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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初次远行(2 / 2)

这个时代,能有个同仇敌忾的家族,真的很好。

一车双马。

黄骠在左,青駹居右。

皆良驹,刘备虽是第一次驾车,却也无妨。

只需轻纵缰绳,良马自行。很快便有默契。

“左行。”母亲忍不住提醒。

“知道。”中间驰道,乃皇帝专用。皇帝以下皆无权行走。只能走两旁的官道。

“阿母,且把麻绳系上。”刘备冲四个麻布条制成的安全绳,努了努嘴。

“好。”母亲这便系在腰间。

“驾!”刘备猛然抖缰,双马飞奔,疾驰而去!

母亲这才明白,为何要腰间系绳了。

前行的三叔见马车追来,这便哈哈一笑,扬鞭提速。

以此车速,日行百里,绰绰有余。

日暮时分,入住东林驿。

验过路证,三叔又奉上足资,驿史命人送来传食。

传舍对公差行旅提供的饮食称‘传食’。传食亦包括‘传马食’。所谓人马皆食。

《传食律》:“丞相、御史及诸二千石官使人,若遣吏、新为官及属、尉、佐以上徵若迁徙者,及军吏、县道有尤急言变事者”,上述官吏因公出使、巡视四方、职位调动以及上言告变者(预示灾异,报告灾情的人),‘皆得为传食’。官员赴任、归休、致仕等,亦在其列。传食供应是按等级的,不同的级别享有不同的食物供应,随从亦供应传食。

《传食律》又说:“食从者,二千石毋(不)过十人,千石到六百石毋过五人,五百石以下到二百石毋过二人,二百石以下一人”。卿、五大夫、大夫的随从之传食,比照上述标准。“为传过员,及私使人而敢为食传者,皆坐食臧为盗。”传食有一定的限额,且私人不得享用传食。

规定乃人定。刘备一行,借着祖父留下的传证,打了个擦边球,也被算在其中。

奉上足资,也是通例。

须知,传舍本是官营。舍中官吏,也领俸禄。往来皆有账目,并无多余私钱。若暗中公为私用,所获钱银便是自己的。

听三叔如此一说,刘备便明白了。

一句话,这是个礼乐行将崩坏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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