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其他类型>在年代文里当女配[快穿]> 第97章 地主家的傻闺女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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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地主家的傻闺女27(1 / 3)

夕阳西下时,钱宝珠将卫先生会来的消息带回。

钱有财特别高兴, 听了后挥舞着锅勺的动作都有力了几分, 做出的菜又香又馋人。

钱宝珠倚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 差点忍不住想先偷吃一点, 最后想到这是做来待客的,方才止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爪子。

做大菜期间, 钱有财忙活的满头大汗, 腰上系的汗巾都湿透了。

春妮正忙着料理活鱼, 钱宝珠就自己过去帮老爹擦擦汗, 被后者赶了出来,说是后厨油烟重,让她出去玩。

“卫贤侄不是对咱家帮助良多吗,你要是有空就去准备件谢礼,等吃了晚饭人走时送上。”钱有财摆着手安排点事儿给她做。

钱宝珠踟躇,“那我买什么样的礼品啊?”

“买些他们书生能用的东西,也不用太贵重,文人都讲究个礼轻人意重,像那钢笔书本啥的仔细选一样能代表咱家感激的心意就成。”说完,钱有财就要另外给她掏钱。

钱宝珠连忙拒绝了,自己管着收账,手里哪能少了钱花。

为了买件像样的礼物,她看了看手包里剩下的零钱, 又特意去多拿了点, 随后就出门去了。

他们家饭馆所在的这条街上虽然食铺茶楼比较多, 但也不是没有书店文具店的。

钱宝珠出门都没有叫车,在街边走了没多久就找到一家面积不小的书店,里面兼之卖的还有各式文具。

相比起送书却不知道买什么样的书合适,她觉得不如干脆买一支钢笔。

犹记得火车上时,卫斯年穿着的中山装上衣口袋里就别着支钢笔,想必平时应当是他喜欢的,那她就买支好点的送他好了。

打定主意,进了书店后钱宝珠就径直往放文具的区域走去。

那里有个小伙计看顾着,见有客上门就热情地向她介绍他们各式各样的钢笔,有国内的、国外的、便宜的、金贵的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其实从中也能看出当下文人的社会地位如何,就怪不得钱有财对卫斯年推崇之至。

毕竟在这个时代能当上文化人,特别还是有本事的文化人,那都是令人敬佩仰视的,地位非凡,连高官地主都要尊之重之的存在。

钱宝珠之前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不是没想过当个受人尊敬的文人。

凭借原主被钱有财教导着认过字,再加上她前世的大学功底,装着学一学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世情不允许,后路太危险。

如今文人学者是风光,以后不过十几年可就要遭殃了,还不如开饭馆到时跟随国家脚步,转型当工人来的稳妥。

而卫斯年……

他是政府中人,想必到时候是要跟着去湾湾的吧,以他的能力,肯定能顺利脱身。

心思电转间,一旁的小伙计还在不停地介绍着。

钱宝珠收回跑远的思绪,仔细选出自己看中的几支。

她本来的预算是二十块,但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被她选上的那些都不便宜,特别是她最喜欢的那支派克金笔是其中最贵的,要价六十八圆,几乎顶上三支普通钢笔的总价。

虽然很贵,但钱宝珠看来看去,最入眼还就只有它了。

“女士眼光真好,派克金笔如今在文豪大家中特别流行,我们店就剩这一支了,下一批货估计要等下个月才到呢。”小伙计见她意动,不由得卖力推说。

钱宝珠确实十分意动,犹豫一番瞧了瞧自己手包里十几块的零钱,以及为了以防万一而另拿的那张五十块的钞票,最终狠狠心全花出去了。

六十八块差不多都够老百姓饭馆一周的纯收入了,最后换来一支派克金笔。

不过他们家之前卖了方子,即便买房子时用去一部分,剩下的钱也足够能支撑她偶尔的小挥霍了。

比起卫斯年对钱家的援手来说,这点钱不算什么。

“能包装一下吗?送人的。”钱宝珠额外要求道。

卖出一支最贵的货,小伙计当然不会拒绝她,立马找来文雅的盒子与花纹纸,手脚利落地将钢笔打包成礼物状,最外面还用丝带缠了下扎成蝴蝶结的模样。

钱宝珠为此多付了一个银毫子,但效果还是挺满意的,起码比单送一支笔上去好看多了。

等到她提着礼盒回去,家里的几人已经差不多把晚上的席面准备好了,几样热菜正在后厨温着,凉菜也快拌完了,就等客人到来后直接上桌。

钱有财正坐着喝水歇息,看到闺女拿回的精致盒子,稀奇地接过来瞅了瞅,得知是花了大价钱买的钢笔后立马小心翼翼地还给钱宝珠,让她收到高处,小心别被弄脏了。

“爹的菜做完了吧?”钱宝珠收好礼盒,回来看了眼后厨闲置下来的炒锅问道。

钱有财点头,说道是热菜做好了,春妮正在拌凉菜,马上也能完成,耽误不了事。

说着话的功夫,铁柱拎着凳子路过。

他刚遵照东家的吩咐,将从原房主那里同时买来的大圆桌摆到后院去,顺便按照人头数搬了板凳过去。

秋高气爽的天气,夜晚拉着电灯吹着小风,在院里吃菜喝酒正合适。

待确定钱有钱不用锅了,钱宝珠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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