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歌>其他类型>大清闺秀在九零年> 9.第 9 章(捉虫)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9.第 9 章(捉虫)(1 / 2)

李梅穿一件淡淡的草绿的裙子,其实算是一件改良版的旗袍,她骨肉均匀,既不太胖,也不太瘦,这身旗袍穿在身上很合适,旗袍上绣了几枝茉莉花,更是衬托出她一身的书卷气。

姜文华算是有本事的人,胡萍跟着他没怎么吃苦,皮肤养的白,但是人到中年,又不爱运动,身材略微发福,小肚子有点凸出来,她围着李梅转了一圈,摸摸她身上的旗袍,嘴里啧啧感叹,“妹子,你这身材保持的真不赖,我也就比你大两岁,眼看着一天比一天发胖,喝水都长肉!”

李梅笑道:“嫂子,你看你这皮肤多白嫩啊,从外表看起来最多三十岁!”

胡萍哈哈大笑,“你是个会说话的,也别再叫我嫂子了,多生分,我比你大,就叫我姐吧!话说你身上这件衣服在哪里买的,可真是漂亮,我前些日子去海市逛街也没见到有这种款式啊?”

李梅道:“这是我自己做的,这料子是在海市买的。”

胡萍把儿子叫过问道:“鹏鹏,你觉得妈妈穿李梅阿姨这件衣服好看吗?”

姜鹏鹏嘴巴跟抹了蜜一样,特认真地说:“妈妈,我觉得你穿着肯定好看,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妈妈!”

胡萍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真是乖儿子!”

姜鹏鹏马上接了一句,“妈妈,你说我如果乖的话,就给我涨零花钱的。”

胡萍脸上的笑立刻就没了,瞪了儿子一眼,嗔怪道:“你这个小机灵鬼!”

女人都有爱美之心,看得出她真的十分喜欢李梅身上这件裙子,李梅善解人意地说:“萍姐,你如果有料子,不嫌弃我的手艺的话,我可以给你做一件。”

胡萍惊喜地拉住李梅的手,“真是太好了,我还怕麻烦你,不好意思说。”

李梅说:“不算太麻烦,我有衣服样子,只要按着你的尺寸改改,最多一周也就能做好。”

胡萍真是个急性子的人,当即就让李梅给她量尺寸,从傅家回去后,就翻箱底的找了一匹真丝印花绸送过来,底色是白色的,印着梅兰竹菊四君子,李梅身上穿着旗袍只是普通的棉布,这匹料子可是贵多了,李梅小心的把这匹布料展开。

傅红军见了,笑道:“文华哥还是个疼老婆的,这匹料子我知道,有一次我们运货去杭州时,文华哥花了快三百块钱才买下来。”

李梅眼睛飞了他一眼,“文华哥疼老婆,你怎么不跟着学点?”

傅红军看着她手上素银的戒指,更加不好意思,连周芳都戴着金戒指呢,他说:“梅子,这些年你跟着我受委屈了,等我挣钱了,一定给你换个钻石戒指。”

李梅也不是想要他难堪,于是笑道:“别说这种委不委屈的话了,我就是开个玩笑。”

她忙前忙后,弯着腰拿着粉笔小心翼翼的在布料上划线。

宝言心疼她,白天做饭,招待客人,好不容易到下午可以休息一下了,又要做这什么的旗袍,她不禁有些埋怨胡萍,这人不知好歹,在人家家里又吃又喝的,要还麻烦人家做衣服。

李梅站直身体,给自己捶背,宝言连忙把她按着坐下来,替她捏肩捶背,“妈,你好不容易周末才歇会儿,明天又要上班,哪有时间替萍姨做这个啊。”

“不碍事的,这衣服做起来也简单,再说了,你爸跟着文华哥去深圳,我们这边跟胡萍相处好了,文华哥总要多照顾你爸一点。”

傅红军心里一酸,“孩子他妈,用不着这样的,文华哥没读多少书,有些方面是要依仗我的,大家都是成年人,如果我没有用,文华哥也不会带我去深圳。”

李梅笑道:“总归是受了人家的恩惠,更何况,胡萍的性子开朗,跟我也投缘,就当是我多了姐姐!”

傅红军中午酒喝得不少,酒劲上来,李梅打发他去屋子里睡觉,小宝也有午睡的习惯,宝言把他抱到自己的房间睡,她在客厅给李梅打下手,李梅几次催她去休息,她也不肯。

就这样忙活到晚上,中午的菜还剩下不少,傅红军重新煮了米饭,把剩菜热了热,一家人打发了晚饭。

吃完晚饭,宝凤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先喊了“二叔,婶子”,然后再逗着小宝玩了几分钟,最后问:“二叔、婶子,我和宝言去看电影,可以吗?”

李梅心疼女儿也跟着忙了一天,忙说:“去吧,看完电影早点回来。”她掏出五块钱给女儿,“拿着花。”

两人出门后,宝凤笑嘻嘻的说:“今天我们可以存点私房钱了,我也跟我妈要了十块钱,哈哈,有人请我们看电影。”

宝言一想,马上就明白过来,指着宝凤,“好啊,原来你找我出来是想让我做你的挡箭牌的。”

宝凤扯着她手,撒娇,“哎呀,求你了,不然被别人看到我单独跟个男的看电影,多不好。而且晚上放个好电影,叫什么《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听别人说可好看了,票都买好了。”

清水镇真的很小,所以很快就到了电影院,宝凤的小男朋友早就等着了,手里捧着一大堆零食,他们跟地下党接头似的,互相打了个眼色,装作不认识的样子,宝凤跟宝言先检票进去了,小男朋友随后进去。

宝凤的小男朋友大名叫做杨子聪,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