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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2 / 4)

辰。每天两次抄“开盘价”和报“收盘价”,向来是由伙计们轮流负责。

但王全早就发现伙计们偷懒。有时候去得迟了,写“开盘价”的板子已摘了,为免责备,他们居然敢凭经验胡乱写一个数字回来。有时候报“收盘价”的时候,他们并没有亲自去公行,而是路上碰见别的商铺的同行伙计,一盅酒、一屉点心,托人家代为传递——当然,别的商行伙计可不可靠,传达的数字准确不准确,这就天知道了。

本来呢,王全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伙计们薪资不高,每天吃苦受累,有些脾气倔的,你压榨太厉害,他宁可不要本月工钱也会撂挑子不干。

可最近几年太平军作乱,大部分华南茶叶产区都难以通行,茶叶价格波动加剧。伙计们再这么瞎搞几次,只怕商铺亏钱都不知道怎么亏的。

王全三令五申,伙计们也赌咒发誓,可他仍旧不放心。这日灵机一动,忽然想到,这不有一个现成的苦力可以用吗?

她是买断的奴婢,不可能炒老板鱿鱼;为了有个容身之地,她也任劳任怨,什么活都干。

而且她还算机灵。有几次买办来询价,伙计还在拨算盘呢,她张口就来,别人都瞪她。

王全忽然想起她混在力夫堆里拉货的那天,也是把茶叶的数量估算得**不离十。

当时他没往心里去,觉得肯定是她不小心听到库房里的人算账了。一个穷人家小孩,还是女的,能识几个数?

但随着她几次有意露锋,王全的内心也动摇起来:难道她真有数字上的天分?

反正“跑腿”也不算“做生意”,让个女人跑腿也不坏他的风水。

于是林玉婵每天又多了两趟长途跋涉的任务,体力消耗巨大。还好她中途能跑到红姑那加个餐,体格反倒更结实了。

每晚回到齐府,倒头就睡,睡得喷香。

但偶尔梦中也有嘈扰。小凤见她日益强健起来,甚至似乎长高了些,自然是无法理解,时时跟秋兰议论:“大脚妹都嘴馋,她肯定是偷吃了!咱们向管家婆告状去!”

小凤在在厨房帮工,她觉得自己带回点剩菜剩饭也不算罪过,况且每天蹲着跪着伺候人,一天下来脚都快掉了,多吃一口主子们也不会说什么;

但大脚妹不一样,小凤想象不出来她每天能干什么,不就是混在男人堆里舞,卖卖自己这张脸,能有多累?她还敢偷嘴,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奸猾到家。

大户人家的下人,人人的日子过得雷同;没有主子的关照恩宠,谁要是比别人有精神,有气力,没有被榨出最后一滴汗,谁就是异类,就活该被排挤。

林玉婵在梦中翻个身,隐约听到秋兰轻声跟小凤说话。

“……你都跟了三天了,有什么发现没?”

小凤气急败坏,轻声说:“没有。但我知道她肯定偷吃!就是偷得很小心罢了!说不定一次偷好几天的。明日我再跟着她看看。”

秋兰咕哝一句“多管闲事”,打个呵欠。

林玉婵脑海里浮现出一串高考考点:咸丰皇帝在位的最后一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签订《北京条约》……

很好。她想,丧权辱国进行时。

对高中生来说,知识也分三六九等。憋屈的中国近代史是最不受欢迎的,要记熟只能靠死记硬背。

她记起来了。那是高考后的暑假,她在珠江新城的一家超市打工,想攒钱奖励自己一次毕业旅行。

在路边发优惠券的时候,一个醉驾,把她送来了这里。

幸好她从小是孤儿,倒不会有人为此伤心欲绝。只是这重新开始的落点也太独特,好像老天嫌她上辈子过得还不够艰难。

外面钟声飘扬。有人在用英语对话。

“我相信,随着福音的传播,隔阂是会逐渐消除的……顺便,你看到马地臣爵士给我的那封回信了吗?封面印着怡和洋行徽章的那个?我记得随手把它放在门口茶几上,可转眼便不见了——”

“你乱放东西的习惯应该改改了,莫礼逊牧师。”另一个男声含笑说道,“上次恭亲王赠您的题诗扇子好像也是这么丢的。”

莫礼逊牧师自嘲而笑:“周六打网球?”

“恕不奉陪。你知道我讨厌体育运动。”

英语的口音和词汇和现代有点差别,但对于刚刚战过高考的林玉婵来说也不难懂。

她挣扎着坐起身,透过小窗看隔壁,看到施粥的那位莫礼逊牧师舒展身子坐在圆桌前,脸上依旧挂着老好人的笑容。他对面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西洋人。他皮肤很白,脸型瘦长,发色橘里带红,颇像《简爱》里那种英国绅士的外形。

天气很热,两人都穿着衬衫西裤。牧师大概奉行心静自然凉,慢悠悠地吸着烟斗,偶尔用手帕擦擦汗。那个橘发年轻人却颇为急性,把袖口卷到肘部,一把折扇摇得呼呼响,不时挪动座位,捕捉那点若有若无的穿堂风。

圆桌上摆着红茶和糕点,还有一小罐白糖。一个中国小厮侍立在角落。

林玉婵扶着床头,头重脚轻地眩晕了一会儿,推开了门。

“啊,虔诚的孩子醒了。”莫礼逊牧师欣慰地笑起来,“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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