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沈慕之耳根迅速染红。
他下意识扫了眼四周后,才抿着唇,小声回:“我也只喜欢福宝一个人。”
岑书白正想逗逗沈慕之,最好把他逗得脸红时,身后传来一道耳熟带着疑惑的声音,“王云?”
岑书白下意识回过头。
那位短发女子见岑书白转过头,笑了,“真的是你啊,我刚开始还以为认错了。你消失了半个月,大家都在猜你去哪了,没想到是来丰安了。”
岑书白从王云传的记忆里翻了翻,认出这是大学时隔壁班的同学白绮兰。
“对啊,我想来丰安很久了,但一直找不到时间。”
“好久不见,最近过得还好吗?”白绮兰大学时是轮滑社的成员,说话间,她人就到岑书白面前了,“你那时候一声不吭就离婚,大家都很担心你。”
“我最近过得不错,有钱有闲,还不用带孩子,感觉自己年轻多了。”
“确实是。”白绮兰下意识看了眼岑书白,发现她气色比之前好多了。
一身浅黄的连衣裙,显得她肌肤更加白皙透亮。眉眼间,是掩藏不住的惬意自在。
白绮兰由衷叹道:“你现在比大学那会好看多了。”
沈慕之见岑书白没有介绍他的意思,忍不住附在她耳边,埋怨了一句, “福宝,你怎么不介绍我啊。”
其实白绮兰早就注意到沈慕之了,但她没往别处想,以为是教岑书白溜冰的朋友。
但沈慕之动作亲昵得明显不是普通朋友,于是白绮兰便问:“王云,这位是?”
沈慕之这么一撒娇,岑书白也就顺势介绍他了,“这位是我男朋友,沈慕之。”
如愿听到岑书白在外人面前给他名分的沈慕之这下心情愉悦了,眼里也带了笑,“你好,我是福宝的男朋友。”
【他乡遇故知,这剧情刺激刺激。】
【这要是故知是楚阳,修罗场就更刺激了。】
沈慕之长得高,白绮兰刚开始只觉得这是个年轻男孩,直到岑书白介绍他之后,白绮兰抬头对上沈慕之视线,才发现对方长相和他身高一样出众。
白得有点病态的皮肤,衬得唇色那抹淡红越发显眼。眼尾坠着颗泪痣,显得那双眼睛愈发含光带水,高挺的鼻子英气十足。是一个长相精致,充满少年气息的男孩。
白绮兰凑到岑书白耳边,小声道:“王云,他看上去比你小多了,你俩合适吗?”
“为什么不合适?”岑书白笑得眉眼弯弯,“我和他长得一样好看,怎么就不合适了?”
白绮兰刚想反驳岑书白呢,但一看她现在的状态,反驳的话就给堵在喉口了。
哪怕是这么近的距离,白绮兰也没能找出岑书白脸上的斑点和毛孔。即便是少女时期,白绮兰皮肤也没好到岑书白现在这个滑腻胜雪的状态。
再看这对情侣,哪怕岑书白比沈慕之年纪大,但两人站在一起,出奇的协调搭配。
如果不是白绮兰知道岑书白的年纪,谁都猜不出女方比男方大了七岁。
“他对你好吗?”虽然外表两人很搭配,但白绮兰还是没忘问最关键的问题,“姐弟恋,通常是女方付出比较多吧?”
沈慕之轻轻“哼”了声,“没有的事。”
“呃......”岑书白觉得自己有一点点心虚,“其实是他付出得比较多,平时都是他做饭,我没怎么下过厨房。”
虽然是第一次谈恋爱,但沈慕之深谙在外人面前给内人留面子的理,附和地说:“做饭这种粗话,哪能让福宝插手,交给我就行了。”
爱一个人,是掩藏不住的。哪怕嘴上不说,眼神也会流露出来的。
【你们注意看,沈慕之看白姐的眼神!】
【天呐,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心里只有你,眼里都是你。】
白绮兰没有错过沈慕之看岑书白的眼神,她心里一松,笑道:“咱们大学四年同学,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名字叫福宝?”
岑书白刚想解释呢,沈慕之就抢答了,“这是我给福宝起的昵称。”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647377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