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泥厂到城南的驻营地倒是很顺利,只是,把车开回去后,果然如她所料,部队的驻营地别说医生了,连药品都没有。
“省里通知了,说已经在组织医疗队,大概半天后就能来。”驻地的战士这样说道:“哎,我们营长咋也中枪了?”
“半天,那他不得烧傻了啊?”经过一晚上的相处,郑新已经跟胡乐有些感情了。胡乐妈眼里含着眼泪,不住给儿子擦身。
之前在车上时,郑新说过,胡乐被他战友误伤后,他战友倒没有马上把他们丢下走人,但想让他战友帮忙带走胡乐,他只有答应跟着他们一起行动,就这么被卷了进来。
“那他呢?”叶明晓点点被两人架在中间,半死不活的咖啡色夹克衫。
“他?”郑新目光闪烁着低下头。
“跟他一样,被他们扫中了。还好,这张脸有点名气,我许了给他们一千万,才没让他们把我丢下来。”这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醒了过来,喘着气居然还说起了话。
叶明晓便仔细看了他一眼。
这个脸色惨白,长相秀气得像个漂亮姑娘一样的年轻人脸上飘起两朵淡淡的红云:“这样太狼狈了,我很少这样出门的。”
“哦,”叶明晓随口道:“不要紧,反正我也不认识你。”
咖啡色夹克衫的表情好像被扎了一刀,他不可思议道:“你不认识我?”
“我为什么要认识你?”趁其他人搬动病患之前,叶明晓从那堆摩托车里找了辆还算完好的,试了试灵活性。
夹克衫大受打击:“我,你再好好看看,我是江伟伦啊,你居然不认识我!”
叶明晓轰轰发动摩托,尾气差点喷到躺在地上的夹克衫脸上。
“女神,你还要干嘛?”夹克衫似乎很喜欢说话,他一会儿就跟没事人一样,明明都快疼晕过去了,还要没话找话。
叶明晓本待不答,但这人可怜巴巴地看着她,竟让她有了点同情心:“我去给你们找点药,好好待着。”
话说回来,要不是早上这个叫江伟伦的人闹着上医院,黑T恤也不会烦燥得打他一枪,让叶明晓提早发现不对,抢先退出了他们的攻击范围。
“哎——”江伟伦没来得及再说一句话,只好眼睁睁看着叶明晓跨上摩托车,不一会儿连个尾巴都看不见了。
不过,江伟伦?这个名字她还真的有点印象,是谁呢?
叶明晓在脑袋里过了两秒,在看到昨晚到的那间医院的淡黄墙砖时,便把这个名字抛于脑后了。
她昨晚送两个重伤号到这来的时候,小医院因为地处偏远,没有被政府征用。医院里有几个被困在那的护士和医生,现在已经人去屋空了。
叶明晓在药房里把退烧药,消炎药和止血药各拿了一部分,又取了些酒精和手术器材,便离开了那里。
从城郊出来时,出于前世的习惯,叶明晓开始打量起两边的建筑——
这个城南的驻营地人太多,又只布置了一道防线,太脆弱了。万一有感染者集结成队伍冲击,这个小驻营点连缓冲的余地都没有。
那个黑脸陈营长看着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连这个都想不到呢?
如果是她,至少要三道防线才保险,那个三岔路口的位置就不错。正好路口有个四层高楼,当个瞭望塔和碉堡完全没问题,三岔路口斜对面的二层小楼可以作为为边翼支援,正好路不太宽,交叉火力完全可以覆盖打击一轮,为驻营点赢得撤退时间。她正要经过的三层小楼如果也有人就更妙了,可以——
叶明晓一个激灵,慢慢抬头望去:三楼的窗帘布拉得严严实实!
她过来之前,这个窗帘是拉开的,而且这楼大门洞开,显然没有人,或者里面的人已经逃走了!
不对劲。
她紧紧盯着窗帘,放下挂着的两个大塑料袋,一只手挂上离合,双腿骑在摩托车上倒划桨,缓缓往后退去。
路上很安静。
慢慢地,终于退到了第一个路口,叶明晓飞快调转车头,摩托车轰轰一响,不一会儿就去得远了。
陈越刷地拉开窗帘:“她怎么知道这有人的!”
伍刚满脸郁闷:“这我哪知道?你非拉着我来,说一定要把她逮着,可不把人吓出个好歹来?这下好了,她往城里去了,要怎么办?那城里刘团长可费了好大劲才逃出来的!”
陈越一转头,对上伍刚的苦瓜脸,一阵烦心:“你问我我问谁?!”
这女人真是邪了:刚刚他在营地里问了郑新,得知她昨晚居然跑去农科院救专家们了。而据他早上从城北来边得来的消息,她似乎还干成了!
而且干成这事之后她又干脆利落地跟农科院专家们分了手。
陈越长这么大以来,从来没觉得一个人做事这么让人难懂过,她做这些事,到底要干嘛?
城里有半城的疯子没清理,她进去了,真的还出得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