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如是想,一抬眼,太子已经坐在了榻上,只那一双眼似笑非笑的望着她。
新棠抱着衣服往前一步,强笑道,“殿下,祭祀大典已过,这衣服留着也无用,奴婢这就去把它处理掉。”
太子的手指轻轻敲了两下,这是他思考时的动作。果然下一刻就听他说道,“不急。应缓,把衣服收着吧。”
应缓麻利的从新棠手中接过,笑得比外面的太阳还热情,“奴才也觉得是,昨夜里多亏了姑娘,不然咱们承安宫又着了别人的道儿,奴才哪里还有命在这里伺候殿下,这衣服呀,扔了也可惜了。”
往日里他耍嘴皮子总会被教训,但今日里这句话说得诚心诚意,新棠谦虚也不是、应承也不是,索性闭着嘴装起了深沉。
应缓还在那里自说自话,“这商陆生长于野外,想不到姑娘竟也认得,真不愧是大家族出身,博学、博学!”他摸着脑袋想了好一会儿,吞吞吐吐的也没凑齐一个与博学相关的成语,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打从心眼里对新棠改观了印象。
殿下从皇子到太子,这一路上从不缺少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阴谋算计,几次三番都是从阎王手底下捡了条命回来,但那都是暗地里的。而这次,藏在背后的人明显是要想要切断殿下的后路,一招毙命。
昨夜里新棠回来的时候,衣服脏乱不堪,身上除了有血迹之外,还有趴在地上太久,沾染到的商陆的汁液。
商陆喜湿,结小颗紫红色的果子,轻轻一捏,紫红色的水液是绝佳的染色颜料,只是这种汁液有毒性,不宜接触过久。可当时那种情况也顾不了太多,抓住一个漏洞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时间紧,昨晚新棠并没和太子细说,只叫了应缓和应急两人去后山采摘。这个时节,商陆并不是随处可见,但恰巧新棠也不需要那么浓。
两人回来的时候,她也刚好把热水烧好。果实捣碎,把热水加在里面搅匀,新棠抱着还是流云锦的冠服只犹豫了一瞬,便毫不迟疑的把它扔进了水里。
不管如何,小命总是要紧的,就算太子怪罪,也得她有命去受才行。
染衣服是个费时力的活,冬日里水容易凉,新棠只好守着加热水,应缓在她的指挥下,偷偷烧起了火把,衣服一出水立马就能接着烤干,这才没耽误事。
一大早,天光乍亮的时候,新棠如约捧着衣服去敲太子的门。本想着蒙混过关,却没想到一眼被太子识破,新棠只好如实道来。
令她意外的是,太子并不十分关心冠服,听完她话之后,冷着脸让应急拿了什么药膏给她,据应缓说这药膏对护手最是有效,应缓分走了一半药膏之后,还顺便给新棠洗脑了一番太子对她如何如何好。
新棠私以为,太子那脸色是在说她蠢。
就像前世里工作的时候,快捷键不会用,熬夜加个班一个一个输进了电脑里,成果给上司看的时候,上司不仅没怎么满意,反而还觉得她因为熬夜生病请病假浪费了公司的钱。
值得庆幸的是,冠服本就是红褐色,染上了商陆汁,从外表来看,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至少蒙蔽无心人是绰绰有余,至于有心人,他是定然不敢当众拆穿的。
这也是太子今日里为何那么堂而遑之的给对方“提醒”的原因。
新棠客观的想,太子真是一个绝佳的狩猎者,适应环境,懂得布局,随时能利用手上的一切优势,反转布局,一举得胜。这样的人,有勇有谋,宜为将,更宜......那个至高无尚的位置。
新棠一时间有些出神。
太子的身后就是一个团垫,往后一靠,静静看窗外的景色简直就是人间至乐,可他偏偏坐得一丝不苟,双手轻放于榻前的双腿上,宽肩窄腰,眼神微睨,看向那套染色的衣服的时候,墨黑的眼睛里像有早春的风在暗暗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