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警官!”常梦一个人在接待室里做了好久,好不容易来了个女警察给她做笔录,做完又拎来盒饭请她吃,她吃完了之后却又不见人来说她可以走了,正有些坐立不安,好不容易瞅见孟圆从门前路过,赶紧叫住,“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啊?” 孟圆走进来安抚地笑笑:“麻烦你再等一会儿哈,我们许队现在有点忙,过会儿就来。” 常梦抠着手指不安道:“不是已经做完笔录了么?还有什么问题啊?” “毕竟你既是第一发现人,又是被害人的室友,也许你不经意间注意到的东西对我们破案很有帮助,许队应该还想就这方面与你聊聊。” “好……好吧。” …… 在许队长急赤白脸地催逼下,痕检组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唐修华恶狠狠地将报告拍在许戈身上,咬牙切齿道:“除了海鲜自助还要加一顿土耳其烤肉!” 许戈满口答应:“安排安排!老唐,我真是太爱你了!” 唐修华做了个呕吐的表情:“你快滚吧,老子现在不想看见你!” 门重重地关上了,痕检组又要投入新一轮的战斗中去。 许戈翻开报告,一目十行地找到了重点,一双英挺的剑眉倏地一皱,旋即一阵风似的刮去找傅斯瑰了。 五分钟后,刑侦支队的众人得到了一个通知——原定于1点的会议推迟了。 常梦被要求换了个地方。 那个长了一张圆圆脸的年轻女警察走了不久便去而复返,告诉她许队长忙完了,马上就过来问话。 然后,她就被带到了这里。 跟光线明亮的接待室不同,这间屋子显得幽暗而阴森,她坐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了几下,对面墙上“坦白从宽”四个大字刺痛了她的眼球。 这回警方没有让她多等,她坐下来没一会儿,门就被人拉开,一男一女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在她对面落座。 这两个人她都认识,一个是身材高大的刑警队长,是这帮警察的头儿。常梦有些畏惧许戈,将近190的许队长哪怕什么也不说,只要板着脸往那一站,都能带给她巨大的压迫感。 另一位则更令她熟悉,傅斯瑰与她在警车上聊了一会儿,让她极大的放松了紧张的情绪。 之前她认为这位年轻的女士很随和,但她现在不这样认为了。傅斯瑰就坐在她对面,神色淡淡,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但她还是敏感地感知到了某种变化——不知道是否与环境的改变有关。 她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感知别人情绪的能力。 在常梦偷偷观察他们二人时,傅斯瑰也在静静地注视着她的神色变化,她的眼眸中流转的情绪并没有逃过傅斯瑰的眼睛,并给出了以上的评价。 许戈也没有开口,他微微皱着眉头,正在以一种审视的目光仔细打量着常梦。如果不是傅斯瑰的提醒,他也许注意不到这些细节,从而忽略眼前的女孩——那么对他来说,她只是一名普通的报案人。 这种目光过于咄咄逼人,令常梦愈发坐立不安。她嗫嚅着似乎想开口,但踌躇了一会儿还是默默地垂下头去——她本来就是一个内向胆怯的女孩儿。 审讯室里弥漫着一种诡异的氛围,跟进来做记录的孟圆都被影响到了,屁股不安地扭了扭,然后被许戈狠狠地瞪了一眼,吓得她立刻正襟危坐,连脸色都板正了。 最终,还是傅斯瑰率先打破了沉默,她的目光落在常梦的脚上——她穿了一双白色的球鞋,看起来有些旧了,但刷洗得很干净,能看出来它的主人是个爱干净的人。 傅斯瑰:“脚上的伤口处理过了吗?光着脚踩在生锈的架子上,难免会磨破皮吧。” 常梦身子一颤,脸色唰的一下变得煞白,连嘴唇都变得乌青了:“我……不懂您是什么意思……” “我想知道,在你们夜总会上班,应该会有着装要求吧?比如说穿高跟鞋。” 常梦意识到她犯了一个错误,她垂下头去:“是有要求……但我一般下班之后会在更衣室里换装,毕竟踩高跟鞋不太好走路……” “可是你的高跟鞋就好端端地收在鞋柜里,上面还溅了不少泥点,痕迹很新鲜,明显是刚溅上去的,而这周只有昨天夜里下过一场暴雨,你一定穿着它在外面走过路。”傅斯瑰微微一笑,“而且,你脚上的这双白球鞋未免也太干净了。石碑巷的路可不好走,若真如你所说,你在夜总会的更衣室里换过了鞋,是怎么做到走过泥泞却纤尘不染的?” 常梦连牙齿都开始打颤,她握紧拳头,勉强组织起语言:“我……是穿着高跟鞋回来的,只不过又换了一双鞋而已……” 傅斯瑰拉长了语调“哦”了一声:“那么,你可真是一个心性坚定的姑娘。丁宝月就倒在门前,血几乎流满了客厅,你只需要打开门就能看到这一地惨状。可你既没有被吓晕过去,也没有夺门而逃,而是跨过了血泊与室友的尸体,将自己的高跟鞋脱下来好好地收在鞋柜里,再换上另一双鞋——这份心理素质恐怕连你面前的刑警先生都要自愧不如啊!” 许戈适时地冷笑了一声。 常梦脸色惨白,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傅斯瑰收敛笑意,眼神锐利而冰冷地注视着面前的女孩:“昨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还需要我帮你说么?你不是今天清晨才回家的,你昨天夜里就已经回来了,甚至比丁宝月回来得还要早。你之所以会将高跟鞋收起来,不就是担心丁宝月会因此识破你的谎言么?丁宝月之所以那么轻易地就被凶手