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在学业和事业两方忙碌,像个陀螺似的,不停旋转,渐渐将何珍珍的事情抛在脑后。
山城,刊登着寻人启事的报纸正式发行,识得一些字的人们都会买上一份,看看国家大事又或是城内杂谈。
某处灯红酒绿的会所,穿着修身米白色修身大衣的女子正坐在角落里一张桌旁喝着红酒,桌面上是今日份的报纸,首页版面上刊登着一则寻人启事,与其他内容模块格格不入。
一个身穿西装的年轻男子走近,在女子身边坐下,一把将人搂进怀里,侧过头在那白皙的脸上香一口。
不经意的,目光落在报纸上,“咦,这谁家的寻人启事,竟然刊登在首页,倒是挺有钱的。”
报纸首页的版面最值钱,这谁都知道。
说罢,他拿起报纸,眼神一凝,打量身旁人几眼,带上些许疑惑,“这画像…倒是跟你挺像。”
女子轻轻笑了,“冯少爷说笑呢,倩倩要是还有家人早就投奔去了,又如何会落到这个地步,在这会所当个舞女。”
自称倩倩的女人说完,眼底闪过一缕悲伤和后悔,若当初她没有任性…
罢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她也早就没脸再回去。
收敛心神,倩倩端起一杯红酒喂到男人嘴边,柔腻着声音笑道:“冯少爷,来,倩倩敬你一杯。”
若是宋玉华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个倩倩正是她百寻不见的何珍珍。
只是如今的何珍珍与以前的何珍珍,已不能同日而语。她抛弃自己的姓名,显然,也是不想和以前的自己扯上干系。
夜幕降临,会所亮起五彩霓虹灯,迷醉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倩倩穿着加绒的旗袍,侧边岔口一直开到大腿,行走间春光隐约可见。她端着红酒杯,游刃有余的穿梭在舞池。
夜深人静,会所渐渐散场,倩倩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洗漱后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一闭上眼浮现于脑海尽是以前的记忆。
到底还是放不下吗?
睁开眼,黑暗中她打开晕黄的床头台灯,从抽屉里找到纸笔,用不太好看的字迹写上一封信。
这封信她删删改改写了许久,最后也不过几行字,大致交代自己一切安好,让家人勿念。
次日一早,大街上还有些冷清,倩倩便将信纸和想要寄回去的一笔钱,一并送到邮局。
三天之后,远在乡下的宋明凤收到了女儿何珍珍寄回来的信和钱,她拿着那笔钱数了一遍又一遍,晚上抱着钱睡着,嘴角都是笑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