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潮觉得闺女太辛苦了,他皱着眉头很是嫌弃:“哎,都是爸爸的错,当初就不应该让你嫁给童磊,你说说,你要是现在还在家里,就不用受这些苦了。”
之前就是因为童家没有分家,壮劳力比较多,他闺女进门了能够轻松点,他才答应那么早成亲的。
可没想到这没几天就分家了,小两口只能自己过日子养活自己了。
现在完全是他闺女在养家糊口,要不然就凭童磊的那点公分,估计两口子能饿死。
“谁说的,我们家童磊很好了,马上就能赚钱了。”姜糖意有所指的说。
即使听到闺女这样说,姜大潮也没多高兴:“你就别安慰我了,就女婿那点斤两,我还是知道的,他能赚什么钱!”
既没上过学,身体还不好,这是所有赚钱的路子都给堵住了啊,姜大潮很是懊恼自己把闺女给推入了火坑。
要不然,就他闺女现在这相貌,这实力,嫁个城里人都是没问题的。
姜糖见不得别人说她家童磊,就是她的便宜老爸都不行:“他的斤两,您还真不知道。”
这时,童磊轻快的回来了,眼里都透露着欣喜。
很显然他没有听到岳父嫌弃的话,要不然也不会这样的表情。
姜大潮倒有点不自然,就怕自己刚才的话让女婿听到了,对闺女有不好的影响,连忙转移话题:“自行车呢?”
听听这话!
儿子和自行车同样的没回来,结果,姜大潮第一反应就是问自行车。
至于儿子,他不关心,反正自个长腿会回来的。
童磊坐在了姜糖的边上,挨着她:“妈和小明推着呢,一会就回来了。”
要说姜糖还从没叫过张春花一声妈呢,但是童磊就叫的很自然。
张春花虽然是后妈,但对他们两人都很不错,岳母不叫妈叫什么。
“呐,这是你的信。”姜糖递给童磊那个厚厚的信封。
正在看书的童磊看着牛皮纸颜色的信封,瞳孔缩了缩:“媳妇儿,你帮我拆吧。”
他怕失望。
以前他不在乎,有的吃就行了,可是自从结婚后,见识了他媳妇的吃法,他就感觉到了肩头的压力,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一个男人没办法养活自己的媳妇,何其悲哀!
更何况这还是自己想要共度一生的爱人,他不愿意她跟着自己受委屈,他想要给她最好的。
可是,他又能干什么呢?
投稿这件事情,他辛辛苦苦,点灯熬油的准备了那么久,是抱着十二分的希望的。
现在面对很可能是报社的回信时,他心里有点退缩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姜糖不怎么懂他的心思:“行趴。”
信件这种隐私的东西,就算是最亲密的人,她都不会随意打开的,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但是现在人家主人都同意了,她就帮个忙。
不就是一封信吗,她完全OK的。
纤细的手指开始缓慢的拆着信封,白皙的肌肤和土黄色的信封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显得姜糖的手好看了。
以前手指上,掌心上还有点茧子,手背上还有一些细小的伤疤,但是在姜糖的保养下,都已经看不见了。
现在的这双手白嫩,细腻,有光泽,和劳动人民,乡下姑娘完全不搭噶。
任谁看到这双手,都会觉得好看的不行,完全不会想到它暗含着怎样的力量。
信封里是折叠好的三张报纸,整整齐齐,还有一张银行的取款汇款通知单,数额是三块钱。
“还不错哦,比我厉害多了。”姜糖递给童磊,让他自己看看。
她拿过一章报纸看着,也很开心童磊的成功,看来以后可以在家里安安心心的当知识份子了。
再想想自己还在猪圈干活,突然感觉得人生艰难。
童磊沉浸在他成功的喜悦当中。
在报纸拿出来的时候,童磊就在上面看到了自己那篇被录用的文章了,还有那三块钱的取款单。
他,童磊,也是能够赚钱养家的男人了。
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仿佛拉开了新的篇章。
他不再是那个众人眼中的病秧子了,他的存在也是能够创造价值的。
他凭借自己的双手一定,也一定会像村里其他的男人一样,让自己的媳妇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
姜大潮看着童磊捏着报纸激动的神色,一头雾水:“你们两口子在说什么呢?”
他是完全不懂他们口中在打什么哑谜,还顺手拿过一张报纸来回翻着。
不过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
简单来说,就是没上过学的姜大潮那就是个妥妥的文盲啊,拿着报纸他也看不懂。
“爸,你看,这是你女婿发表的文章,厉害吧。”
她伸过手指出了报纸的一处小角落,一脸的骄傲,就像是成功的人是自己一样。
不过,她觉得老公和她没啥区别,都是一家人,与有荣焉嘛。
姜大潮震惊的睁大了眼睛:“真的?我看看。”
于是,他瞪着自己的大眼睛瞅了又瞅。
闺女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