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莫西德雷克,昵称提姆,AKA红罗宾。
蝙蝠家族的人有一些通性,他们都不太喜欢超能力,魔法之类容易失控的东西。
所以方才扎坦娜给他发的信息,他也并未在意,她好心提醒他说,今天他可能会遇到一个,对他来说十分重要的人。
能有什么重要人?小丑还是谜语人,提姆拿起左手边的咖啡喝了一口,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笔记本之中,哥谭地图之上,到处亮起滴滴警报的红点。
很好,很好,小丑结束之后谜语人又来作乱了,难不成阿卡姆的疯子们也施行轮班制吗?又是糟糕的一天,又是做不完的工作。
谜语人和小丑一样聪明,但不同的是,他并不像是小丑一样疯狂,却比小丑更让人头疼,无止境的谜语总让人大脑过载。
在部分时候,猜谜会是乐趣所在,但当扯上谜语人的时候,没人不想给他的脸两拳。
他很肯定,忙到明天凌晨四点能躺下,已经能够让他谢天谢地,除非,他想再经历一个零年。
安全屋之中充斥着,各地警报呼啦呼啦响起的声音,他飞快敲击着键盘,看着蝙蝠侠群英会一个接一个的出动,他就知道他可以稍微缓一缓。
他低头看着亮起的手机,
‘To提姆
需要帮忙可以告诉我。
By 康纳’
他飞快敲击着手机键盘给出简短的回复,
‘To康纳
如果有需要,我会告诉你的。
By提姆’
他没有再看手机,而是又一次调出谜语人的资料,与电脑运算出他最近动向的结果。
他连续解除谜语之后,又忍不住张嘴打了个哈欠,他摸索着左手的咖啡杯放到唇边,方才发现杯中已经空空如也。
很好,他记得屋子里最后的咖啡豆泡出的咖啡,就是他手边这杯,但他觉得没有咖啡,他压根没法继续工作。
他叹了口气:“真是糟糕。”
他啪得合上电脑,很快做出决定,比起一会儿对着电脑睡着,他觉得他应该直接去现场看看,毕竟,他已经可以确定,谜语人的目标不止一个,且他最有可能去的地方,一定是韦恩塔。
韦恩塔,韦恩塔,又是韦恩塔,试问哪个哥谭反派不喜欢韦恩塔呢?对他们来说就好像,成功炸掉韦恩塔,便能让他们得到什么奖章似的。
他并没有现在就穿上红罗宾的制服,而是穿着韦恩集团小总裁出席活动之时,素日里总爱穿的西装西裤,用提姆德雷克的身份开着昂贵的跑车,高调去往韦恩塔。
毕竟,谁能想到布鲁斯是蝙蝠侠,而他是红罗宾呢?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不过是,不务正业的花花公子父子罢了,所以这个身份在外头显然更好用。
车子开出安全屋,准确的来说是他的安全楼,他十分倒霉的在第一个路口就被红灯拦住,等待绿灯的同时,他的目光正好落在安全楼对面,哥谭日报之中跑出的金发姑娘身上。
她与他年龄相仿,长着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倾倒的漂亮脸蛋,提姆觉得,她比布鲁斯约会过的任何一个女明星都要好看,只是衣品着实一般,或许这就是办公室小妹之中流行的风格吧,要不是她胸前挂着的,摇摆在空中的记者证,提姆压根猜不到她和露易丝莱恩是一个职业。
她外头的大衣是卡其色的,价格并不昂贵,胜在十分舒适,所以销量不错。
大衣里头穿着的是一件米白色的毛衣,以及不便于行动的小脚牛仔裤,脚底踩着的是一双白色帆布鞋。
她跑步的时候步子迈得飞快,也不喘粗气,简直像是什么长跑运动员一般,金色的长卷发在空中飞扬,因为过长的缘故,发梢比她的步子慢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他记得她,连续三天在他安全屋附近的咖啡店,买十杯咖啡的漂亮姑娘。
他记得店员在背后讨论她,说她人不可貌相,没人能想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居然能一手轻松提起十杯咖啡。
对了,不得不提的是,她每天购买每天的十杯咖啡里,九杯是普通拿铁,另外一杯则是焦糖玛奇朵,并且要加寻常人几倍的糖浆。
提姆觉得这压根不叫咖啡,说是糖水更为合适。
他虽然没在背后议论她,但在心里给她取了个昵称,叫做‘二十分的甜焦糖玛奇朵女孩’。
她就像是焦糖玛奇朵上头的奶盖一样,稍稍摇晃几下,很快便没了影,他望着她焦急穿进小巷子的模样,让他止不住想起,康纳,卡拉和克拉克换上超人衣服之前,也是这幅模样。
不,她与肯特家族应该没什么关系,虽然她也是一个,和肯特家族一样的阳光笨蛋。
但他很肯定,蝙蝠侠的城市要是有氪星人,他一定会知道。
而且哥谭这座城市啊,怕是没多久就会让焦糖玛奇朵变为醇正的黑咖啡,很让人惋惜,但确实无可奈何。
当他面前十字路口的红灯变为绿灯之时,提姆毫不犹豫把视线挪回正前方,一脚踩下油门。
芙蕾雅普林斯,其实并不喜欢牛仔裤,但因为早上睡过头,所以只能随意从凌乱衣柜里,像是开盲盒一样抽出一条裤子——并不配第二次抽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