!”
“别……歪,不……白薇啊!”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别动,你刚才一句话里,三个错音,你自己感觉不到。是不是嘴唇有些发麻?你中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