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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人为故意纵火案(2 / 2)

坦白,我相信上了法庭,法官会酌情减轻你的刑罚。”

“我,我”中年妇女一下子慌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普通老百姓,有几个学过犯罪心理学?

犯下案子的时候,自以为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

可一旦被警察查到了蛛丝马迹,只要稍稍加点手段,立刻就慌了。

要真的是心理素质非常强大,那就不是普通老百姓了。

孙平安加了一点力度。

“按照刑罚第114条的规定,故意纵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罚第115条的规定,故意纵火,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虽然这次爆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却造成了重大私人财产损失。”

“如果你继续负隅顽抗,不承认的话,那就是认罪态度恶劣,会着重量刑。”

“如果你现在主动说明情况,没准还能算是有自首情节。”

“机会,我只给你一次,一旦手铐戴上了,就绝对不会属于自首情节了。”

孙平安的话,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中年妇女一下子瘫坐在地。

“我说,我什么都说”

其实原因并不复杂,无非是钱闹的。

兄弟俩合伙做生意,出资相同,各占一半股份,也没什么私下里黑了对方钱的事情。

只不过这位中年妇女的丈夫,兜里有钱了,心就花了,和一个外地小姐勾搭上了。

夫妻感情破裂,到了闹离婚的地步。

中年妇女认为这都是因为钱闹的,如果没有赚那么多钱,就不会有这些破烂事儿了。

大年三十,男人都没在家吃年夜饭,而是和外面的女人一起过年。

这让中年妇女的怨气达到了顶峰,于是就做出了纵火的事情。

案子破了,不过一个家庭也就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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