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另一边,出了太子府,祝珩和燕暮寒来到了举办花神节的主街。 “当时你我就是在这里相遇的。”祝珩顺着楼梯往上走,在第五级停下,居高临下地看着燕暮寒,“你那时候特别瘦,特别矮,我心想这是哪里来的小孩子,看上去真是可怜。” 相同的地方,相同的人,只是中间隔了将近十年的岁月。 燕暮寒扶着栏杆,望过这漫长的岁月,目光落在祝珩身上:“你那时候就很好看,我想这么好看的人,一定特别善良,就耍了点小聪明,让你救救我,让你带我走。” 这是祝珩没有想起来的事情,他心里一紧:“我带你走了吗?” “嗯,你救了我一命。” 是你亲手拉住了我,将一个孤魂野鬼拉回人间。 此时不是花神节,街上的人不算太多,祝珩和燕暮寒相貌出众,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南秦经常出风流佳话,是以姑娘家热情大方,不羞于示好。 有女儿家跃跃欲试,想给他们递手帕,可惜还没走上前,就看到站在楼梯下的男子大跨步跑上去,一把将另一名白发男子抱进怀里。 两人神色亲密,俨然是一对。 不过白发,让人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 “长安,好多人在看你,你当时戴了面纱,今日也该戴上的。”燕暮寒小声嘀咕,颇有些耿耿于怀。 祝珩心下好笑:“当时是为了遮这一头白发。” “那如今呢?” 如今不用遮了,他不再以此为耻辱,不再自视不详。 祝珩笑着回抱住他:“如今我要光明正大地牵着你,走遍大都,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不再是当年那个小可怜,你是我的皇妃。” 燕暮寒是个严格的执行者,祝珩说走遍大都,他便当了真,当即拉着人穿街过巷,昂首挺胸向前走。 比打了胜仗带兵回来还要得意。 祝珩无奈又好笑,被人看得不自在,但又不忍心反悔,他可舍不得小狼崽露出委屈巴巴的模样。 还好只走了两条街,东宫的奴仆就急匆匆地赶来了:“见过殿下,见过皇妃。” 祝珩如蒙大赦,连忙问道:“你急急忙忙过来,可是出了事?” 奴仆回道:“十三殿下来了东宫。” 他前脚刚见过沈问渠等人,秦翮玉后脚就来了,消息有够快的。 祝珩敛了敛眸子:“他要见我?” “是。”奴仆又补充道,“不止是十三殿下,还有二殿下,三殿下……所有的殿下都来了,还带了行囊。” 祝珩来了兴趣:“哦?” 这是要闹什么妖? “兄弟情深,他们说要在东宫陪殿下住一段时日,和殿下叙叙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