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那么理直气壮、名正言顺,我也是彻底服了。
“我有一同事,也在玩这游戏。”我在语音里对他们说道。
“男的女的?”一百立马精神起来。
“他会玩吗?在哪个服务器?”墩子问道。
“女的,我一个办公室的,跟我们一个服务器。”
“女人?漂亮吗?有男朋友吗?身材咋样?”一听说是女人,一百肃然起敬,回归男儿本色。
“美女倒是个美女,只不过——”
“不过什么?是胸部有胸毛,还是臀部有胎记?没事,这些小瑕疵大爷都能接受。”一百玩笑道,并不知道程之初已在群聊之中。
“鬼扯!一天天没个正型,哪儿有那么形容女人的!”我骂他道。
“哦哟喂,还袒护上了,莫非那小娘子已成为了你瓮中之鳖?”一百贼兮兮道。
“呸!她是女人中的纯爷们儿!我才不会——”
此话一出,程之初立马在语音里嚷叫道:“虞力齐,你丫的,活腻歪了是不?”
“哦哟哟,果真是一条性情刚烈的汉子!老子喜欢!”一百激动道。
“你才肛裂!你全家都肛裂!人家只是一枚单纯可爱的小女生嘛。”程之初见势调侃道。
“原来是一朵小娇花啊,洒家好这口!”墩子凑热闹道。
“姐妹儿们,大家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之初,欢迎我加入你们的队伍!”
如此而来,一百和墩子突然躁动起来,七嘴八舌,像走了火的机枪一样,问了她无数个问题,不过好歹程之初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完全有能力招架住他们的狂轰滥炸。
就这样,三人组又增添了新成员——多啦A梦,至此,游戏“□□”正式成立。
几番交流之后,一百提议道:“为了庆祝我们队伍的成立,也为了欢迎新成员的加入,我提议,找时间喝一杯!大家觉得怎样?”
一百提出的建议虽名正言顺,却让我鄙视不已,难道我还猜不到他那点鬼心思?无非就是想目睹一番程之初的庐山真面目。
“好建议!这个酒值得一喝!”墩子也瞎凑热闹道。
“当然可以呀,择日不如撞日,那就——明晚吧,我来安排地方。”程之初丝毫没有拒绝,爽快应承下来。
“好!爽快!那咱去哪个地盘花天酒地呢?”一百征求意见道。
程之初思索片刻,回到道:“既然相识于美国人的游戏,那我们就应应景,整顿西餐怎么样?我看,不如就去‘西雅图夜未眠’吧?”
此语一出,我们哥仨立马惊呆了,在成都这地儿上,凡是有点见识的人,谁能不知道‘西雅图夜未眠’这地方?因其奢华与昂贵流行于上层社会,只要去过一次,便可以吹嘘一辈子牛逼的地方。不过我却仅有耳闻,从未亲自去过,只知道那是一家贵得离谱的西餐厅。
“知道知道,当然知道,可那地方却不是一般人能去的,就咱这小打小闹的场面,整一顿路边摊,烤两串大腰子都算阿弥陀佛了。”一百犹豫着说道,毕竟那地方的价格确实是超乎普通人的承受范围。
“哪儿那么多废话,又不让你埋单,所有费用老娘全包了,就当是给姐妹们行个见面礼!”
“豪爽!霸气!爷就喜欢这种被包养的感觉!就冲你这一句话,明儿,我准把自己给洗得白白净净的,大姐您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爷绝不喊一声疼。”一百调侃道。
“滚蛋!老娘可不喜欢这个。”
“噢?莫非是性冷淡?或者说,取向有问题?”墩子贼眉鼠眼道。
“老娘亲你一个大嘴巴子!”
“……”
大大咧咧的性格,碰到大大咧咧的人,大大咧咧的玩笑,愉悦了大大咧咧的心情,看来,拉程之初入伙,的确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已然如此,我也不便多说什么,反正又不是我出钱,就当是跟着噌顿饭,见一见世面。
第二天下班后,我等着一百来接我,小晓上课还没回来,当然,我也并未打算在这个时候将她介绍给大家。
当一百到我家楼下时,他才电话提醒我必须着正装,可我压根儿也没那玩意儿啊,在衣柜里搜寻了好半天,才找出一件公司发的职业装,与正装并无多大区别,于是我赶紧将它套在身上,匆匆朝楼下奔去。
打开车门,眼前豁然一亮,那一百将自己拾掇得人模狗样,溜光的发型,笔挺的西服,擦得蹭亮的皮鞋,俨然一副西方贵族绅士的模样。再转头看看坐在前排的墩子,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只见他颈部打着一个白色领结,身上穿着的,竟然是一身表演用的燕尾服,手里居然还握着一根拐杖,配上那肥胖的体型,着实有一番去参加音乐会或奥斯卡颁奖晚会的感觉。
“墩子,你这——也太夸张了吧?咋回到中世纪了?”我指着他咯咯地笑个不停。
墩子则一声不吭,一副委屈的表情。
一百拉大嗓门朝墩子骂道:“我TM真是服了你这只脑残了,都说过人家那是高档场所,必须身着正装,不然不给进,你TM居然给我倒腾出这副惊天地泣鬼神的装扮,化妆舞会啊?还燕尾服,要不要我提前通知他们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