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你想过要孩子什么的吗?显然你现在有一段很稳定的关系,你们最近准备搬去新房子了。
戴蒙:(抬手摸了摸脖子后侧)不,我们没谈论过这个问题。我总有一天会有孩子的,可不是现在。她很年轻,她还有一整个世界等着她去征服呢,我不会阻碍她……(低头沉默,微笑)你能想象父母全年都在巡演的情况下抚养孩子吗?
记者:新专辑会跟你的个人生活有关吗?
戴蒙:不。也许会有一点,但是,总体上,不会。】
乔琳把今早新鲜出炉的音乐周刊《Melody Maker》放到了一旁,她刚刚读了戴蒙的专题采访,里面显然有些跟她有关的内容。
她从没想过戴蒙居然真的想要孩子,她读得出来字里行间的意思……
哇,戴蒙,孩子,这两个词就像是两个宇宙的概念,可现在居然被他本人联系在了一起!
她甚至连戴蒙和婚姻这两个概念都没法联系起来,更别提孩子了!
“这家伙疯了吗?”乔琳有点好笑地摸了摸正在玩玩具的猫咪赫伯,“你爸爸居然说他想要孩子,他自己都跟孩子差不多!”
不过,他说她要征服世界这一点还挺可爱的,乔琳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她很快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继续投入工作了。最近她的新剧本写作突然变得很顺畅,她得抓紧时间趁着灵感流畅的时候多写点东西。
保罗以前抱怨过她这一点,她总是随心所欲地安排写作,有状态的时候就多写,没状态就一个字都不写,毫无计划可言。他认为这样不好,他不这样工作,他尽量确保自己每天都会写点东西。从工作的角度看,乔琳认为他是对的,可她就是做不到。
刚好眼下她确实状态很好,又不用操心剧组和乐队的事,反而可以安静地待在伦敦的家里写作。正好戴蒙跟她一样,用老式打字机写东西。这让她可以保持在洛杉矶时的习惯,用打字机写出草稿,然后再让助理把这些草稿输进编剧软件后修改。
乐队很快就要开始夏季的体育馆巡演了,这几乎让乔琳感觉到紧张,行程里最小的演出场馆都至少有一万两千个座位,而它们都飞速售罄了。像是波特兰纪念体育馆的演出门票官方价是22美元,而在当天它就会被以票面价10倍的价格转手,这简直就是疯了!
这次乐队在美国演出时的助演乐队是80年代就成立了的纽约另类摇滚乐队音速青年(Sonic Youth)。在乔琳还只是个偷偷出入俱乐部的摇滚边缘人时,她就很喜欢他们,以至于罗德一直坚信高中时期的她迷恋他们的歌手兼吉他手瑟斯顿·摩尔。
他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乔琳把橙子扔向了他。
“我只是喜欢他的技巧,你这个傻瓜!”
但他总是喜欢用这件事取笑她,直到他意识到瑟斯顿跟同队的贝斯手兼歌手金·戈登在1984年就结婚了。
典型的罗德能做出来的蠢事!
乔琳喜欢瑟斯顿的吉他技巧,可她更仰慕金。
后者曾经对她说过,“要成为艺术家,你只需要开始做这件事。在音乐会上,人们是花钱来看你相信你自己的。”
金绝对是当代摇滚乐队中的女性楷模,她像是女孩们的大姐姐,总是酷得要命,又总是在照顾其他人。
跟音速青年一起巡演让乔琳很高兴,但这不能减轻她的焦虑。这就是为什么她更愿意待在伦敦,即使戴蒙每天都不在家,她也可以很安心地躲开一切嘈杂的声音,跟她的猫在一起,平静地投入她的创作里。
伦敦,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某种程度上让她觉得更亲密。她已经在这里待了一周了,而且她不打算立刻离开。
但乔琳讨厌在下雨天外出。她喜欢雨声和闪电,但她讨厌湿漉漉的衣服和不停弄脏鞋子的积水。
可她现在不得不出门,猫粮快要用光了,助理还留在洛杉矶为她看家,戴蒙已经一整天不在家了,没人帮忙,她不能坐等猫粮用光让赫伯饿着。
让她放松的是每个人都在低头匆匆走路,没有人注意到她,她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安静地走去三个街区外的兽医诊所,从那儿拿到赫伯常吃的猫粮,然后在路过一家她喜欢的餐厅时停下脚步。
“嗯,我早晨什么都没吃,现在吃点东西是个不错的主意。”
她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推开了门。
———
诺埃尔·盖勒格正在忍受宿醉。
他现在是个头痛到想要昏过去结束一切的可悲生物,躲在墨镜后,坐在荷兰公园一家时髦餐厅的角落里,尝试用一盘裹满奶酪的培根通心粉和香肠治疗自己。
这些来自碳水化合物的热量和额外的脂肪也许可以拯救他现在正疯狂跳动的神经。他已经吃了止疼药,可显然它们还没开始发挥作用。
而且他恨死下雨天了!这让他更可悲了。
可就在这时,他的天使神奇地推开了那扇大门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深橄榄绿的长款防雨大衣和一双看起来就非常舒适的黑色乐福鞋,看起来知性又潇洒。而她平日里那头闪亮诱人的红色波浪发被她随意地挽在脑后,从那个圆蓬蓬的发髻里偷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