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系因总行副行长沈意民向湖贝支行的王显耀行长提点办理。原来,沈意民升任总行副行长前所在的金融服务社有位关键股东是他在深圳赖以起家的重量级人物,而这位股东看好深圳远大公司在收购深圳市政府以“抓大放小”措施放弃的一家国有企业时,随同债权债务一起打包收在囊中的一块地皮。这块不小的地皮位置极佳,就在深圳儿童公园旁边。他们几经洽谈,协议共同开发,于是便有了向沈意民要贷款的举动。至于他们后来讹称汕尾建设电厂需要资金,那只是虚晃一枪、掩人耳目罢了。而市民银行一帮有权签字人在经办贷款过程中,何以一再甘愿以身涉险,顶风增贷?依小的看,估计是应了俗话所说的“无利不起早”的缘故。然而,他们中人究竟涉水有多深,则不好妄加猜测了!
令人庆幸的是:好在王显耀、陈作业此时收住了手,要不然,他俩日后在这笔是非贷款的问题上便更加没有了回旋余地——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