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水若山在广场酒巴包厢里请法院的商院长喝茶,开门见山地说,请他支持。
商院长望着这位在一个月内弄得湖阳县满城风雨,连续扳倒三个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的普通审计人,一个看起来的文弱书生,心里既是钦佩,又是顾忌,也许还有点厌烦,这回不是自己单位也有什么问题吧?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使得他这么一个在县城赫赫有名的人物,在这种特殊环境下,与水若山的对话显得非常谨慎。
与公安局、检察院同时接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法院,的确也查出了很多的财经违法违纪问题,比如所有的刑事案件,均收取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费,且按交纳诉讼费的多少来结合量刑,也就是用金钱购买法律,显失司法公正。
这一项收入每年都有4到50万,涉及应判刑而未判刑,或减轻刑罚的人,每年都在3、40人之多,这一情况若如实披露,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给人们带来的恐慌一定非同小可。
还有按规定法院代理银行催收贷款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标准是收回贷款金额的4%,且只能向委托人收取。但法院是既收债权人的,又收债务人的,收取的手续费比率高达26%,是真正的吃了原告吃被告。除此之外,还收取双方的执行费和用车费,经审计,这项收入基本上不在账上反映,类似严重超标准收费的情况还有很多。
这此问题如果向社会公布,对法院今后的收费将会是一个打击,收入下降,奖金、福利发不出去,法院工作人员的的积极性没有,依法审判将更是个大的问题。
当然更严重的问题还有同公安局个别派出所同样的性质。法院下面的几个庭都实行了经费包干,各庭创收与个人奖惩挂钩,于是同样出现了收入不入账,逃避财政监管的情况,等等这一切,不由得商院长不考虑。
他相信审计组的话,现在整改,整改到位后,既往不咎,前车之鉴,他不想法律的大厦在他手上轰然倒塌,答应他吧。
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交易,审计局派组进驻法院审计每年有一次,但每一次都没有注意到这个内幕交易,当然这不是常规审计所能发现得了的,水若山也是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因生意上的纠纷,请求法院民事庭调解,调解完成后请那位调解法官吃饭。法官多喝了两杯,酒后吐出了真言,原来他也很不满检察院的那种做法,也一直在留意这件事,相信总有一天有机会悄无声息地让别人知道这件事,调查处理这件事。
所以事后水若山还想,那位法官也许并不是真醉胡说出来,而是有意说给他听的,因为他知道,检察院的人陷害过水若山,这是法院的人普遍的看法,所以推理水若山一定想找机会报复,而这事又正好是审计监督的内容,报复名正言顺。
这件事是:检察院与法院之间有一个协议,检察院受理侦破的经济案件,如果作了起诉决定,涉案脏款和罚没款由法院判决后收取,但必须按判决所收款额的40%返回给检察院,否则,检察院将作出不诉决定,自行与涉案人协商收取业务费、赞助费,甚至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之类。
法院也有财政下达的完成预算收入的任务,判决收款金额全额上缴财政,财政再在法院完成全年任务的前提下,返回给法院80%。如果没有完成全年任务,返回比例只有50%,如果不给检察院,他绝对完不成任务,这样维持法院正常运转的经费将毫无保障。如果给了检察院40%,他也有40%的可用财力,这对于经济财务状况欠佳的法院来说,当然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但问题的关键是:由于该协议是由王检察长单独与法院签订的口头协议,其他人并不知情,所以,返回给检察院的40%,只有相当于30%的收入在检察院的财务账上作了反映,另外约10%的返回款,在法院和检察院的账上都很难看出来,法院在哪里支付了呢?
商院长说,其实你们审计组的专家一看就知道,何必一定要我说出来。
而水若山其实还真的不知道,那位酒后胡言的调解法官也只是怀疑支出混在其他费用中,但具体在那个明细科目的费用中,他也不知道。
水若山虽然根据这一线怀疑法院走访上级的费用太高,但由于他不能去省、市向有关部门领导求证。这只是怀疑,无法求证,所以水若山避开这一点,装作审计组已知道了这一切,并取得了审计证据,只请求商院长出来指证,交换的条件就是审计发现的法院的问题,在充分征求法院的意见后再出具审计报告。
商院长最后下了决定,说,明天审计组的到院里去吧,另外返回检察院的10%的款项全部由对方开具烟酒、食品的零售裁剪发票作了我院的走访省、市领导的业务费支出,这么入账也是考虑通常都不会去调查省、市领导的。详细情况我有另外记载,所有拿票来办理领款手续的只有一个人:王检察长。
——水若山的这招,他一直没总结出来叫什么,若干年后,他又成功用在了更大的审计项目上。
临走时,商院长说,其实我也很厌烦这么做,明明是他们隐瞒收入,却让我们做假支出的账,说实在话,时间长了,金额大了,还真有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