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一箭之仇终于得报,苏敏官神采飞扬,欣赏小姑娘那一脸稚拙的商业假笑,故意拖长声音,一副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欠揍样。
“林姑娘,你要清楚,”他缓缓开口,一脸春风得意,“我现在若出手,拿走的可就不只是二十五分之一了。”
还好,他就算是趁火打劫奚落人,那副贱样也不难看,容色里带着张狂不羁,顾盼神飞的模样,别有一番风格。
林玉婵狠狠瞪他一眼。
早料到他会是这反应。没办法,风水轮流转,谁让她现在缺钱呢?
她倒是想贷款,但各大银行根本不会考虑给她一个女子开户。
只能把主意往熟人头上打。
她拨弄着身边的月季花瓣,乖巧笑道:“没关系,我不似某些人一毛不拔,我很大方的——新的博雅洋行,我打算分散股权,保罗和老赵都拿他们的奖金入了股。你想认购多少都可以,只要让我拿稳51%就行。”
说得胸有成竹,好似很现代,其实她在现代也没有经商的经验,只看过财经新闻和材料,靠自己东拼西凑,加上一点想象力,这才大胆决定,将新博雅改为股份制。
苏敏官垂下眼,将她的企划书翻到某一页,上面果然写有“股份制”的详尽计划。
月季花香浮在四周,混着她衣领间那浅浅的皂角味道,清新而洁净的暗香。
他享受那香气,不动声色浏览一遍,沉吟片刻,才换了正经神色,似笑非笑看着她。
“按大清律,商铺的债务就是全体股东的债务。万一你经营不善,欠债跑路,这些股东全得连坐。若有人认购三成以上,至少是个发配宁古塔——林姑娘,常经理和老赵都是厚道人,你杀熟也不是这么杀的吧?”
林玉婵:“我……”
这就是大清落后的地方了。传统华资企业,按律必须承担连带债务责任,在经济学上称为“无限责任公司”。企业一旦破产,所有股东必须参与还债,直到倾家荡产还清为止。
试想,某股民在手机上买了一千块某公司股票,过两年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打开手机一瞧,股票走势一路向下,穿破了零线,目前价格负一万块,还不清就得上征信、变老赖、甚至坐牢——这种股票,谁敢买?
眼下虽然没有股票交易所,但道理还是一样的。
所以,中资商铺的所谓合资参股,一般都是熟人参与,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陌生人可不敢冒这个险,把自己的命运跟几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友商栓在一起。
过去的广州十三行官商,有钱的时候富可敌国,人人仰望;一旦资金链断裂,还不上债,按大清律就是诈骗罪,就是非法集资,昔日纵横商海的红顶商人,顷刻间成为戴罪之身,几代人积攒的家业全部抄没,必要时老婆孩子都得卖。
所谓富不过三代。在封建时代的中国搞商业,就是这么步步惊心。
苏敏官家就是这么败的。他当然知道其中风险。
所以当初林玉婵索要义兴股份的时候,于情于理,他必须问一句:倘若我负债破产呢?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而西方成熟资本主义社会的老狐狸们,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早就立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亏损破产,股东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损失最多是投资清零,而不涉及其他个人财产,做到和公司的债务完全切割。
这样一来,有能力的商人,也许会有那么几次失败的创业,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他积累的个人资本不会因此而清零,从而长久地停留在资产阶级当中,确保社会的持续繁荣富裕。
当然,“有限责任公司”也有弊端。譬如大股东可以恶意破产,留一堆烂债,自己依旧坐拥巨额财产逍遥快活。
但那毕竟是资本主义畸形繁荣之后的乱象,而且是少数。在十九世纪的国际商业舞台上,尚不是很严重的问题。
可想而知,当大清国门打开,西方“有限责任公司”大批涌入,和本土的“无限责任公司”同台竞争,朝夕间就能把本土中国商人打得满地找牙,轻易摧毁任何可能做大的华资巨鳄。
当然,大清官民对这种可以合法赖账的西洋公司,一开始都是不买账的——凭什么这么玩?凭什么你们可以出老千?
但没办法。人家船坚炮利,以“理”服人,不接受不行。
那学学他们可以吗?
——祖宗成法,怎么能改。
只要大清法律不改,中国商人只能是带着镣铐进入竞技场,头顶血条单薄,只有一条命;而对手却装备精良,而且还有无限复活卡!
总之,苏敏官觉得,小姑娘这次突发奇想,创意很好,可惜风险有点太大。
“不是我不信你。”他推心置腹,淡淡道,“但这样的商铺做不大。以后你的那些股东,为着自身安全,根本不会允许你大举借债……”
林玉婵笑着听他说完,将企划书翻过一页。
“这是商铺法人变更申请书副本,已通过工部局审查,过两天就能办妥。我猜你没仔细看。”
苏敏官还想给她科普“无限连带责任”,冷不防听到什么,话音一顿。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