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的鸡皮疙瘩。相比较霍母,霍游脸上都是惊吓:“那我三哥去哪了?要喊魂吗?”
黎常:“……村里的走阴人,都不用这么老套的法子了。”
“那该怎么办!”
霍母终于忍不住拍了一下小儿子:“胡说些什么,我们要相信科……咳咳咳咳咳!这是什么?!”
贵妇人架子全失了。
早就有言,谭昭是个野路子,他本身根本不是什么大师,也做不到能掐会算,但他能在被误会的时候,最快地教人自打脸。
只见他聚一点灵光于指间,轻轻在人眼皮子上一抹,非人类的世界“触手可得”。
黎常简直比霍母还要惊讶,惊得他直接就喊了出来:“你在做什么?普通人不能见鬼!”
谭昭一脸无辜:“这房间里没有鬼。”
黎常:……那是因为你金灿灿的,有的鬼也都被你吓走了!
霍母被暂时性开了“灵眼”,自然就看到病床上的霍坤身体里没有魂魄,刚刚唯物主义比谁都强的她,接受起来居然比谁都快:“怎么引魂?”
卧槽?!还可以这样?!那他们以前那么苦心孤诣地说服苦主到底是为何?!
而此时,黎平回来,也加入了“卧槽”大家族。
既然已经动了手,马甲也掉了,谭昭也就不介意再动动手,毕竟给钱的,这可是大生意:“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就让我取一滴他的指尖血,如果他的魂魄没有受束缚,本源的指引应该能让他找到回来的路。”
“那如果受束缚呢?”
谭昭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君不来就山,那就只能去见君了。”
黎常黎平:……真的好简单粗暴啊。
但在程司施法血引之时,两人看得比谁都要专心,但很快……两兄妹就发现,对方这种法子或许只有程司能用的出来,真的,用功德来消耗,啥家庭啊!
虽然烧的不是他们的功德,但还是好痛心哦。
特别是在烧完功德发现霍坤魂魄没回来后,就更加痛心了。
“霍公子,你跟我走一趟吧。”谭昭说完,又挤了一滴床上霍坤的指尖血,滴在霍游掌心,霍游下意识捏了捏掌心,却发现这滴血居然悬在他的手腕上,渐渐变成了一个血红色的箭头,“来,跟着箭头走。”
玄门啥时候还有这种术法了?!
所谓不知者无惧,霍游当即打着胆子循着箭头的方向走,出了私立医院,上了车,一路从环城公路到城环南路下立交桥,走南街大道,梧桐市转了半个市,终于在一个破败的居民小区楼前停了下来。
“梧桐市还有这么破的地方?”红毛惊讶得直接说了出来。
“还想救你哥不?”谭昭拍了人一下,牵着儿子往前走,走两步,就捏一下红毛手上的箭头,等到黎平兄妹赶到时,他们已经走到了这个小区破旧的小花坛旁。
几十年历史的老小区,都是陈旧的铁窗和阴暗的弄堂,若是此刻有一个明媚的姑娘走过,一定会非常吸引人。
他们一行人看到的,就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一身洁白的长裙,头上还戴着个帽子,她手里牵着条被剃了毛的阿拉斯加,正在慢悠悠地遛狗。
大概是注意到了他们的眼神,这位白裙姑娘还朝着他们笑了笑,亲切又友善。
而相比较姑娘的友善,这条原本恹恹的阿拉斯加忽然像是发了颠似的,朝着……红毛而来。霍游想躲,阿拉斯加却快得不可思议,它直接挣脱了姑娘的牵引绳,四只爪子稳准狠地抓上了霍游的花衬衫。
“程大师,救我!”
袖手旁观的程大师本人:我该怎么解释,你家三哥的魂魄居然在一条狗身上,而你此时此刻被狗扑倒在地,是你三哥认出了你,是在向你求救呢?
唔,有点复杂,他要稍微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