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实里,麦德斯-米科尔森的星路说不上大火,也说不上失败。
毕竟,他一个丹麦演员,能争取到的资源又能有多少呢?根本没什么挑选的空间。
莱曼也知道,这位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挺顾家的,常常好莱坞、丹麦两地跑。
而且,他今年40岁,表演上已经很成熟了,远比小年轻多出许多生活上的阅历,更显气质,扮演一个律师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很有难度的挑战。
实际上,麦德斯的戏路非常之广,什么帅气偶像、问题男孩、阴冷反派,甚至还拍过喜剧角色,可正可邪,都是能把握的住。
随后,试镜结束的第二天,《湖中水怪》剧组便正式确认麦德斯-米科尔森为项目第一男配。
但作为一个外来户,他的片酬别说跟摩根-弗里曼这种戏份更少的男配角相比,连达科塔-范宁这种小女孩演员都比不过。
这倒也不是萤火虫影业压价太狠,事实上,麦德斯虽然在国际的地位不错,在丹麦更是大热演员,但在好莱坞,他的身价就是低,因为没有什么成绩支撑,想涨也涨不上去,最后一敲定,嗯,87万美金就搞定了。
而另外一边,《史密斯夫妇》则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前期筹备,导演托尼都带着剧组去到外景地拍摄去了。
4月29日。
周四。
一大早,莱曼就赶去萤火虫影业,与约瑟夫等管理层召开了整整一天的会议。
这中间,所有电影主创的薪酬基本都协商清楚。
迈克尔-凯恩同样爽快,确定出演男主的迷糊父亲,不过,倒是跟马修-麦康纳的主演薪酬待遇谈判则是有些波折。
或许是太过自信,还是他的经纪人没弄懂情况,第一次报价竟然需要700万美金,还要电影上映后百分之8的北美利润分成――这厮在《撒哈拉奇兵》都没这么高身价,实在是狮子大开口。
当然,这可能是一种谈判技巧也说不定,不是真心要这么多。
可莱曼一开始选中马修的理由,除了角色合适,最重要的就是他刚搞砸一部大作,趁机好压价,降低片酬支出。
是以,约瑟夫直接拒绝,说法是没听说有哪个演员可以搞砸一部过亿投资的电影后,片酬不减反增,还说角色不止马修-麦康纳一个人选,其他经纪公司都有备选,谈不拢,就算了――言辞很强势。
这反倒把马修-麦康纳吓的不轻,生怕机会没了,很快就主动服软。
至于利润分成什么的,再也没提。
不过,莱曼也清楚,这种分成模式本就流行,也确实是经纪公司给予演员巨星最有利的回馈,要不说马修刚弄砸一部,他是有底气这么提条件的。
不过嘛,别管以后怎么样,现在这一部的出演,马修-麦康纳只能拿450万美金,他们也同意了。
而今天的这个会议,更多的讨论项目的广告商及其后续。
是的,植入广告这玩意,算是电影制作降低风险的又一技巧。
以前,莱曼没什么名气的时候,想拉赞助都拉不到。
可现在,是不拉赞助,人家主动凑过来送钱。
对于这方面,做的最厉害的是《古墓丽影》以及各种时装都市或者爱情电影,经常还没上映,就靠这种收回大半的投资。
当然,电影不是用来专门打广告的,如何做到植入广告而不被观众抵制也是一门学问。
至少,《湖中水怪》作为一部特效怪物电影,可供植入的方面不多,也就男主的家里、街道可以适当的镜头给一点给赞助商。
约瑟夫等人就是为了这个才讨论的。
会议结束后,就已经列了一溜清单。
什么手机品牌――苹果;货车――福特公司;肥皂等洗浴用品,相机――索尼,以及肯德基等快餐都有广告植入。
听起来感觉很夸张,很多,其实已经算少了,还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至少,莱曼的节操比迈克尔-贝多出不知多少,没有用一部两个多小时的特效大片,专门给镜头植入广告――这方面,《变形金刚》是真牛逼,二亿多投资,省下来7、8千万。
这一块,《湖中水怪》可没有刻意去做,也不会为了广告更改剧情。
而且,像索尼、苹果这类公司,更多的是提供产品外加很少的一笔钱,所有的植入广告加起来能有七八百万的赞助费用就算不错了。
当然,蚊子再小也是肉,能省一点为什么不去省呢。
一群人,就为了这个,细致的讨论整天。
不得不说,把电影当成生意来做这块,好莱坞的产业链太完善了。
那些大片的风险已经人为的降低许多。
盈利空间也是非常之大。
又过了几天,影片的剧组才全部组建完成。
主创之外,经过此前大半个月的忙碌,一系列的幕后工作人员早已安排妥当。
于是,5月的第一个周末,莱曼的工作日程陡然变得紧张起来。
这么几天,需要确定的事情实在太多。
比如,演员的定妆扮相;
协调配角演员的档期,以及演员的读剧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