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以为去了北京我能更接近于怀念,哪怕北京只是他曾经呆过的地方,走过他走过的路,呼吸过他的呼吸过的空气我就觉得很值得。
后来我听说曾安淳在法国做交换生。哪怕我知道我住在普罗旺斯,他住在巴黎,城市那么大我们不会碰面。
可我却因为害怕碰见他,马不停蹄跑去了澳洲。
原来爱一个人会妒忌会怨恨也会害怕。害怕他看见我的狼狈,同时我也会讨厌自己变成不是一开始的那个自己。
人与人之间的爱到底都是不相同的。但好像又是殊途同归的没有道理。
米江爱齐明然爱的没有道理,我爱曾安淳爱的也没有道理。
可我们的爱,终归都是自私的。自私地想要掠夺对方成为自己专属品。
当知道对方没办法成为我们的专有物时,我们就会撕心裂肺,作天作地,疯狂成魔。
在我还没有知道米江的恋情以前,我以为米江一直都会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却不想原来她的心口也有朱砂痣。
大学时我们寝室六个人,君子之交淡如水,还真是淡如水。
如果不拿现在的状态来说,我和王歌大概就是萍水相逢的知己吧。
王歌和我们其他五个人不一样,她一直都有自己的诗和远方。她所追求的和我们从来不一样。
我们六个人里,如果说米江是声色犬马的,那么邹影之就是平淡是真。如果说曲庭芳是高深莫测的,那么兰杰就是嗜钱如命的。而我浑浑噩噩的,王歌就是理想纯粹的。
我们六个人总有不一样的特质,缘分使然因缘际会。在我大学那三年里,有磋磨也有开心。现在想来,好多过于坏。
王歌常说一句话,“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她对于感情的事向来看得淡。并没有说像我们这样有情饮水饱,为了爱情要死要活。
也许是因为我上大学在寝室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王歌。所以对于她,我总觉得格外的亲切。
她皮肤生得白,肤色水光剔透,一张脸白净白净,看起来像富贵人家才养得出的孩子。她的眉目生的很远,看起来一点都不高傲反而疏离得很。
她有一双月牙眼,虽然是单眼皮的但是笑起来格外有灵气。
只是她很少开怀大笑,总是抿着嘴淡淡地笑。看起来对许多的事都不太关心不太在意的样子。
大概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随遇而安的样子吧。
可能也真是因为这样的随遇而安,才会让人觉得是天妒英才吧。
世事难料,谁又知晓呢?
自从我考上大学,邱女士总是对我叨个没完。
她不希望我去那么远的地方。
甚至于在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邱女士还在不停游说我。
她想让我留在鹿城,以后在鹿城大学随意谋个职,混口饭吃。
反正她和景先生有用不完的钱供养我一辈子也不是问题。
听起来好像很不错,但是我的心总是晃荡不安。
对于鹿城这个养我十二年的城市说不上特别的欢喜,但也不会讨厌。只是觉得无聊的很。
我不想始终如一地过着普通上班族朝九晚六的日子,也不想靠着景先生和邱女士的接济立足。
我总归还是景懿,是我自己。既然我长大了,那就应该自己学会行走、学会面对一切的艰难险阻。
这样即便我以后真的有了自己的家也能够毫不脸红的对我的孩子说。
“看,那就是妈妈以前工作过的城市,妈妈以前也是很辉煌的!”
我希望那时候我的孩子是为我自豪的,而不是因为有一个碌碌无为的妈妈而觉得气馁。
我问景先生,“文山兄,你觉得景懿去北京好还是在鹿城好?”
景文山看着我,放下手里一直看着的书,很温和地笑着,“我觉得你去哪里都很好…只是…”
他迟疑了一下子,忽然想起自己老婆的叮嘱。
他张了张嘴,又抿唇笑了笑,显然并不想违背邱女士的意愿跟我说话。
邱女士噔噔跑到景文山面前瞪他一眼,景文山欲言又止几次,终究还是闭口不敢言,不肯再说下半句。
我瞪邱女士一眼。邱女士很嚣张地看我,一副你不听我的,就是“忤逆不孝”!
在我呆在鹿城还是去北京这件事上。邱女士没得商量,甚至怂恿了景文山支持她的主意。
景文山见我和邱女士置气,在一边弱弱的拉架,劝解道。
“我觉得鹿城也挺好…”
又身怕惹邱女士再生气,于是转开话题。完全是一副妻奴的样子。
我不说话,邱女士得意地回看我一眼。于是,我败下阵来,气呼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把门摔得哐哐响。
我以绝食抗议,捍卫我誓死上北京的决心,耗时三天两夜,邱女士终于败下阵来妥协我去北京。
但假如那时候我听邱女士的话,也不至于有后来那么多磋磨。
上北京前,邱女士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好好照顾自己,北京冬冷夏热比不了鹿城终年炎热,气候温差不太大。
在北京天气冷了要好好穿衣服不要感冒,不要总是贪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