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昨晚又睡着了。 虽然有没见得睡的多沉,但就是懒啊,懒得起身摸手机。还有就是累,就觉得累,虽然睡不着,但就是不想动。 躺在那跟条正在被太阳暴晒的咸鱼一样。一动不动。 这也挺好的,勉勉强强也算一种生活态度吧。 现在的专家,是最看不惯这些的,觉得年轻人一点朝气都没有,一直摆烂。 不觉得,好吧。 这就只是一种人生态度。 做好自己,尊重他人,谦逊有礼,在不违背法律以及自己自己道德底下的前提下,去做自己喜欢的想做的和能做得到的事儿。 接受意想之外的偏差,承认其他人很优秀,对自己持肯定心理,对其余优秀的人也不要吝啬自己的赞美及肯定…… 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尽量过好每一天。 虽然日子是那么的没意思。 如果是这样,如果没意思,那就自己给自己找点乐子吧。 走走深不见尾的巷子,安安静静地看看月亮,开心时看海,难过时等日落——虽然等待,是那么那么地漫长。 如果买一朵花能让你开心,就买。 当然,前提是在能保证其他方面能正常支出的情况下。有些时候,浪漫不是特别可取。 因为我认为,比起一瞬间的浪漫,我会更心疼你因为节省而被饿到的身体。 这只是我的想法,你怎么做,都可以啊。只要你能开心。 我以前,会早早出门,开着车穿越小半个北屿去买早餐。 这样就导致了我可能是卡着点到,差点迟到的。 那份穿越小半个北屿才买到的早餐是我想要的,所以哪怕它的味道不足够令我称赞,我也不会后悔。 不算什么,在这个早上,我看过了足够多的风景,遇到了足够多的人。 今天的这场日出,很美。足够驱散我心底的一切阴云。 我的废话有点多吖。 也会怕啊。什么都怕。 怕自己的文笔太稚嫩,表达不出心中所想。怕自己太消极,让为数不多能看到这些废话的人陷入无尽的深思。怕自己因为身体原因,时不时的想偷懒,久不久的懒惰,会违背自己最初创作所说下的话。 哎呀! 所以说,诺言还是不要瞎许的。因为说了就要做到的吖。 有时候我会想,是不是应该说的多说一些,是不是应该更阳光更积极更元气满满…… 我看着那些性子跳脱的人,再看了看旁边安安静静陪我走着路的朋友。 我不是很能明白:如果我性子不跳脱,我朋友就不喜欢我了嘛?如果我不开朗,甚至经常因为生病自暴自弃,我的母亲就不爱我了吗?如果月亮不落下,太阳就不闪耀了吗? 一切的一切,我都不懂。 我就是个笨蛋啊。 我不认为笨蛋是个贬义词,这是个很亲昵,很暧昧却多多少少带着些傻气的词。 就像是你不善言辞的父亲,在你吵着闹着做些不正确的事儿时,他想说什么,可眉头拧了又拧,嘴角动了又动,最终只说出来的那句“别这样,乖一点。”里面的“乖”字一样。 写到这,甚至有点想哭。 乖一点啊,对,要乖一点。 虽然是个笨蛋,但也不能再做傻事了。 傻事是傻瓜才做的,笨蛋只能做笨事。笨事的话,就是有些瓜兮兮,但是又可可爱爱地容易招人喜欢。 我认为,我喜欢写信,完完全全是遗传了我的父亲。 他有给我写好几次信。 对于一个不善言辞,表达爱的方式只有打钱跟背着母亲让我偷偷随意挑零食的父亲,写信似乎是最曲折,最合适的方式了。 像我为我的朋友们提笔一样,我能想象到他落笔时的紧张。 他的信没有信封,只是那么折作几折,放进了我书桌下的抽屉里或者我的枕头下。 我从来没有看完过,他写给我的信。只是大概看了看。 看不下去啊,看到第一行的“姐姐”两个字,眼眶就红了。 再看下去,泪水就止不住的往下落。 曾经有朋友说,看了我为她书下的信件,哭了。她哽咽着给我打了电话,小小声地叫我“阿似……”“ 我那时候正在公园里听老爷爷拉二胡,公园嘛,肯定吵吵闹闹的。 我没听清她说的话,但知道她哭了。 赶忙跑去安静的地方询问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她给出的答案后,忍不住嗤笑出声“笨蛋。” 她也是不服气“不是笨蛋,你才是。” “好。那我就是笨蛋。” …… 当笨蛋也挺好。 如果有爱,如果能喜欢自己喜欢的,能被人喜欢……那当个笨蛋,又怎么了呢。 现在聊的话题那么浪漫,好像说别的,就没意思了呀。 一个笨蛋写出的东西,并没有那么那么的好。只是或许是那份真诚,那份躲在胆怯后的大胆,才让收到信件的人,久久怀念不忘。 我喜欢写信啊! 但写来写去,似乎都不知道给谁写了。 哎呀,你们喜不喜欢写信吖? 我觉得这很好玩啊。 我给假假写了封信,跟给河马那封不同。假假这封,里面满满的都是我对她直言不讳的喜欢。 假假值得吖。 虽然假假现在就很好,但假假能更好的,只是没人告诉她该怎么做,只是这个笨蛋太倔。 我希望,假假也能好好的。至少不能像我那么糟糕。 谁都是。 我困得不行,却已经不想再睡觉。 不知道是之前睡的太多,还是现在头又开始疼痛的原因。 现在,睡不好觉了。 我前段时间开始怀疑,今天才确定。 我那么多天的昏昏欲睡,不是因为河马对我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