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丫头长大了,也讨不到什么钱,没啥用了。”他们这样说。
阿三抬头望着晦暗的天,露出张伤痕累累的脸。
要死了吗?
死了后,是不是就不用蜷缩在屋檐下忍冻挨饿,不用天天受拳脚打骂,不用手足俱断无一处蔽身。不会饿、不会冷,不会痛。
可为什么她还是不甘心呢?
她想起以前,父母煮一碗清水面,总会把唯一一个蛋留给她,稀如水的米粥里,她的那碗偷偷放了勺糖。也曾有人待她心存怜爱,对她细语呢喃,为她冬日添衣,盛夏摇扇。
她这样不堪的人,也曾是父母的心头肉。
要是死了,就真的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阿三饿的头脑发晕,慢慢从墙边滑落。污水迷离眼眸,淹没耳鼻,呛入肺腑。
她不甘心啊,可再不甘心,又能怎样呢?
忽而眼前渐渐出现一双小小的绣花鞋。
鞋面绣着并蒂芙蓉,鞋尖镶着颗璨璨明珠。
她见过千万个人,千万双脚,却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绣花鞋,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小姑娘。
那神仙般的小女孩慢慢蹲下身,将手上的油纸伞移到她头上,挡住漫天凄风苦雨。
“爹爹,她好可怜,我们救救她好不好?”
那天江南烟雨迷离,阿三遇到小姐,遇到了她的天地、神祇。
小姐给阿三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萤秋。
小姐的父亲是个官老爷。
家产万贯,权势滔天,只她一颗手上明珠。
萤秋跟着小姐回家。
小姐的家又大又气派,青瓦白墙,花园里栽花种柳,一到春天,姹紫嫣红,繁花嫩柳。小姐拿着罗扇,在花中扑蝶。
萤秋站在柳树后,悄悄看着她。小姐穿着百花裙,跑得小脸粉嘟嘟的,香汗淋漓,气喘吁吁。她的笑容娇艳,比花更美,比蝶更要轻灵。
那是萤秋穷尽一生想要守护的景象。
只是天意难测,一朝战乱,老爷身死,偌大府邸被火烧成灰烬。
她带着小姐逃出那个人间地狱。
两个孤弱的女子在乱世中相互扶持,一路流离,跋山涉水,历经辛苦,直到终于走到一个桃花源般的小村庄。
这里的人收留了她们。
她们也在这儿度过一段十分美好的时光。
小姐放下扑蝶的罗扇,为她洗手作羹汤,而她,开始来往镇上,做一些小生意。
乱世过去,日子也慢慢好起来。
她们接纳乱世中流离的孤儿,开设善堂书院,成为村中受人尊敬的女夫子和女商人。
想娶她两的人越来越多,说媒的人踏破的门槛,但总被她们推脱婉拒。
“萤秋,为何不肯成亲呢?”小姐坐在马扎上,弯腰认真择着菜,她好像只是随口一问,可萤秋却看到她的耳垂渐渐红了,面上似飞上天边的彩霞。
萤秋说:“我要永远陪在小姐身边。”
小姐轻声说:“现在我不是小姐了,你不必这样……”
萤秋咬唇,鼓起勇气道:“可我想永远陪着小姐……我愿意这样。”
山河破碎,家国不在,小姐是她在这世上唯一想守护的东西,是她的太阳。
可好景不长,官府的通缉令贴在村口。那上面的重犯,是她的小姐。
村中登时炸了锅,村民想要把小姐交出去,但萤秋说服了他们。不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是用她做生意赚来的钱,用小姐的珠钗首饰。
为了让村民保密,她每月都要支付一大笔钱,也因此,她做的生意越来越大,与小姐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再后来,为了付得起村民无度的索要,她常常奔波辗转十几个地方,有时一去就是数月,但每个月她都仔仔细细地数好钱,托人带回村去,给村民的,还有给她小姐的。
几月过后,春暖花开,她回到村。
花泥村已不再是昔日那个贫苦的小山村。田中无人劳作,杂草成堆,崭新漂亮的屋子一排排,气派又风光。村民不再种田,只等着她每月送来的那一大笔钱,他们变得富态、懒散、好逸恶劳,每个人都活得很好。
萤秋想,这次回来,就偷偷把小姐带出去吧。
她已经攒了足够的钱,供她们逃出这官衙王土。她们一起出海,到没有人的孤岛上生活。
海岛上是苦了点,但是她会照顾好小姐的。她知道什么药膏可以让肌肤在海风烈日中依旧白嫩,她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捕到最多的鱼,她知道岛上有什么植物可以栽种可以做粮食。
她准备好了一切。
然后她推开了家门。
黑泱泱的一大片乌鸦飞了起来。
卧房空空荡荡的,她身子微晃,扶着门框才堪堪站稳。然后她慢慢偏过头,目光停在柴房门上。
淡淡的臭味从那儿传来。
柴房门上挂着锁,布满灰尘。
她用刀将锁劈开,一打开门,冲天的腐臭味扑来。
萤秋扶着墙,努力挺直身体,一步一步走进柴房。
小姐死了。
被人锁在柴房,活生生地饿死了。
木门上、窗框上,布满了指甲抓痕。她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