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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女人的钱最好赚,没有之一(1 / 2)

第114章女人的钱最好赚,没有之一

李丽被驳得哑口无言,甚至心里还有些慌张。

因为从小她弟弟李志杰还就是这样的人,总爱抢她的东西,那时候可比现在穷多了,一年到头就没吃饱过饭的时候,饿的时候连树皮都啃。

好不容易搞到点吃的,还没进嘴就会被李志杰抢过去,她当然不舍得,姐弟俩时常因为争吃的打架。

而每次祝红平都偏袒弟弟李志杰,对她非打即骂,甚至还帮着李志杰抢她藏的东西。

久而久之,李志杰越来越无法无天,十来岁就跟村里的二流子混,从偷瓜果到偷鸡摸狗,现在更是锒铛入狱。

前段时间才被宣判,判了八年,祝红平现在隔三岔五就来凌家找她哭诉。

想到这些,李丽暗下决定,以后不能太纵容儿子了。

李丽将儿子放到地上,哄道:“家乐,抢东西是不对的,去向姐姐道歉。”

凌家乐直接扭过身,“我不!”

“你不想书包了?认了错婶娘就会把书包还给你。”

听到这话,凌家乐第一时间看向云茉,眼里透出疑惑,似乎在询问是不是真的。

云茉直接告诉他,“你要先向姐姐道歉,因为你抢了她的果冻,其次是向我道歉,我买书包给你是希望你好好上学,你看看你干的好事,这么漂亮的书包,别人想要都没有,你还不珍惜!”

最终,在李丽的好言相哄下,凌家乐才不情不愿的向凌春花和云茉认了错。

云茉也说话算话的把书包还给了他。

凌家乐也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拿到书包又嘚瑟起来,吵着还要吃果冻。

李丽习惯性的就从篮子里抓了两个果冻塞给儿子,却忽略了一旁的大女儿。

云茉把凌春花叫过去,也从篮子里拿了两只果冻给她。

见李丽看过来,云茉索性把话说明白了,“大嫂,这果冻我是买给姐弟俩的,你偏心家乐是你的事,但你不能拿着我买给春花的东西去偏心家乐。”

说完,云茉把篮子里剩下的果冻分成两份,一人一份的分到姐弟俩手里。

“春花,这些果冻你好好收着,谁要是敢抢,你就对他不客气,打到他不敢再抢为止。”

云茉这话是在警告凌家乐,同时也是在提醒李丽,少打春花的主意。

李丽撇撇嘴,“弟妹,这么喜欢女儿干嘛不自己生一个?想怎么宠就怎么宠,谁都管不了。”

云茉不软不硬的怼回去,“大嫂要是嫌我对你们家乐太好了,那我以后上门空手来就行了。”

李丽顿时不吱声了。

可能是受到了教训,后面吃饭的时候凌家乐没再闹腾了。

吃完饭时间已经不早,凌江也没多挽留的将两人送出门。

回家的路上,感觉到凌川的沉默,云茉心情莫名的也不太好。

“凌川,你是不是觉得我教训你侄子太过份了?”

凌川偏过头看她,漆黑的眸子透出一丝茫然和困惑,似乎不明白她的话。

但他还是很快的开了口,“茉茉,你是家乐的婶娘,有资格管教他。”

云茉哼了哼,偏过头没再说话。

凌川当然也看得出来她心里不痛快,但他并不清楚原因,还以为云茉是在生大嫂和侄子的气,下意识就哄道:“茉茉,我觉得你今天管教得很好,你以后一定会是个好妈妈。”

云茉的脸腾的一下就热了,她气恼的扭过头,“谁跟你说这个了。”

“不是你问我的吗?”

云茉哽了下,“我说的是家乐,你是不是觉得我对家乐太凶了,所以不高兴了?”

凌川一脸无辜,“没有,我没这么想,我也没有不高兴。”

云茉瞅着他,“那你刚才一直不说话,在想什么?”

“我在想大哥工作的事……”

话还没说完,电车就到站了,凌川只好停下话头,拉着云茉下车。

“茉茉,今天大哥跟我说,他想回工地上做事,我不放心……”

四合院所在的城南不管是环境还是交通设施都比老街便利多了,街口的路灯一直延伸到云茉所住的四合院门口,晚上走路都不用担心看不见。

两人并肩走着,昏黄的路灯将两人的影子拉得一长一短,却又莫名和谐。

“凌川,如果你真想帮大哥的话,我倒是有个提议。”

听了自家媳妇的话,凌川脸上露出了几分欣喜。

随着日渐的相处和了解,凌川对自家媳妇的聪明才智早已深信不疑,哪怕媳妇说天上的月亮是绿色的,他也会赞同。

“茉茉,你说,我听着。”

“要养活一大家子,光靠打工日子肯定过得艰难,等春花和家乐大一些后,每年的学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要是春花和家乐争气,双双考上了大学,大哥的负担就更重了。我的想法是,我们借点钱给大哥,让大哥去做些小本买卖。”

“什么小本买卖?”

云茉扭头看向他,“你知道什么人的钱最好赚吗?”

凌川摇头。

“是女人。女人的钱最好赚,没有之一,不管是小的大的老的,只要是女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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