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芳忍不住感慨,“不过我倒是真没想到,你那大嫂居然还给你大哥戴了一顶大绿帽子。
真不知道该说你大哥是幸运还是不幸,说幸运吧,养了五年的儿子,居然不是亲生的,。说不幸吧,还好发现得早,要是等儿子养大了才知道,甚至一辈子都不知道,啧啧,那更惨。
也亏得你大哥心好,还给钱给粮养着她们母子,换作是其他人,早就拿扫把将人打出去了。”
云茉解释,“李丽始终是春花的亲妈,这一点也无可更改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吧,这事要真闹得人尽皆知,春花也不免受人指指点点。”
曾芳好奇的瞅了她一眼,神情欲言又止。
“茉茉,你就没担心过春花吗?万一她也……”
曾芳虽然没把话说透,但云茉能听得出对方的言外之意,是担心春花也不是凌江亲生的。
“春花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都跟大哥很相像,而且大哥和李丽刚结婚那两年,人是一直在家的,李丽没有机会出轨。”
曾芳点点头,随即又八卦的打听起凌家乐的生父是什么人。
云茉摇摇头,“大哥没说,我也不好多问。”
“好吧。”
—
“咳咳咳!咳咳咳!”
病房里,蒋瑜坐在床头,手不停的轻拍云欢的背。
天气越来越冷,云欢的身体也越来越差,除了持续的高低烧之外,还出现了呼吸道和肺部感染,时常咳嗽个不停,甚至有时还会咳出血。
医生已经私底下找云仕贤和蒋瑜谈过,以云欢身体恶化的情况,估计撑不了两个月。
即便是找到了骨髓捐献者,也无济于事,以云欢现在的身体善,已经不足以支撑一场手术,更别说手术后的各种后遗症。
总之一句话,没救了。
看着骨瘦嶙峋的身体,再想着医生的话,蒋瑜心如刀割,眼泪怎么也忍不住。
“小欢,你感觉怎么样,要不我去叫医生过来看看吧。”
云欢虚弱的靠在床头,有气无力的询问道:“妈,还没找到跟我匹配的骨髓捐献者吗?”
蒋瑜一边抹泪一边回答道:“快了,小欢你放心,等做了手术,你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
这种话,她听了已经数不清有多少遍了。
云欢恹恹的看向窗外。
面对死亡,跟最初的害怕相比,现在的她已经看开多了,或者说是被痛苦的化疗,折磨得没有了求生的意志。
比起活着,死亡对于现在的她而言,更是一种解脱和渴望。
“妈,我想回家了。”
听到小女儿的话,蒋瑜忍着泪意劝道,“现在还不行,小欢,你得留在医院才能把病治好。”
“可我不想治了,反正也治不好了,我现在就想回家,睡在我自己的床上。”
“小欢,你听话一点,好好配合治疗,一定能好起来的。”
云欢心里也清楚,不管是医生还是父母,都不会让她回家的,索性也不说话了,只静静的看着窗外发呆。
见小女儿情绪平静了,蒋瑜看了看墙上的钟表,已经快下午4点了。
“小欢,晚饭你想吃什么,我回家做好了让保姆送来。”
“我没胃口。”
“没胃口也要吃,吃了东西身体才有抵抗力。”
云欢厌烦的闭上眼睛,“随便吧,我没什么想吃的。”
蒋瑜安抚的摸摸她的头,“困了你就睡会吧,妈妈还有点别的事,就先走了。”
“知道了。”
等病房的门被关上后,云欢睁开眼睛,慢慢从床上坐起,弯腰拉开床头柜的柜门,从里面拿出一罐所剩不多的草莓酱。
云瑶去省城前,特意给她做的两大罐,现在只剩下这些了,估计还能吃三四天。
云欢打开罐盖,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放进嘴里。
酸甜清香的果酱在口腔中融化开,胃里那股淡淡的恶心感顿时被冲淡了不少。
一连吃了三大勺草莓酱,云欢才心满意足的将罐子放回床头柜,躺回床上闭着眼睛睡觉。
—
从医院出来后,蒋瑜并没有回家,而是打车去了梧桐街。
梧桐街是老城南区,房子都比较旧,但却有着年代感的韵味。
如今住在这一带的多是老一辈的人,年轻一辈的,比如蒋瑜这一代的中青年,大都搬去了新小区住,因此这边的环境还算比较清静,适合养胎。
想到丈夫为那个女人所作的打算,蒋瑜心里就像有把火在烧一样的难受。
她前几天就从许力学手上拿到了那个女人的全部资料。
白雪,22岁,蓉城人,父母双亡,老家有一个因意外瘫痪在床的弟弟,四年前来江市读师范,今年才刚刚毕业。
虽然从照片上就能看出对方很年轻,可得知女人的真实年龄时,蒋瑜心里还是大受打击。
太年轻了。
22岁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蜕去了青涩,正当芳华,没哪个男人不喜欢这样的。
这也让她感到巨大的威胁,忍了这么多天,终于还是忍不住的找上了门。
“请问你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