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夕濛昏昏沉沉地醒来,报纸破洞处溜进来的刺眼阳光让她眨了好几下眼睛才适应明暗转化。
率先映入眼帘的是灰黄色的平房屋顶。
身下坚硬的触感硌得尾骨钝痛,额头上传来阵阵凉意,同时她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喊着:“姑姑!你醒啦?”
陆夕濛慢吞吞地坐起来,拿掉额头上的毛巾。
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正端着碗站在床边。
他长得瘦弱矮小,皮肤黝黑,短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衣服也漂洗得破旧,唯有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格外讨喜。
虽然姑姑平时都不理他,不带他玩,但他还小,没什么热脸贴冷屁股的概念,只知道姑姑也是家里的亲人,姑姑生病了全家都不开心,他特别希望姑姑快点好起来,献宝似得把碗递上去。
“这是奶奶早上蒸的鸡蛋羹,快吃吧姑姑。”
他两手捂着碗,也不嫌烫,小手都红了。
陆夕濛微微一愣,笑着摸了摸小孩儿的脑袋:“我们家乐乐真乖。”
乐乐一下子呆住了。
姑姑笑了耶,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的笑容,比小贴画上的女明星还好看哩。
鸡蛋是个稀罕物,即使自家养了鸡也不常吃,每次吃还不做煮鸡蛋,必须要冲水蒸,这样一个鸡蛋蒸一大碗全家人分,薄是薄了点,但加点小葱,入口滑嫩,回味鲜甜……
乐乐想着想着,情不自禁咽了口唾沫。
那小馋样儿看得人心酸又好笑,陆夕濛挖了一勺递到他嘴边,哄道:“姑姑吃不下这么大一碗,乐乐帮我分担一些吧。”
乐乐缩着手不敢往上凑。
他怕姑姑骂他,以前姑姑总说他吃得多,说小孩子会吃什么好东西,给他吃就是浪费。
“乐乐,再不吃就凉了哦。”
闻着那香味,乐乐到底还是没忍住,“啊呜”一口把满满一勺子蒸蛋吞进嘴里,却不咽,吧嗒吧嗒地抿好久,尝够味儿了才舍得吃下去。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了鸡蛋羹,俗话说肚里有粮心里不慌,半碗下去陆夕濛觉着精气神都好了不少。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陆安乐今年才四岁半,可家里的活已经做得很熟了,喂鸡,挑水,热饭,都不在话下。
陆夕濛看他小胳膊小腿儿提着那么大一个桶,从井边走到厨房要咣当咣当晃掉一半,忙让他歇着,自己手脚麻利地挑满了两个大缸,又转头去鸡鸭棚里拿出食槽把剁碎的菜叶和碾烂的谷壳加进去搅拌。
乐乐揣着手手坐在堂屋门槛上,小小的眼睛里有大大的问号。
怎么睡了一觉的工夫,姑姑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
“乐乐,你去帮姑姑摘点小葱再剥个蒜头好不好?”
“好嘞!”
想不明白乐乐就不想了,反正姑姑还是他姑姑,他更喜欢这个会喂他吃蛋,帮他干活,笑起来还贼好看的姑姑。
陆夕濛走进厨房,拿出橱柜里的糠粑和野菜。糠粑顶饿,野菜没成本,这些是村民们集体劳动时最常吃的午饭了。陆家有个孩子还能给加热一下送去,很多人都是直接带冷的吃。
野菜苦涩,叶子毛糙,想也知道入口是什么味儿,陆夕濛本想清炒,看了看即将见底的油瓶又放弃了。
油和糖可比其他调料都金贵,用来炒野菜是“大材小用”了。
她把野菜倒在盆里,用一点盐稍微揉搓一会儿,接着在热水里焯一下去除苦味,再用酱油、米醋、蒜末、葱调个汁淋在上头,纵然比不上山珍海味,也算清爽可口了。
土灶上的糠粑传来了朴素的粮食香味,陆夕濛洗了手,看着蒸腾而上的袅袅水汽,满脑子杂乱的思绪渐渐清晰。
她上辈子出身于中医药世家,祖上往前数几代都是有名的太医院陪葬天团成员,从会牙牙学语开始她就跟着中医界的元老级人物学望闻问切、识草辨药,年纪轻轻便享誉海内外,当选工程院院士,是无数高校和三甲医院的荣誉教授、专家。
出车祸的那一刻,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赶上了穿书大潮。
原身也叫陆夕濛,是南平公社祁山大队里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姑娘。
陆爸陆妈当年最开始是想要男孩子的,男人上一天工能比女人多赚两三个工分,可连续三胎都生了男孩之后,陆爸陆妈养三个皮小子养得身心俱疲,开始期待有一个贴心小棉袄。
原身是在父母和哥哥们无尽的祝福和盼望中来到人世的,出生后也一直被陆爸陆妈偏心地宠爱着,从小到大家里最好的衣服和吃食都给了她,却养成了她顽劣任性、目中无人的性格。
原身一方面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家人对她的好,一方面又讨厌这个穷酸的家和落后的山村,对书中男主宋庭昱一见钟情后极尽勾引痴缠之能事,听说宋庭昱家里是省城有头有脸的,原身做梦也想跟他回城享受荣华富贵。
男主把原身当个便宜的消遣玩意,回城时压根没想起来这号人。
原身仍不死心,偷了陆爸陆妈的养老钱、大哥养娃的钱、二哥结婚的彩礼钱、三哥上学的生活费,凑了一笔“巨款”只身离家出走,好不容易折腾到省城,才发现宋庭昱早就在下乡前就结婚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