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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三更合一(3 / 6)

敢情好。”

苏园送走了展昭,转头见白玉堂还站在那里,倒也没见他打哈欠。

“不累?”

“你不累?”白玉堂以同样的话反问。

苏园这才想起来,自己熬了夜,好像是该觉得累。可大概是因为见包拯他们回来的缘故,高兴了,所以一点都没觉得倦怠。

“有那么明显么?”苏园以为白玉堂猜到她疲倦,是因为看到她有黑眼圈,就赶紧用手指按了按眼下。

“才刚更衣的时候,顺耳听小吏说,你昨日审案熬了夜。”白玉堂的目光顺着苏园白皙纤纤的手指,看向了她眼底的肌肤,“没青。”

“不早说。”苏园立刻放下手,感慨还是年轻好,熬一宿都没什么异样。

“可吃饭没有?”白玉堂问。

苏园摇摇头,“忙着查了一圈案子,‘惊喜’连连,还没顾上。”

“给你带了我们金华特产。”白玉堂让苏园吃完了再审。

“那陈侍郎父子可要等久了。”

“等不及他们自会回去。”白玉堂不以为意道。

苏园想想也是,但他们绝对不可能回去。闹的话,如今有包大人坐镇开封府,他们把真闹不出什么花儿来。再者说他们父子二人本就是怕丢人,才会这么急于来休弃苏喜,真闹大了反而更容易招惹笑话。

苏园便安安心心地坐在自己房里,等着白玉堂带的特产。从金华至东京,路途遥远,能带的特产大概也都是些耐储存的东西,她倒挺好奇白玉堂带了什么小玩意儿给她。不过这里头应该少不了金华火腿,就等一会儿看她猜的对不对。

苏园等了一炷香时间,没等来白玉堂,眼皮就有些打架了,迷迷糊糊趴在桌上睡了。

然后她就做了个梦,梦里有喷香喷香的肉,那香味儿太诱人了,苏园忍不住张口就咬了一口,还真咬到了,果然很香很可口!

耳边突然传来男子低低的笑声。

苏园突然清醒了,然后看见自己嘴里叼着个鸭腿,鸭腿的另一头则被一双筷子夹着,而用筷子的主人正是白玉堂。

苏园忙叼着鸭腿坐直身子,便发现面前有一桌子的菜,其中最显眼的便桌中央的盐水鸭和烧火腿。她本想直接用手抓住自己嘴里的鸭腿,忽然想起自己没洗手,干脆就叼着鸭腿匆匆去水盆边把手洗了,这才拿着鸭腿爽快地吃起来。

白玉堂笑:“你这吃相在我家那边,怕是嫁不出去。”

“谁说我要嫁人了?男人有什么好?”苏园顺口就道,然后她就感觉到屋子里突然静得落针可闻。

最怕气氛突然安静。

白玉堂则只是一直静静看着她,没吭声。

苏园把嘴里的鸭腿肉嚼完咽肚之后,才补一句:“当然也有好的,不然我现在哪儿有鸭腿吃。”

“这是金华特产?”苏园不等白玉堂反应,立刻重开话头,转移话题。

“不是,此为金陵盐水鸭。”

“欸?你们还路过金陵了?那里距离东京也很远啊,居然没放臭了,这盐水鸭吃着挺新鲜好吃的。”苏园神奇地感慨道。

“新鲜好吃是因为才做没多久,”白玉堂解释道,“我带厨子来的。”

“原来如此!”苏园称赞,“五爷家的厨子手艺可是一绝,纵然我嘴刁,这盐水鸭我是一点错都挑不出来。表皮嫩黄,腌渍入味,不咸不淡刚刚好。一般鸭胸口和鸡胸口这块的肉容易腌不到味儿,可这个全然不会。较鸡而言,鸭肥,但我吃它丝毫不觉得腻味,也没半点腥气。”

“别说话了,好好吃饭。”白玉堂笑道。

苏园随即起筷子,跃跃欲试驰名全国的金华火腿。这可是最正宗的火腿,还是吃饭很挑的白玉堂带回来的,肯定是火腿中的极品,味道错不了。

这一盘菜具体点来说是火腿烧花菇,火腿自不必说,香味浓烈,滋味鲜美。干花菇泡发之后与火腿一起烧制,却比新鲜的花菇更容易吸汤汁,而且干花菇的香味更浓,与金华火腿的味道相得益彰。花菇在吸饱了富含金华火腿肉香味的汤汁之后,便像是两只精灵一样在人的舌尖跳舞,两种香味的美妙融合,令人如痴如醉。

“为何比起火腿来,我觉得花菇更好吃,当然火腿也很好吃。”苏园叹道。

“正常,金华火腿最常用处就是点睛的辅菜,若以它为主,味道太过香烈,反而适得其反。”

白玉堂告诉苏园,她这盘火腿烧花菇,已然是火腿肉放得较多的做法了。至于为何要选放肉多的菜品来做,自然是因为考虑到苏园爱吃肉的特性。

“另外还有一种放肉较多的是切片蒸,下面铺一层豆腐,蒸过的豆腐便浸满火腿的香,再与切成薄片的火腿一起入口,荤素搭配,口感迥然,反倒——”

“相得益彰!”苏园和白玉堂异口同声道。

因为刚才火腿烧花菇的时候,她就想到了这个词儿。

白玉堂怔了下,勾唇笑应,又在看着苏园吃饭的时候,跟她讲了讲番金华火腿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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