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袍僧索罗斯的长剑能变成火焰剑,这有个问题,铁在高温下容易变形,在重击下更容易断裂。
也因此,索罗斯的剑的质量都一般。
因为每一把剑都是需要钱的,用上等的好剑,在烈火的焚烧下,一样的会受损,会在高温下变得脆弱。
对于好酒好女人的索罗斯,可并没有那么多钱来购买好的剑!
所以索罗斯带的剑都很普通,价格便宜,但一般都不是一把。
别的爵士身上带的长剑都是一把,索罗斯一般带三把长剑。
当一把长剑和敌人在交战中撞击而断裂,他还有另外两把剑可用。
他的火焰剑令很多人都无法适应。
如果是骑马,战马对冲中,长剑突然燃烧起火焰,敌人的战马一律会受惊,从而被索罗斯抓住机会杀掉敌人。
火焰对索罗斯来说,利大于弊!
只是对上魔山,他的利与弊都被忽略了。
魔山的巨剑太长太重,对上索罗斯的火焰剑,只一个交击,索罗斯的火焰剑就断成两截,他拔剑的速度惊人,是经过专门刻苦训练的,在和魔山的对攻中,他断一剑拔一剑,连续三剑,他三把火焰剑都断成了两截。
然后,就被魔山伸手抓住了胸膛,把他给扔进了红叉河的河中。
而这段电光石火的时间里,猎狗猛冲而过的战马才在河边停住,刚勒转马头。
当猎狗单枪匹马对上魔山,他本以为还可以一战。
他的长枪破甲具有优势!
然而,仿佛魔山早就想好了如何对付他的长枪,一匹战马被魔山抓起来,然后魔山向猎狗发起了冲锋。
魔山的巨剑插在地上,都没有用。
就好像上次的决战,魔山弃剑不用,仅仅用盾击,就把猎狗给灭了。
这次不是盾击,是马击!
被公认的七国最危险的战士之一:猎狗,就剩下了逃跑的份!
猎狗发觉自己每次的失败,魔山都没有按照正规出牌。
第一次魔山用剑,但却是突袭,趁猎狗不备。猎狗仅仅是格挡了一下,落败!
第二次:盾击!
第三次:马攻!
猎狗想求一个真正的技击战都不可得,他精湛的剑术根本无从施展。魔山战斗的方式,毫无骑士精神:仗着神力无敌,总是使用一些无赖的招数来获胜,并且往往只需要一招!
猎狗默默的站到了索罗斯身边,他和伊林派恩同样心怀沮丧,心中升起绝望的无力感。
这次三人联手,也是事前商量好的战术,本以为三人之力,拿下魔山没有什么问题,事实证明,他们三人精湛的剑术都还没有发挥出来就已经全败!
魔山的战斗方式,也跟以前完全不一样。
以前的他,和人作战,都是巨剑狂击,力量狂暴,人暴怒,破绽极大。
而现在的魔山,冷静沉着,不以常规出牌,不狂暴,不愤怒,擅长利用自己的优势,一击而胜!
他的兵器巨剑,反而用得最少!
这真他吗的出人意料!
三十名金袍子簇拥着索罗斯、猎狗、伊林派恩,另有惊疑不定的千余战士、河间地爵士、将军和骑士百多人布成的方阵遥遥围住魔山等三十人。
艾德慕爵士在魔山这一群人中,和魔山站在一起。
魔山质问谁还敢直接抓他去定罪,整个河岸千余人,无人敢应。
倒不是队伍中缺乏勇武之士,而是无人能敌魔山!
出去就是送死!
艾德慕也为自己先前在屈膝之栈的胜利叫了一声侥幸。
当时魔山要奋力一击,不顾一切,艾德慕难挡魔山一击。
骑士们的神勇在魔山面前,就如伊林派恩的战马马头,软得如豆腐、面包、奶酪,鸡蛋,一拳碎裂。
这也好比勇士的身高,魁梧的身材令人仰视,但一旦站在魔山面前,就瞬间蜕化成了一个半大的孩子。
魔山实在太强,天生巨汉,无可匹敌!
奔流城主堡阳台上,韦曼学士战战兢兢说道:“公爵大人,格雷果爵士如此神勇,艾德慕爵士跟随他去,万一有个什么意外……”
“不会!”霍斯特公爵说道,“看了刚才的一战,我反而放心了。”
“大人?为何突然这么说,你心里是一直不赞成艾德慕爵士跟格雷果爵士去西境的!”
“刚才海岸一战,格雷果爵士的利害分寸控制令我吃惊,他击败了索罗斯、伊林派恩、桑铎克里冈,但他并没有伤害其中任何一个人,为什么?三个人死的也仅仅是他们的战马。格雷果爵士惩罚了他们不问事实真相的傲慢和嚣张,威慑了所有人,但他并没有伤害任何一个。没有一人死,没有一人伤,如此恶战,连流血的人都没有一个啊。”
韦曼学士一思考,脸上出现了震惊的神情。
霍斯特公爵露出赞赏:“格雷果爵士已经不是我们认识的魔山,他是另外一个人,有勇有谋,控制力极强,既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和荣誉,也没伤害国王的廷臣,恶战看似凶猛,但局势都在他的控制内,他知进退、懂得失、守分寸,这实在是太难得的一员谋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