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两口子都很忙, 有的时候连晚上都回来得很晚, 所以陈语菲从午饭在斐家吃, 变成了偶尔晚饭也在斐家吃。
洛卿想加生活费,可是王青娜拒绝了。
她说:“别的不说,我们家不是豪门, 但是真要多养一个孩子也不是问题, 更何况三百块钱,真的够养小菲菲了。”
洛卿见她再三推辞,便也没再勉强。
小半个月之后, 陈浩宇接受的新项目挺顺利的, 而洛卿在职场也已经找回了当年的感觉,处理起事情来已经得心应手,整个人心里上也放松了,规划好时间,下午能准时先下班回来。
可是, 陈浩宇真的不希望她一整天高压的工作完了之后, 还要回家做饭照顾家庭,到底还是从朋友那边, 找了一个清楚底细、会做饭的保姆。
保姆只需要早上过来收拾前一天的餐桌,然后做卫生, 到下午又再过来准备晚饭,做完饭就可以回家。
不住在这里。
薪资挺高, 但是做事确实干净, 菜也烧得好吃。
所以, 洛卿后来坚持,晚饭的话,就让保姆做两家的饭,王青娜下课之后,就不用一边辛苦带孩子,还一边做饭。
这点,斐教授很接受。
因为原本斐家也想要请个保姆,但是王青娜不喜欢不熟悉的外人在家里,进进出出,她喜欢清楚知道自己家里的每个角落,哪里放着什么等等……所以家里的一切都是她或者斐良做的。
但是,陈家自己请,那其实也是陈家的事情。
所以王青娜并不排斥。
“菲菲,你怎么了?”
洛卿抱着女儿去洗完澡,发现她情绪一直低落,还以为她哪儿不舒服。
结果,小丫头轻叹一声,说道:“唉哟好烦啊。”
洛卿:“啊?”
你一个小不点你还有烦恼了?
可是小丫头一脸认真地看着她说道:“妈妈,你知道吗,阿钧家的新邻居,来了一个女孩子,她竟然喜欢我的阿钧!”
洛卿闻言,嘴角狠狠一抽搐!
不是……
斐钧怎么就成了“你的”了?
“怎么了?难道除了你,阿钧就不该被其他人喜欢吗?”
小丫头突然瞪了她一眼,只差没在小脸上写着:你这么说,我很不高兴!
“哈哈。”洛卿见逗她好玩儿,见她气得小肉脸鼓鼓的,忍不住伸出手掐了掐她的脸儿,“菲菲,妈妈跟你说,阿钧被人家喜欢,这是好事。”
“才不是呢。”她小脸儿沉沉的。
难得的一点儿都不笑了。
洛卿看着,不知怎么的,想到了两字:护食。
可是,总觉得不太适合。
“你先听妈妈说,好不好?”
“哦。”小丫头等她帮忙擦干头发,歪着小身子躺倒,埋头掩饰自己其实不太高兴的情绪,闷闷地小奶音,低低地,“妈妈你说吧,我听着。”
洛卿低笑,伸出手揉了下她的小脑袋,“别人喜欢阿钧,证明阿钧优秀,也证明他的人缘好。这对于阿钧来说,是一种好事。你总不能希望别人讨厌阿钧吧?难道你喜欢阿钧做一个讨人厌的孩子吗?”
讨人厌的孩子?
“阿钧才不讨厌。”
“所以啊?”
“可是……”她爬起来,挠挠头,“可是我不喜欢她……妈妈,我才是这个世上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人!”
洛卿:“对对,那个小女孩也喜欢阿钧,但是,这个世上,只有你是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任何人都比不过你,你是独一无二的。”
“是吗?”小丫头眨眨眼。
突然有些懵了。
这么说的话……
其他人也喜欢阿钧也没事哦。
“知道了?其他人喜欢阿钧,也不妨碍你最最最喜欢阿钧。”洛卿笑着耐心引导。
“嗯。”陈语菲想了好一会儿,好像懂又好像不懂。
可是她觉得只要她还是那个世上最最最喜欢的人,那就好。
阿钧是猫猫的铲屎官,猫猫当然是最最最喜欢他的人啊!
为阿钧生,为阿钧死!
那个小女孩,怎么比地过本喵呢?
只要她还是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人就好啦。
这么一想,陈语菲又开心起来。
“嗯,我希望阿钧是一个受人欢迎,被人喜欢的人。”
洛卿见她似乎想通了,也就松了一口气。
她希望,不管小丫头对阿钧是一种什么感情,现在也好,未来也罢,喜欢一个人是美好而单纯的,不能因为这份喜欢而有任何病态的曲解。
然而,洛卿还是不明白……
陈语菲对斐钧的喜欢,其实不是一种感情那么简单。
而甚至是一种信仰。
一种关于救赎的信仰。
斐钧,是她两辈子的信仰。
所以,她想要始终保持着这种‘信仰’。
不想被任何人夺走。
“菲菲,这个周末爸爸妈妈要一起出差,这两天你就在斐家,晚上也要睡在斐家哦,斐阿姨会替妈妈照顾你,你就跟阿钧一起玩,好吗?”
周五的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