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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情得所愿(四合一单元完)(1 / 8)

公安局里, 程队长带着小姜正在审问王子轩, 鉴于他有嫖/娼的前科, 局里也没有对他客气,轰炸式的审他。

而另外一个歹徒却跑得非常快, 在校警姗姗来迟时,对方已经溜掉了,因为大学的门就有好几个, 墙也并不高,半夜三更的,他要溜出去也不是非常困难的事。

王子轩并不是什么心理素质超强的极品罪犯, 只是一个巨婴, 他受不住就招了。王子轩称他和另一个歹徒都与王海潮有仇, 两人合谋做一个恶作剧, 只想吓她一下。王子轩和对方并不相识, 王子轩甚至没有看过他的正脸,本来就是通过网络相识,手机联系的,强酸也不是他带的,他一直以为对方只是朝王海潮泼水或泼尿。

而王海潮与他的仇就是她践踏他的一片真心, 还对他落井下石, 一篇微博声明和在校领导那的话都是把他往死里逼。他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这样恩将仇报。

程队长当然不相信王子轩称的只是想要吓她一吓。

因为据王海潮的口供,蒙面歹徒当时已经泼了强酸,烧了赵紫绫的衣服, 案发地点就算不亮堂,也足够从气味中发现那不是普通的水。王子轩却抓了王海潮,要把她按向强酸,这不是恶作剧,而是目的明确的就是想毁她的容。

程队长说:“如果你不供出更多信息,助警方找到你的同伙,你不但不能被从轻处罚,你还要一个人扛下这起案件了。”

于是,王子轩对于怎么在网络上联系,最后依靠电话接上头,然后在电话中沟通合谋的事都说了。

王子轩说:“当时他说的就是为了吓她一吓,我没有骗你们。他只要我带路,让我挡着她们的去路,吸引她们的注意力,本来就是泼完水就快速撤离现场,没有想到赵紫绫那贱……赵紫绫身手不弱,她还把我的手扭脱臼了,我要告她……”

程队长和小姜都不禁暗自摇头,程队长打断他说:“对方不是你们学校的人吧?”

王子轩说:“应该不是。晚上接头会面后,他需要我带路……都是王海潮,那个女人太狠毒了。她知不知道她在校领导、同学还有微博上无情地损我面子和名誉,我在学校都呆不下去了!她毁了我一生,我吓她一下怎么了?”

说到最后,王子轩嚎了起来,程队长和小姜也找了王子轩嫖/娼时录的口供,也是说王海潮伤害他,无视他的真心,他受了情伤才会做错事的。

这样的人,几个警察都不想教育他做人的道理了,因为大道理是没有人愿意听的。

医院送来了受害人伤情的报告,这也是起诉王子轩和未归案的歹徒的资料。

程队长让下属去调查王子轩的微博、手机上的信息,在网上追查歹徒资料。一方面再到学校找王海潮问一问,顺便查查她的社会关系。

王海潮只是一个漂亮的普通女生,除了美貌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她承认国内第一黄金单身汉肖明诚是她的男朋友。

于是,警察又找着肖明诚问话,肖明诚的社会关系要复杂的多,但是他也没有结仇的人。生意场上的人都是能和则和,而他又从不与那些完全二世祖型的无能富家子弟交往,自然也就没有得罪他们的机会。

警察走后,肖明诚才打给肖明朗,告诉他警察说这次歹徒主要是针对王海潮的,紫绫真的是池鱼,他又让他代之好好感谢。肖明诚觉得如果海潮被人毁了,后果不堪设想。

肖明朗虽然读法律,但是国内律师收入没有国外那么高,他并不从业,所以他打电话给自己的律师跟进这个案子。但这是刑事案件,需要公诉,律师只是配合警方和检察院收集资料。有名律师出面沟通,都是同行中人,公诉时力度也强一点。

肖明朗想了想还是先等警方查到另一个歹徒再做下一步决定。他找人查这件事可能没有警察方便,警方已经抓住了王子轩,这查起来应该也快的。

警方确实查得挺快的,因为对方不是海大的人,才需要校内的人配合,否则不能对受害者一击即中。

估计对方是在调查王海潮信息时,查到了王子轩的案件,从而在网络上联络到地头蛇王子轩。王海潮常年在校念书,平常极少在外逛街,便是出去也是丝毫无法预料时间的,只有在校内动手才是可行方案,但是在校内动手,这歹徒人生地不熟,所以才想到煽动王子轩一起干。

警方从网络上反查对方发出微信的IP地址,就找着了当时对方上网的网吧,从监控中看到了他,然后对照着学校的监控,查到了他当天又进过海大校园。

肖明诚陪着海潮到警局认人,可是海潮摇了摇头,说:“当时他蒙着面,但是我记得是这样的身形。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我怎么会跟他有仇呢?”

程队长说:“这个人叫做李铭,他是陆氏集团的一名外勤人员。”

肖明诚惊道:“陆氏集团?”

程队长点了点头,说:“证据之下,他已经认了事情是他干的。但是我问他和王小姐有什么仇,他就不愿多说。”

肖明诚眯了眯眼睛,说:“如果他是陆氏集团的,你们不如查查陆氏的大小姐陆玉龄。”

程队长奇道:“陆玉龄?她跟王小姐是什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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